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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05日 星期二

南方基金史博:註冊制是實實在在的利好

  • 發佈時間:2015-12-11 01:22:26  來源:中國證券報  作者:黃麗  責任編輯:楊菲

  A股發行將進入註冊制時代。12月9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通過關於擬提請授權實施註冊制的相關草案的決定。草案明確,在決定施行之日起兩年內,授權對擬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票公開發行實行註冊制度。待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後,有關部門將制定相關規則,在公開徵求意見後實施,並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切實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南方基金總裁助理兼權益投資總監史博表示,註冊制改革市場預期已久,意義重大。

  首先,這是證監會進一步簡政放權的重要體現。註冊制以及相應配套的懲罰機制和可操作的退市制度,是對市場實實在在的利好,有利於資本市場參與主體的優勝劣汰,有利於市場長期穩定健康發展;其次,資本市場的屬性決定了其需要源源不斷的“活水”,從這一點來講,註冊制的現實意義重大。此外,無論從轉型升級的角度看,還是從創業創新的路徑看,都離不開資本市場的作用,而註冊制獲批無疑將成為鼓勵“雙創”的重大舉措。

  史博認為,一個成功的資本市場,應該是一個通過完善的制度設計,實現資源的高效配置,從而孕育和支援偉大企業的市場。回顧我國資本市場,股權分置改革最終使得大量國有企業得以上市;中小板、創業板使得一批優秀的民營企業借力資本市場不斷成長。現在我們國家經濟正在轉型升級,萬眾創新、大眾創業的局面,更需要一個高效的資本市場提供資金支援。註冊制的推出,將會有效的解決創新創業企業的資金來源,為我國的經濟轉型做出實質貢獻。

  註冊制的推出將優化資本市場資源配置功能,加大對資訊披露問題的監管和查處力度,完善股東訴訟賠償機制,最終將不斷優化投資者結構,建立買者自負的投資文化。

  註冊制的推出是監管思路的重大變化。監管機構的職能從價值判斷轉變為維持秩序,通過制度來保證發行人不進行欺詐。從事前監管轉向良好的事中和事後監管,解決發行人與投資者資訊不對稱的問題。

  註冊制的推出可以培育負責成熟的投資人。投資人擁有了判斷公司價值的權利,同時自己承擔投資風險,買者自負,權責對等。對那些沒有給投資者帶來回報的公司,最終一定會被投資者所拋棄。

  註冊制的推出可以培養一流金融仲介機構。註冊制對券商提出了更高要求,考驗其定價、風控和銷售能力,同時延伸發行人的再融資、並購業務等後續金融需求,推動券商全産業鏈轉型。

  註冊制的推出可以完善已有的退市制度。退市制度完善之後,將會促進上市公司的優勝劣汰,是資源配置效率提升。

  註冊制的推出可以為創新創業提供資本市場支援。降低企業上市門檻,提高資訊披露透明度,將提升直接融資比重,增強資本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發揮的作用,有效降低企業融資成本。

  談到註冊制的推出對市場的影響,史博説,證監會表示會繼續按照現行規定,做好新股發行審核工作。註冊制會遵循平穩過渡原則,不會一步到位,而是堅持改革力度、節奏和市場接受程度的統一,以防新股大幅擴容造成市場非理性波動。註冊制的推出是大勢所趨,但不會一蹴而就。只有給予了相關參與者充分的緩衝期,使監管機構、上市公司、券商、會計師事務所、投資者充分做好準備,才能確保市場環境平穩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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