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天利投資者索賠案件持續了近3年後,有了最終結果。
近日,《證券日報》記者獲悉,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對京天利提出的上訴請求未予支援,終審結果是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投資者代理律師、北京市盈科律師事務所臧小麗透露,她作為京天利若干投資者的代理人,已于1月11日下午領到了京天利虛假陳述索賠系列案的終審判決書。依照終審判決結果,京天利需向175位投資者賠償經濟損失共約5185萬元。
終審出爐
需賠償約5185萬元
京天利投資者索賠案件從2015年7月份股民開始陸續起訴至今,經歷了若干次庭審,終於迎來終審的判決結果。
京天利因信披違規被中國證監會處罰後,引來大批投資者訴訟索賠。京天利最新公告顯示,截至2018年1月11日,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送達的民事起訴狀及應訴通知書、傳票等共296份訴訟材料。公司針對一審判決的176起案件向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不過,目前在二審中,尚有1件案件的判決結果還處於待定狀態。京天利公告稱, 截至2018年1月11日,公司已上訴的176起案件中,另有遊紹洪1名投資者起訴公司的案件,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尚未進行二審判決。
臧小麗表示,在上述176個上訴案件中,其代理的案件約有83件,其中只有1件北京高院目前尚未宣佈終審判決,原因是京天利不認可該股民的股票交易記錄,在二審期間該股民重新提交了對帳單供法庭核查,因此二審法院尚未出具判決結果。其餘案件的二審結果均是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依照終審判決結果,京天利需向175位投資者賠償經濟損失共約5185萬元,支付上述款項的期限是判決書生效之日起十日內。
也就是説,京天利需在2018年1月21日前支付前述款項。如未能及時付款,勝訴投資者有權依法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值得一提的是,京天利早在2016年年報、2017年1月份-9月份就已經將176件案件(包含二審中尚未出具判決結果的1件案件)的判決金額共5185萬元作為預計負債進行預提。臧小麗認為:“目前京天利財務狀況尚好,投資者打贏了官司拿不到錢的可能性不大。”
據悉,京天利委派的律師也于2018年1月11日領取了全部判決書,涉及175個案件。依照相關規定,京天利應在收到判決內三日內公告判決結果。
296位投資者起訴
共索賠約9083萬元
《證券日報》記者了解到,事實上,上述175件已判決二審案件、1件二審未判案件,並非起訴索賠京天利的全部案件。
據京天利最新公告,截至2018年1月11日,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送達的民事起訴狀及應訴通知書、傳票等共296份訴訟材料。其中197名投資者起訴公司,請求判令公司賠償投資差額損失、佣金、印花稅和利息損失等合計6715萬元,並由被告承擔本案訴訟費用。另有99名投資者起訴公司及錢永耀,請求判令公司賠償投資差額損失、佣金、印花稅和利息損失等合計2368萬元,錢永耀對原告的上述損失承擔連帶賠償責任,並由兩被告承擔本案訴訟費用。由此統計得出,296位投資者索賠總金額已達9083萬元。
臧小麗表示,目前獲得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判決支援賠償的均是在2015年6月23日之前買入京天利股票,並且在2015年6月23日以後賣出或一直未賣的受損投資者。
“根據新的民事案件訴訟時效規則,訴訟時效由兩年變更為三年。如果虛假陳述索賠系列案也適用於三年訴訟時效的話,那麼京天利案訴訟期到2019年6月27日屆滿,在訴訟期屆滿前,可能會有更多投資者加入訴訟要求賠償。”她告訴記者。
京天利2015年年報顯示,截至2015年年底,持有京天利股票的普通股股東總數是15076戶,目前已參與訴訟的人數是287人,佔股東總人數的比例約為2%。
首請專家證人出庭作證
觀點未獲支援
據了解,此次二審法院認定,京天利虛假陳述揭露日為2015年6月23日,京天利主張的揭露日2015年5月18日未獲法院支援。
另外,京天利主張京天利股票價格在2015年6月23日至2015年7月期間的股票下跌,係由當時證券市場系統風險或者股市異常波動等因素造成的,該因素導致的損害結果與京天利虛假陳述之間不存在因果關係,因此要求法院考慮扣除證券市場系統風險因素。
法院認為2015年6月份-8月份期間中國股市並不存在證券市場系統風險,而僅是一定時期證券市場存在的股市異常波動。而京天利在2015年6月23日虛假陳述揭露日之後的連續兩個交易日,上證指數、深證成指及創業板指數均上漲的情況下,京天利股票連續兩個跌停;在隨後連續12個交易日內,上證指數、深證成指及創業板指數均有漲有跌的情況下,京天利個股呈現斷崖式的連續12個跌停板,説明京天利股票下跌與當時證券市場整體股市異常波動並無緊密關聯,是京天利虛假陳述所致,因此法院在認定股民經濟損失時不應考慮扣除證券市場風險因素,應該賠償投資者主張的合理經濟損失。
在二審期間,京天利還提交了中央財經大學的某教授出具的《專家意見書》,法院亦沒有採信。
據悉,京天利案是上市公司首次邀請專家證人出庭作證的虛假陳述索賠案件。
(責任編輯:張明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