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鳥華光爆發人事地震 退市風險致重組前景蒙陰影
- 發佈時間:2015-04-01 07:32:51 來源:光明網 責任編輯:劉小菲
繼*ST博元“以身試法”,因涉嫌構成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資訊罪和偽造、變造金融票證罪被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成為2014年退市制度改革以來首家面臨強制退市的上市公司後,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鄧舸口中的目前處於立案調查階段的31家上市公司,便步入了人人自危的境地。
3月30日晚間,“31家”之一的青鳥華光爆發“人事地震”,任期本應至2017年5月的公司董事長李明春、副董事長侯琦,以及4名董事,2名監事同時辭職,董事會中惟有常務副總經理沈志根、獨立董事王東雷留任。
值得注意的是,2013年3月20日因涉嫌未按規定披露資訊遭證監會立案調查的青鳥華光,於今年1月5日停牌,1月20日披露重大資産重組框架協議,並在2月5日繼續停牌時表示“預計繼續停牌時間不超過1個月”。然而,如今已至4月,青鳥華光的重組事宜依舊毫無進展。“由於公司目前正處於證監會立案調查期間,公司尚未收到證監會的調查結論,調查結果可能會對公司本次重大資産重組的籌劃有重大影響。”青鳥華光坦言。
“無首”窘境
自2006年4月25日首次*ST以來,截至2013年3月6日的近7年間,青鳥華光一直遊走于“ST華光”或者“*ST華光”的狀態。7年三度險遭退市,又都化險為夷。然而,退市新政的出臺,*ST博元被上交所實施退市風險警示,使得青鳥華光的情境顯得尤其危險。
如今,青鳥華光高管層的大規模辭職,更是讓這種緊張感急速升溫。3月30日晚間發佈的公告顯示,由於工作原因,公司董事長李明春、副董事長侯琦,董事于明、任松國、張永森、張連起已于近日向公司董事會提出辭去董事會董事及董事會相關專門委員會職務。此外,監事郭瑜、陳梁也已于近日向公司監事會提出辭去監事會監事職務。
高管們的集體“出走”,使得青鳥華光陷入“無首”窘境,公司董事會、監事會成員均低於法定最低人數,為彌補缺口,公司第一大股東北京東方國興科技發展有限公司提名王殿斌為公司第八屆董事會董事候選人,提名陸威為公司監事會監事候選人。公司董事會提名委員會則提名宋寅虎為獨立董事候選人,原晉鋒為董事會董事候選人,鞠鑾勝為監事會監事候選人。
相關簡歷顯示,王殿斌現年51歲,現任北京海灣浪欣裝飾有限公司法人代表。42歲的原晉鋒,現任公司董事會秘書辦公室主任、公司證券事務代表。
此外,其同日發佈的年報稱,2014年公司實現營業收入為1725.3萬元,同比增長26.23%;凈利潤虧損1114.54萬元,每股虧損0.03元。
青鳥華光表示,由於受房地産行業調控政策的影響,且濰坊屬三線城市,購買力相對較低,致使公司房地産項目銷售情況並不理想。
風波未平
監管層對於*ST博元的處理,無疑給目前處於立案調查階段的31家上市公司敲響了“警鐘”。雖然權威機構並未發佈上述31家上市公司的具體名單,但3月25日青鳥華光在公告中關於“由於公司目前正處於證監會立案調查期間,公司尚未收到證監會的調查結論”的自述,無疑證實了公司正處於“麻煩”中。
青鳥華光被立案調查始於2013年3月20日,公司接到證監會下發的《調查通知書》,因涉嫌未按規定披露資訊,證監會決定對公司立案調查。當年8月15日,山東證監局下發《關於對濰坊北大青鳥華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採取責令改正措施的決定》,當時發現的問題主要為未如實披露實際控制人。
一個月後,青鳥華光發佈更正公告,表示公司對實際控制人及一致行動人法律概念理解上的偏差,導致公司自2008年以來,對外披露的第一大股東及實際控制每人平均為北京東方,而將北大青鳥作為北京東方的一致行動人。同時,已經根據整改要求將公司實際控制人更正為,公司實際控制人為北京北大青鳥有限責任公司,公司第一大股東為北京東方。
今年1月6日,調查一事再度發酵。證監會下發的《行政處罰及證券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中列舉了青鳥華光“三宗罪”:青鳥華光在2007年至2012年期間的各年度報告中未按規定披露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關係;青鳥華光在2012年年報中未按規定披露相關關聯方關係及關聯交易,導致公司2012年度利潤總額虛增;青鳥華光在2012年通過關聯方配合控股子公司實施無商業實質的購銷交易,虛增年度營業收入。
導報記者注意到,青鳥華光2010年、2011年實現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分別為-2138.52萬元、-2134.23萬元,正是通過虛增利潤使得青鳥華光在2012年實現盈利,才成功保殼,避免退市。
對此,證監會嚴厲表示,“青鳥華光2007年至2012年期間各年度報告中未按規定披露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關係,2012年年報隱瞞關聯關係、關聯交易,虛增利潤、虛構營業收入的事實至為明顯,情節惡劣,應當從重處罰。”
風險加劇
雪上加霜的是,上市10多年間多次變更實際控制人的青鳥華光,于1月初開啟的重組大幕,在披露框架協議後,遲遲未見復牌。
此次,青鳥華光的意向重組方為“郭志先及其家庭成員”,標的資産主要涉及“木質複合材料及林業”;交易方式為“重大資産置換、發行股份購買資産並募集配套資金”。根據合作協議的安排,公司已經收到意向重組方支付的第一筆履約保證金。同時,北京東方已將持有的公司股份729萬股質押給意向重組方,佔公司總股本的1.99%。重大資産重組完成後,公司實際控制人將發生變更。湖北康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郭志先及其家族有望成為青鳥華光新任大股東,青鳥華光或借此“變身”林業上市公司。
不過,重組事宜的推進似乎面臨著不小的麻煩,青鳥華光屢屢發佈繼續停牌公告,並坦言,證監會的調查結果可能會對公司本次重大資産重組的籌劃有重大影響。
反觀*ST博元,就在被移送公安機關的前幾天,其還在快馬加鞭地進行重組。據悉,《股票上市規則》相關規定沒有對公司在退市程式中進行重組作出禁止性規定,*ST博元股票在交易所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後,仍可繼續進行重組。但是這一招對於其保住上市資格,恐怕用處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