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天利關聯關係及相關事項未披露 董事長被罰
- 發佈時間:2016-01-27 10:27:04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楊菲
昨日晚間,京天利發佈公告稱,1月19日公司收到證監會下發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證監會擬決定:依據《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對京天利給予警告,責令改正,並處以60萬元的罰款;依據《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對錢永耀處以30萬元的罰款;依據《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條第三款的規定,對錢永耀處以60萬元的罰款;兩項合併,對錢永耀處以罰款90萬元。
公告顯示,京天利在招股説明書及2014 年年報中未披露與上海譽好數據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譽好,原名稱是上海報春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報春)之間的關聯關係與同業競爭關係。京天利在《關於收購上海譽好數據技術有限公司部分股權的公告》中未披露與上海報春之間的關聯關係,未履行關聯交易程式。中國證監會認為,京天利的行為,違反了《證券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構成《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條第一款所述違法行為。
錢永耀既是京天利董事長,又是實際控制人,其涉案責任,既包括《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條第一款規定下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責任,也包括《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條第三款規定下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指使"責任,應兩行為並罰。
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擬決定:依據《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對京天利給予警告,責令改正,並處以60萬元的罰款;依據《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對錢永耀處以30萬元的罰款;依據《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條第三款的規定,對錢永耀處以60萬元的罰款;兩項合併,對錢永耀處以罰款9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