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副主席李超近日在內部培訓會講話,透露將進一步收緊券商行業監管。
“過去常常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現在要敢於動真碰硬,發現問題絕不含糊,對違法違規觸犯監管底線的行為堅決採取措施,重大問題要移送稽查。”
一點論斷惹人關注:通道業務早晚是要消亡的,不是資産管理業務的重點;
力度要求前所未有:對表現惡劣、問題嚴重、履犯的機構投行業務牌照可考慮收回牌照。
李超直陳行業問題:部分機構設計了比較複雜、不透明的産品,進行監管套利、政策套利,未真正創造社會價值,反而主導了金融扭曲;有的機構還涉及非持牌業務,甚至非金融業務。
在批評機構存在投資者保護不力現象時,李超指出,有的機構投行保薦工作,為了搶佔市場甚至偽造工作底稿,有的甚至與發行方合謀。
欣泰電氣造假上市余波未了,保薦機構興業證券(8.000, 0.06, 0.76%)在收到證監會《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後,公告啟動設立人民幣5.5億元先行賠付專項基金。
李超介紹,先行賠付制度行業內有爭議,關於這個問題監管層會做一定的限制。他同時介紹了近期債券檢查情況:很多公司在風險管理、品質控制等方面缺失很嚴重。從債券盡調來看,盡調的底稿僅僅由發行人提供,公司整理形成,甚至公司都未到現場實施盡調。
對去年股市波動,李超批評機構未能充分發揮好市場守門人的作用。
“在去年證券市場異常波動期間,有些公司在客戶開立賬戶過程中,未按規定審認真查客戶,了解客戶的真實身份,忽視對客戶異常交易行為的監控,為非法經營業務活動提供了便利。銷售金融産品未能採取有效的措施了解客戶的風險承受能力,將包括分級基金等直接銷售給客戶,缺乏必要的適當性審核程式。”
在合規管理上,李超要求機構強制性執行,合規總監的收入不能低於高管的平均水準。並對民生證券點名批評:去年底發生的民生證券營業部總經理與其他人員飛單,且持續多年,數額巨大。除了給營業部處罰外,對民生證券總部也進行了處罰,理由是總部對分支機構的管控失效。
李超還強調,過去監管較為關注個體風險,對各家機構風險外溢關注不夠。過去機構監管較為關注經紀業務、自營業務等,對投行業務關注不夠,以後投行業務必須管。
談及近期要抓的主要工作,李超建議各家梳理業務體系,希望儘量不是以監管行政命令,而是以各家公司自覺的方式。一些風險比較大的業務要重新定位,比如類似信託的業務,不該幹的業務要壓縮。
要求機構梳理組織架構方面,李超要求公司業務範圍、資本要與法律法規相適應。並舉出典型案例:一個基金子公司1個億左右的凈資本,而資産規模已經達到8000多億;如果子公司出問題,會引發基金公司風險,最後受損失的就是基金持有人。
在規範資産管理業務運作方面,李超主動談及《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産管理業務運作管理暫行規定》:“雖然業內有聲音過嚴,信託公司又要火了,壓縮了行業的空間。從監管機構來看,如果有些業務轉移到信託公司,但風險也接過去了;對證券基金機構來講,要真正著重資産管理的實質,提高核心競爭力。通道業務風險責任也説不清楚,雖然合同裏約定原狀返還,但實際運作中風險並未完全規避。現階段給予一定的緩衝期,不是要將通道業務全停掉,要逐步壓縮通道業務規模,通道業務早晚是要消亡的,不是資産管理業務的重點。”
後附講話要點全文。
證監會副主席李超在《證券公司風險控制指標管理辦法》培訓會議中講話
一、客觀清醒認識行業的現狀
(一)成績
1、行業過去一年盈利能力向好,總體運營平穩有序。
2、服務覆蓋面顯著拓寬。近三年合計為各類企業近三萬億股票、債券融資,提供了承銷保薦、財務顧問等方面服務;資産管理覆蓋了已上市的股票、債券、股權、債權以及其他標的。
3、專業能力得到進一步提升。
