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制改革不會帶來新股大規模擴容
- 發佈時間:2015-12-10 05:52:42 來源:經濟日報 責任編輯:楊菲
註冊制改革,並不意味著新股發行速度無節制,發行材料品質無保障。事實上,監管部門一再表態,將出臺多項舉措護航註冊制,加大事中事後監管,嚴格實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同時,考慮到改革的節奏、力度與市場可承受度,改革不可能一步到位,新股發行節奏和價格不會一下子放開
12月9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擬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關於授權國務院在實施股票發行註冊制改革中調整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有關規定的決定(草案)》。草案明確,在決定施行之日起兩年內,授權對擬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票公開發行實行註冊制度。待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後,有關部門將制定相關規則,在公開徵求意見後實施,並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切實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這意味著,我國股票市場實行多年的核準制相關規定將調整,股票發行註冊制提前于市場預期來臨。
引來活水助力“雙創”
中國證監會主席肖鋼曾表示,對於註冊制的內涵,各方看法不盡相同。但有一個共同特點,就是股票發行審核以資訊披露為中心,監管部門不對發行人進行價值判斷,發行人和仲介機構對資訊披露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發行時機、價格由發行人和仲介機構根據市場情況決定。
按照中國證監會官方網站解釋,註冊制改革核心在於理順政府與市場的關係,總體目標是建立市場主導、責任到位、披露為本、預期明確、監管有力的股票發行上市制度。
當前,我國已具備了向註冊制過渡的基本條件。博時基金總經理江向陽認為:“隨著改革深化和市場發展,核準制的缺陷和不足逐步顯現,必須推進股票發行註冊制改革,培育和形成市場自我約束機制,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提高資本市場服務實體經濟的效率,以進一步實現投融資功能平衡協調和資本市場長期穩定健康發展。”
不僅如此,推進股票發行註冊制改革是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的明確要求,也是今年《政府工作報告》確定實施的重要任務。
“關於註冊制改革,市場預期已久,意義重大。”南方基金總裁助理兼權益投資總監史博認為,首先,這是證監會進一步簡政放權的重要體現。註冊制以及相應配套的懲罰機制和可操作的退市制度,是對市場實實在在的利好,有利於資本市場參與主體的優勝劣汰、有利於市場長期穩定健康發展。其次,推進註冊制改革不會一蹴而就,會根據我國國情及資本市場的實際情況安排。資本市場的屬性決定了其需要源源不斷的“活水”,從這一點而言,註冊制的現實意義重大。此外,無論從轉型升級的角度看,還是從創業創新的路徑看,都離不開資本市場的作用,而註冊制獲批無疑將成為鼓勵“雙創”的重大舉措。
加大事中事後監管
有人擔心,實施註冊制會對市場構成衝擊,造成發行速度無節制,發行材料品質無保障。業內人士表示這一擔心大可不必。
史博認為,實行註冊制後,監管層必然會加大事中事後監管,加大對欺詐發行等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罰,嚴格實施退市制度等制度安排。從已經實施註冊制的發達國家經驗看,註冊制不是任何人想發股票就發的。當市場行情好的時候IPO量可以大一些,市場調整期也能把閥門關小一點,即發行的節奏是可控的。
事實上,證監會已經表示將出臺多項舉措護航註冊制。比如,將全面加強對欺詐發行和資訊披露虛假的懲罰力度,通過責令回購股份、責令先行賠付等方式,使投資者所受經濟損失獲得及時補償。推動建立適應註冊制改革要求的民事賠償制度,有效保障投資者通過民事賠償訴訟獲得賠償,讓違法者付出高昂的成本和代價。要嚴格實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對欺詐發行和重大違法的上市公司實施強制退市,堅決清除出市場。
可見,註冊制並非意味著監管部門不作為,而是一種更為市場化的股票發行制度,既可以較好解決發行人與投資者資訊不對稱所引發的問題,又可以規範監管部門職責邊界,避免監管部門過度干預。
換個角度看,註冊制也需要報送材料、補充材料,不是説不對相關材料進行審視,而是更強調事中事後的監管。專家表示,管理層不再為排隊的公司“背書”,投行、會計師事務所等仲介機構需要擔負起材料核驗的義務,相關公司自行承擔主體責任和風險。同時,具有可操作性的退市制度可以有力地打擊虛假創新、打擊濫竽充數,實際上是從另一個角度鼓勵創新創業。
改革要循序漸進
“註冊制改革是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不可能一步到位,對新股發行節奏和價格不會一下子放開,不會造成新股大規模擴容。”證監會在官網發佈文章稱,註冊制改革將堅持市場導向,放管結合的原則,建立以市場機制為主導的新股發行制度,強化事中事後監管;堅持披露為本,歸位盡責的原則,促進發行人、仲介機構、投資者等各市場主體歸位盡責;堅持循序漸進,穩步實施的原則,處理好改革的節奏、力度與市場可承受度的關係;堅持統籌協調,守住底線的原則,及時防範和化解市場風險。
“註冊制改革步伐在短期內走得穩一些,是為了在中長期可以走得更好、更遠。”在光大證券首席經濟學家徐高看來,註冊制必然更加市場化,但實現市場化的過程不會一蹴而就。唯有堅持循序漸進,穩步實施的原則,給監管層、擬上市公司、券商、會計師事務所、投資者較為充分的時間做好準備,才能確保市場環境更加平穩有序,改革成效才會逐步彰顯。
中國人民大學金融與證券研究所教授李永森認為:“如果註冊制改革一步到位、一下子放開對價格和節奏的管控,那麼會有幾百家、幾千家甚至更多的公司蜂擁上市,投資者尤其是中小投資者也會爭先盲目打新,這不僅會給等待上市的企業帶來不小的衝擊,更會損害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證監會表示,除做好註冊制的各項準備工作外,將繼續按照現行規定,做好新股發行審核工作,新股發行受理工作不會停止。註冊制實施後,現有在審企業排隊順序不作改變,確保審核工作平穩有序過渡。
“過渡期的安排很合理,審核工作按現有規定進行,起到了很好的承上啟下作用,也不會打亂企業上市的節奏。”李永森表示,在現代經濟體系中,資本市場特別是股市一直處在資源配置的前沿。而平穩、有序的過渡期安排,有利於打造出更加公開、公平、公正的氛圍,提振股市健康發展的信心,使其在資源配置的舞臺上擔負起更加重要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