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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鳥華光做假賬懲罰力度仍不夠

  • 發佈時間:2015-01-12 02:50:28  來源:新京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張恒

    中國股市誕生以來,A股市場並不乏財務造假的上市公司。這些企業財務造假的動機各異。有通過財務造假虛增利潤圖謀躋身於資本市場的,有通過粉飾業績以便能從銀行“圈錢”的,還有的虛增利潤,既不為上市也不為從銀行貸款,而是為了規避暫停上市甚至被退市的命運,青鳥華光即涉嫌如此。

  日前,青鳥華光披露了一份關於收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及證券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的公告。根據公告,青鳥華光存在2007年至2012年期間的各年度報告中未按規定披露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關係等三個方面的違規行為。其中,2012年報中未按規定披露相關關聯方關係及關聯交易,導致該年度利潤總額虛增又成為焦點。

  監管部門查明,2012年青鳥華光及其控股子公司國貿公司將持有的北京青鳥華光合計100%股權出售給新疆盛世新天。由於青鳥華光與新疆盛世新天同為北大青鳥實際控制的公司,因此該項交易為關聯交易。然而,青鳥華光既沒有披露關聯關係,也未按規定將股權轉讓所得計入所有者權益,而是計入了當期損益,結果導致青鳥華光2012年度利潤總額虛增4122.19萬元。

  青鳥華光100%股權評估值為-2202.19萬元,實際成交價格為1920萬元,增值4122.19萬元。另一方面,青鳥華光2010年、2011年凈利潤均為負數,如果2012年再度虧損,按照規定將被暫停上市。因此,上市公司將負資産賣出“黃金”價,隱瞞關聯交易,並將本應計入所有者權益計入當期損益,從而實現了“盈利”,規避了暫停上市的命運。

  青鳥華光並非首家通過虛增利潤的方式規避暫停上市的公司。2006年至2010年間,南紡股份曾連續五年虛構利潤。如果扣除其虛構的利潤,南紡股份從2006年至2010年連續五年虧損,應該終止上市被掃地出門。然而,財務造假卻讓南紡股份“成功”保牌。

  如果説因為退市新規沒有實施南紡股份僥倖逃過一劫的話,那麼,對於青鳥華光,監管部門應該祭起退市新規的大棒。根據“對重大資訊披露違法公司實施暫停上市”的規定,中國證監會完全有理由對青鳥華光采取暫停上市的監管措施。

  對於青鳥華光的違規行為,儘管中國證監會認定其“情節惡劣”,認為“應當從重處罰”,但與南紡股份一樣,其處罰均沒有跳出罰款與市場禁入的“傳統”,這也再次折射出A股市場違規成本低。

  對於財務造假,無論是粉飾業績上市,還是為了保牌保殼或是其他方面的目的,一經發現則應嚴懲。該退市的責令其立即退市,該暫停上市的暫停其資格,絕對不能留下任何的餘地。否則,將會為其他上市公司留下騰挪的空間,進而會損害到中國資本市場以及投資者的利益。

  □曹中銘(財經評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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