4、專業化、特色化服務得到一定體現。
5、國際化進程已有一定成效。
6、合規風控體系初步建立,抵禦風險能力得到檢驗。
(二)問題
1、行業功能定位、發展路徑存在偏差,行業主動服務實體經濟與國家戰略不足。
(1)服務中小微企業、創業企業不足,一些機構大量從事通道業務、非標融資類業務,拉長交易鏈條、提高融資成本,部分機構還設計了比較複雜、不透明的産品,進行監管套利、政策套利,未真正創造社會價值,反而主導了金融扭曲。
(2)盲目擴展業務,發展路徑存在偏差。一些機構脫離自身管控能力和人才儲備,盲目擴張,重規模、輕品質,搶佔地盤,無序設立分支機構,組織架構混亂。子公司、孫公司,甚至重孫機構龐大,母公司對這些分支機構,子公司、孫公司管控,有些強一些,有的相當弱。對子公司、孫公司所為無從知曉,不僅無制度,管控體系形同虛設。有的機構還涉及非持牌業務,甚至非金融業務。
(3)缺乏核心競爭力,服務實體經濟能力不足,為客戶提供綜合服務深度不夠。有的機構為創新而創新,或者把創新簡單定位為模倣其他公司,自身優勢或特色未能體現。
2、勤勉盡責不夠,適當性管理不足,投資者保護不力。
(1)投行保薦業務未能勤勉盡責。最近IPO、再融資、新三板掛牌、債券發行環節問題頻發,突出反映出勤勉盡責遠不到位,普遍還沒有建立起有效的制衡、合理的投行業務風控體系。有些機構的投行業務游離或半游離于公司的管控體系,有的機構履職過程中敷衍了事,為了搶佔市場甚至偽造工作底稿,有的甚至與發行方合謀。
先行賠付制度行業內有爭議,關於這個問題我們會做一定的限制。可以,作為仲介機構,我們要重新思考,有些造假是發行方刻意的,還有些造假是仲介方參與的。投行業務,希望各個公司要多下功夫,加強合規、風險控制。在債券承銷方面,存在類似的問題。交易所債券市場真正發展也就是這兩年,2014年改革後,審批項目大幅減少,債券實際上實現了註冊制,交易所債券市場引來了爆髮式增長,有喜有憂。喜的是往正確的方向發展,憂的是背後存在的問題、隱患。從近期債券檢查的問題來看,存在以下問題:一是有的公司多個部門開展業務,內部還在競爭;二是有的公司,沒有一個相對獨立的把門把控風險;三是有的公司,內部連一個基本的制度體系都未建立;四是很多公司在風險管理、品質控制等方面缺失很嚴重。從債券盡調來看,盡調的底稿僅僅由發行人提供,公司整理形成,甚至公司都未到現場實施盡調。
(2)未能充分發揮好市場守門人的作用。在去年證券市場異常波動期間,有些公司在客戶開立賬戶過程中,未按規定審認真查客戶,了解客戶的真實身份,忽視對客戶異常交易行為的監控,為非法經營業務活動提供了便利。銷售金融産品未能採取有效的措施了解客戶的風險承受能力,將包括分級基金等直接銷售給客戶,缺乏必要的適當性審核程式。仲介機構在市場中有責任,也有一定的義務。
(3)普遍缺乏客戶利益優先的理念。與客戶利益發生衝突時,機構如何處理好投資者利益是需要加強的。如購買分級基金,有些機構在投資者適當性、資訊披露方面是有瑕疵的,考慮的大部分是自身的利益,對客戶的利益考慮不夠。
3、合規風控基礎不牢、水準不高,嚴重落後於業務發展。合規的問題希望大家重視。
(1)合規管理不能成為挂在墻上的一張紙。從合規的組織體系進行保障,權利,責任和問責要成體系。強制性執行,合規總監的收入不能低於高管的平均水準。在保證激勵的同時,責任也要對等。
(2)合規風控橫向、縱向全覆蓋比較弱。特別是投行業務,普遍存在難以介入,或者僅僅是形式上介入,希望各家公司能夠進行進一步梳理和管控。去年底發生的民生證券營業部總經理與其他人員飛單,且持續多年,數額巨大。除了給營業部處罰外,對民生證券總部也進行了處罰,理由是總部對分支機構的管控失效。
(3)合規風控履職保障方面還做得不夠。
(4)員工職業道德水準不高、行業形象不佳,履行社會責任不夠。行業這些年有改進,但問題還不少。行業內出現內幕交易、欺詐、飛單、老鼠倉等行為,這些行為詆毀了行業的形象。社會責任不僅僅在社會活動中體現,更重要地體現在日常的經營活動中,真正地履職盡責。
