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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生化官司纏身 履行承諾仍遙遙無期

  • 發佈時間:2014-08-15 07:11: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王文舉

  有律師表示,雖然證監局的監管措施不算嚴格意義上的行政處罰,但會記錄檔案,影響公司日後評比

  針對上市公司在承諾中頻頻打白條的現象,監管層終於採取了實質性的動作。

  8月7日,振興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簡稱:*ST生化)發佈一則公告稱,收到了來自山西證監局《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 *ST生化及其大股東山西振興集團有限公司(簡稱:振興集團)採取出示警示函和責令公開説明措施的決定。

  金諾律師事務所北京辦公室高級合夥人郭衛鋒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證監會的上述行政監管措施還不屬於嚴格意義上的行政處罰決定。對上市公司來説能夠起到一定的警示作用,“因為畢竟像警示函等是要歸到上市公司誠信檔案中,對上市公司合規性及評比都會産生一定影響”。

  監管層兩次發函督促

  據*ST生化最新公告顯示,公司控股股東振興集團在優化公司股改方案時承諾,公司股改完成(2013年1月8日)後 4 個月內,分階段收購公司持有的振興電業65.216%的股權。

  2013年5月7日,振興集團啟動股權收購工作,但由於*ST生化所持振興電業 65.216%股權被三個債權人查封,且股權查封解除在短期內協商無果,2013 年5月29日暫停了股權轉讓事宜,導致股改承諾至今都未能按期履行。

  而投資者之所以急於要求*ST生化大股東振興集團履行承諾,在於其擬收購資産振興電業自2009年以來一直停産,不僅沒有為上市公司貢獻利潤,還連年虧損。

  鋻於此,2013年6月6日,*ST生化發佈公告稱,公司同時收到山西證監局《關於兌現股改承諾事項的監管函》和深交所《關於對振興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的監管函》。兩份監管函要求公司採取有效措施儘快解除對振興電業65.216%股權的查封、凍結等權利受限情況,並督促控股股東振興集團及時、嚴格履行股改承諾。而在上述公告中,*ST生化並未提及何時履行承諾。

  今年8月7日,*ST生化再次收到包山西證監局對其關於承諾履行為執行的《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要求*ST生化在收到本決定書後十個交易日內,公開説明未能按期解決的原因、目前的進展、下一步解決方案並提示相關風險。並著重強調了説明應該清晰、合理,避免用詞模糊、有歧義。

  查閱公司歷次發佈的公告發現,公司只是表述曾多次與債權人協商解除對公司所持振興電業股權的查封,以便股權轉讓的順利實施,但均未獲得債權人同意。而對於具體何時能解決,進展如何及下一步解決方案卻沒有提及。

  履行承諾仍遙遙無期

  據《證券日報》此前報道,早2012年底證監會就集中對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股東、關聯方、收購人以及上市公司的承諾及履行事項進行了一次清理和專項檢查。檢查發現,兩市2493家公司中80家公司存在超期未履行承諾的情況,且至今都沒有明確的解決時間表。

  其中,*ST生化就是典型的一家。今年以來,證監會啟動了承諾及履行監管專項工作。凡不符合監管指引要求的承諾及超期未履行的承諾,在今年6月底前必須予以規範或解決,否則證監會將對承諾相關方採取相應監管措施,並依據《證券法》、《證券期貨市場誠信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等規定,對承諾相關方在資本市場的行為予以限制。

  但面對山西證監局《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ST生化似乎仍未給出一個個具體的履行期限,其僅在公告中回應稱,“公司將嚴格按照監管函的要求,切實做好上述工作。”

  根據公告,截至2014年7月1日,雲南省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公司所持振興電業65.216%股權的查封已解除。剩餘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和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公司所持振興電業 65.216%股權查封的解封事宜,*ST生化表示,公司正分別與宜春的相關資産承接方相關債權人及信達資産協商新的解決方案。待上述振興電業查封解除後公司將啟動振興電業剝離工作。

  對於目前進展情況及承諾具體完成時間,《證券日報》記者電話聯繫*ST生化董事會秘書原建民,對於記者的採訪,其僅表示一切以公告為準後,便匆匆挂斷電話。

  對此,郭衛鋒表示,承諾的履行涉及到第三方和法院,能夠解除股權查封還存在較大的不確定性。但其同時認為能不能真正解決還得看公司方的態度,“其實,公司若真願意解決這個事情,也可以拿其他資産來置換。”

  公開資料顯示,*ST生化旗下共有三家子公司,分別是廣東雙林、湖南唯康藥業,以及振興電業。根據2013年數據顯示,廣東雙林營收為4.39億,凈利潤為1.31億,佔*ST生化總營收的九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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