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絕大多數勞動者而言,工資性收入是自己和家庭的主要收入來源。
那麼,工資到底包括哪些項目,應該什麼時間發放,退休後養老金什麼時候領取?這些問題雖小,但事關自身合法權益,不得不知!
今天,小編和您一起尋找答案!
工資包括哪些項目?
根據《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的解釋,工資是指用人單位依據勞動合同的規定,以各種形式支付給勞動者的 工資報酬 。
按照《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工資總額是指各單位在一定時期內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全部職工的勞動報酬總額。工資總額的計算應以直接支付給職工的全部勞動報酬為根據。
具體而言,工資總額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工資發放 辦法
根據《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工資應當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
單位應將工資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也可委託銀行代發工資。勞動者本人因故不能領取工資時,可由其親屬或委託他人代領。
單位必須書面記錄支付勞動者工資的數額、時間、領取者的姓名以及簽字,並保存兩年以上備查。
用人單位在支付工資時應向勞動者提供一份其個人的工資清單。
工資什麼時間發?
《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明確,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
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
對完成一次性臨時勞動或某項具體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按有關協議或合同規定在其完成勞動任務後即支付工資。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養老金什麼時間發?
按照現行法律法規,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個人,符合相應養老金領取條件,都是按月領取養老金。
根據《社會保險法》,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符合國家規定條件的,按月領取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
《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也明確,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個人,年滿60周歲、累計繳費滿15年,且未領取國家規定的基本養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
但是,按月領取養老金的具體時間,各地並不相同,例如長沙市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每月25日開始發放;無錫市每月第二周的週六發放養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