4、正確處理好監管與行業的關係。要堅持市場規律,維護市場的秩序、公平、公正;發展的事情由市場主體決定,監管部門不能把主要力量投入到發展上,定位要清晰。要正確處理好監管與行業的關係,過去是以呵護為主,監管環境以松、寬、軟為主,現在要回歸監管本位,從嚴治理。過去監管較為關注個體風險,對各家機構風險外溢關注不夠。(1)依法監管。要以法律為依據,不打擦邊球,不搞灰色地帶,不搞運動式、嚴打式執法,形成常態化監管。(2)監管從嚴。過去常常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現在要敢於動真碰硬,發現問題絕不含糊,對違法違規觸犯監管底線的行為堅決採取措施,重大問題要移送稽查。(3)監管要全面。子公司、孫公司、境內及境外各種業態納入監管。過去機構監管較為關注經紀業務、自營業務等,對投行業務關注不夠,以後投行業務必須管。
二、仲介機構下一步方向
(一)緊密圍繞實體經濟,真正創造服務實體經濟的創新産品。跨區域、跨行業、跨所有制的並購重組,推進化解過剩産能、服務供給側改革,參與債券市場建設、拓展資産證券化,擴大直接融資比例,通過新三板、區域性股權市場為中小微企業更好服務,提高資産管理的核心能力。
(二)發展要牢牢堅守證券主業。近幾年發展中行業有些機構存在偏差,如進入房地産、P2P、實業等領域。行業發展不能偏離定位,要把主業做好,圍繞主業可以適當開展一些服務主業的業務,但不能偏離,特別是會對主業帶來巨大風險的業務,各家機構一定要做好管控。
(三)全力維護好客戶權益。
(四)堅決守住合規底線。各家公司要採取相應的措施,可以向做的好的公司取取經。特別是涉及到投行業務,合規一定要覆蓋,如果發現缺失,造成欺詐、不盡責要採取嚴厲措施。
(五)鼓勵行業內強強聯合,支援國際化進程。
三、近期要抓的主要工作
(一)儘快完成證券經營機構業務和組織架構體系,形成行業有效的自我約束機制。
1、梳理業務體系。希望各家機構梳理業務體系,哪些要做,哪些是要放棄的,哪些是要收縮的,哪些是要繼續擴張的。希望儘量不是以監管行政命令,而是以各家公司自覺的方式。如子公司、孫公司涉及實業的情形,還有一些風險比較大的業務要重新定位,比如類似信託的業務,不該幹的業務要壓縮。
2、梳理組織架構。有些機構子公司數目眾多,鏈條過長,有的下面都五層公司了,管控能力不夠,風險管控不到位,這些都要評估。管不了的、管不好的賣了,可以整合的進行整合。子公司業務範圍、資本要與法律法規相適應。典型的例子是一個基金子公司1個億左右的凈資本,而資産規模已經達到8000多億;如果子公司出問題,會引發基金公司風險,最後受損失的就是基金持有人。
3、全面落實合規管理和風險控制。確保2016年底前,合規、風控全覆蓋。儘快建立機構層面的異常交易監控機制。
(二)全面規範資産管理業務運作、強化投行業務管控
1、全面規範資産管理業務運作。暫行規定已經推出,雖然業內有聲音過嚴,信託公司又要火了,壓縮了行業的空間。從監管機構來看,如果有些業務轉移到信託公司,但風險也接過去了;對證券基金機構來講,要真正著重資産管理的實質,提高核心競爭力。通道業務風險責任也説不清楚,雖然合同裏約定原狀返還,但實際運作中風險並未完全規避。現階段給予一定的緩衝期,不是要將通道業務全停掉,要逐步壓縮通道業務規模,通道業務早晚是要消亡的,不是資産管理業務的重點。
2、要強化投行業務的內部管控。各方要考慮一些切實可行、有效的方式,提高合規水準、提高工作品質。
(三)依法從嚴監管,加大違法問題的打擊力度。
要適應監管新常態,在加強監管的環境下,對任然不收手的機構採取嚴厲的措施;特別是欺詐、嚴重不履職、不盡責,要嚴肅處理;對表現惡劣、問題嚴重、履犯的機構投行業務牌照可考慮收回牌照的措施。
(責任編輯:李喬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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