“嚴禁校外留宿、嚴禁未婚同居、嚴禁從事非法陪侍活動”……近日,貴州凱里學院出臺“十條禁令”,引發學生和網友的熱議。(1月1日《華商報》)
嚴禁未婚同居體現人性化關愛
吳玲
未婚同居被人們稱為“無照婚姻”,過去被認為“大逆不道,十惡不赦”,後來被認為是不道德的行為。如今許多人卻選擇了未婚同居這一遊走于法律門外的“新婚姻”方式,實在令人不解。
筆者以為,沒有結婚的同居,應該屬於非法同居。雖然亞當與夏娃偷吃禁果被驅逐伊甸園的時代一去不復返了,但是非法同居仍然算得上是不道德、不負責任的行為。我們看到許多青年男女因非法同居造成身體和精神傷害的事實。美國一項針對2150個男人的研究表明,曾與女人同居的男人中,只有1/3的人後來和那個女人結婚,也就是説,2/3的同居關係沒有走向婚姻。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貴州凱里學院出臺“嚴禁未婚同居”的禁令,是無可厚非的。學生的主要任務是學習,未婚同居不僅影響學業,同時也會對身體健康造成危害。所以高校這個禁令體現出人性化關愛。這是對學生本人和其家庭負責,也是出於校方管理的需要。作為高校學生,你可以對“貞操情結”不再較真,但“青春密碼”千萬不要輕易打開。青少年時期,是人生最寶貴的黃金時期,短暫易逝,應該十分珍惜,不要輕易偷吃“禁果”,否則是對自己、對家庭、對社會不負責任的態度。
高校嚴禁未婚同居是懶政
李冰潔
未婚同居是一種價值觀問題。在多元文化價值時期,當下除了農村還有部分人不接受和不認可未婚同居以外,在城市,未婚同居已逐漸被越來越多的人接受。因此高校對於大學生未婚同居現象,可以引導,不必禁止,也不宜把未婚同居作為一條管理大學生的硬杠杠與處分學生捆綁在一起。
未婚同居是一種新的婚姻觀念,也可以叫做“試婚”。在情侶同居期間,雙方可以全面了解對方,包括性格、生活方式、生活習慣等,雙方可以毫無保留地展示給對方,雙方究竟是否適合結合在一起,婚後會不會有性格對立、生活方式衝突、生活習慣矛盾等,在同居期間可以考察和掂量,避免婚後爆發矛盾,最終勞燕紛飛,未婚同居是一個磨合期、緩衝期,可以解決很多問題。
未婚同居已經是一種較為普遍的社會現象,法律上並無禁止,但貴州凱里學院覺得學生未婚同居給學院管理帶來了困難,於是想出了“嚴禁”這一招。儘管該學院的初衷是好的,但這樣的決定不過是一種“懶政”,註定難逃大學生的質疑和輿論批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