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薦代表人資格降低門檻 專家:為註冊制鋪路
- 發佈時間:2014-11-27 07:29:00 來源:北京日報 責任編輯:張恒
日前,國務院決定取消67項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目錄中,包括原屬於證監會認定的保薦代表人資格。此消息一齣,這兩天多個投行、證券從業人士的微信朋友圈、QQ群裏一片沸騰。“最具含金量證書猝死?”難道幾千名保薦代表人們從此由“高大上”變身“路人甲”嗎?
專家表示,“保薦代表人資格被取消”是誤讀。證監會取消保薦代表人資格的審批,不再做保薦代表人資格的審查和認定,並不代表保薦制度取消,只是將保薦代表人的資格認定下放到證券業協會。這意味著配合股票發行註冊制改革,監管部門對保薦代表人的管理也將由事前審批進一步轉向事中事後監管。
年薪數百萬“一字千金”
保薦代表人究竟是幹什麼的,能讓一條取消保薦代表人認定資格的新聞炸開了鍋?自2004年首批保薦代表人通過資格考試以來,保代制度已經存在了整整10年。在IPO核準制時代,根據規定,一家券商必須擁有最少兩名保薦代表人才能開展投行業務;提交給證監會的擬上市公司招股説明書需要有兩位保薦代表人的簽字。這些就使得保薦代表人成為資本市場上的“香餑餑”。
上市企業多,保薦代表人少,這就使得保薦代表人在市場上“供不應求”,因此他們的薪水也非常高。“保代可是‘大牛’,工資一年三五百萬元不在話下,這還不算隱形的福利,小的券商也就能養得起兩個保代。”一名券商內部人士告訴記者,保薦代表人的工資一直是證券業的一個“謎”。高峰時期保薦代表人的簽字費曾在80萬元至100萬元之間,可謂“一字千金”。
但是,不要以為保代只是簽簽字,就有數百萬元年薪,保代的簽字承擔著很大的風險和責任。在IPO財務核查中,監管部門經常對保薦代表人開出嚴厲罰單,甚至取消其保薦代表人資格。據悉,目前我國已註冊保薦代表人數有4000多人。
準入門檻逐漸降低
我國股票發行採取保薦人制度由《證券法》規定。然而,隨著發行體制改革的推進,監管部門對保薦代表人的管理隨之調整。早在2012年,國務院“關於第六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中就已將“保薦代表人註冊”這一證監會行政許可項目取消,明確保薦代表人註冊和變更執業機構登記工作將由資本市場自律組織證券業協會進行自律管理。
此後,保薦代表人納入證券從業人員管理體系統一進行管理,保薦代表人提交註冊、變更申請程式、文件要求及審核依據基本不變,但保薦代表人考試、註冊,均由中證協進行管理。目前,要成為一名註冊保薦代表人,須經過證券業協會組織的保薦代表人考試。
記者查閱了證券業協會今年10月發佈的保薦代表人考試公告發現,從報考條件、考試科目、內容大綱等方面均進行了“大刀闊斧”的調整,只要“完成執業註冊的在職證券從業人員均可參加考試”。而此前的報考資質則頗為嚴苛,除了報考人員須是證券公司從事證券發行承銷、收購兼併、固定收益等投資銀行相關業務的正式工作人員外,還需要兩年以上的相關工作經驗。
業內預計,在新的考試政策推動下,今年12月考試的報考人數和通過率將大幅提高,保薦代表人隊伍的擴容速度將進一步加速,與此同時,保薦代表人這個群體的含金量也將繼續降低,“金飯碗”時代已經漸行漸遠。
為註冊制出臺“鋪路”
業內人士表示,保監會的保薦代表人認定資格取消,意味著IPO註冊制改革正在逐步接近,接下來會有更多市場化的發行措施陸續推出。
“保薦制度對提高整個仲介機構的執業水準意義重大,不過在行政審批情況下,保薦權力成為稀缺資源。”武漢科技大學金融證券研究所所長董登新表示,放開市場準入、推行行業自律是市場化改革和依法治市的必然要求,也是在為推行註冊制做好準備。
董登新還認為,按照此次改革思路,以後對於保薦人的法律約束也會大大增強。在以前,保薦人資格等於有隱形政府背書和政府擔保,即使出現上市公司造假等重大問題,保薦人最多被禁止市場準入,並由相應保薦機構接受經濟處罰。“改為行業自律後,保薦人將以自然人身份承擔連帶法律責任。一旦出現重大問題,保薦人家庭財産難以保全,甚至承擔刑事責任。”董登新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