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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鳴科化信披不實 年度股東會董事悉數缺席被瞞報

  • 發佈時間:2016-05-10 07:16:17  來源:新華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閻明煒

  今日,雷鳴科化將召開臨時股東大會,對公司的定增計劃進行審議和投票。而記者了解到,就在4月28日召開的雷鳴科化2015年年度股東大會上,公司時任董事會成員竟集體缺席,且公司在股東會決議公告中對多位董事未能到會的實際情況進行了隱瞞,涉嫌資訊披露違規。

  據記者現場觀察,4月28日雷鳴科化召開的2015年年度股東大會實由公司副總經理石蔥嶺主持,而石蔥嶺當時還不具備上市公司董事會成員的身份,相反,原本應該到會的包括公司董事長張治海在內的其餘董事會成員皆未能出席。據公司年報,雷鳴科化當時除董事長,有內部董事四人,分別為秦鳳玉、王小中、王軍、周俊;另有監事三人,分別為週四新、殷召峰、王瑞利;另有獨立董事三人。

  儘管時任董事會成員集體缺席年度股東大會,雷鳴科化卻並未將實情公告,更未披露上述人員集體缺席的原因,而是在年度股東大會決議公告中從頭至尾“照本宣科”,製造會議程式“一切正常”的假像。比如,公司在公告中稱:“本次會議採取現場和網路投票相結合的方式召開,由公司董事長張治海主持……公司在任董事七人,出席四人,董事王軍、周俊、陳紅因公出差未能參加會議。公司在任監事三人,出席三人。董事會秘書趙世通出席了本次會議,公司部分高級管理人員列席本次會議。”

  上市公司在公告中隱瞞事實,法律顧問竟也為之背書。公告顯示,雷鳴科化法律顧問安徽天禾律師事務所張曉健、李剛這兩位律師出席並見證了本次年度股東大會,對公司提供的文件和有關事實進行了審查和驗證,二人認為:“公司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式符合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出席股東大會的人員和召集人資格合法、有效;表決程式和表決結果符合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而在雷鳴科化《2015年年度股東大會法律意見書》中,張、李兩位律師還宣稱:“出席及列席本次股東大會的還有公司部分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

  “這一隱瞞事實的行為是公然在向監管部門和投資者挑釁!”一位當時在場的股東事後對記者表示。

  查閱資料,《上市公司資訊披露管理辦法》第二條明確規定:“資訊披露義務人應當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地披露資訊,不得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再看2014年9月最新修訂的雷鳴科化《股東大會議事規則》:“公司召開股東大會,全體董事、監事和董事會秘書應當出席會議,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列席會議。股東大會由董事長主持;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不履行職務時,由副董事長主持;副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時,由半數以上董事共同推舉的一名董事主持。”

  反觀雷鳴科化本次年度股東大會現場,事實上已違背了上述規定。“對這樣不重視股東大會的公司,你又該如何去評估它的那些募投項目的未來發展前景?”上述股東憤憤不平。

  記者還注意到,雷鳴科化2012年完成對西部民爆重組後,在去年11月30日,西部民爆的吳幹建等原股東因重組而取得的雷鳴科化股份獲得解禁。然而查閱上市公司2015年年報,包括吳幹建、姚祖旺、彭光全、杜遠忠、姜長生、楊勝忠的六名持股比例較高者已在12月份大舉減持,至去年12月31日僅有杜遠忠還剩100萬股未拋,其餘五人已全部退出雷鳴科化2015年年報的前十大流通股榜單。

雷鳴科化(600985) 詳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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