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代資格審批取消 鋪路註冊制
- 發佈時間:2014-11-25 00:51:40 來源:經濟參考報 責任編輯:陳娟娟
24日,國務院印發《關於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其中決定取消67項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在此次取消的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中,原屬中國證監會認定的保薦代表人資格審核資格被取消。
在此之前,保薦代表人資格一直被稱為業內最具有“含金量”的資格,其門檻自然也不低:除了三年以上保薦業務經歷,擔任過證券發行項目協辦人等業務條件以外,還需參加中國證監會認可的保薦代表人勝任能力考試且成績合格有效。
我國保薦代表人制度源於《證券法》中關於股票發行制度的規定:發行人申請公開發行股票、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依法採取承銷方式的,或者公開發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實行保薦制度的其他證券的,應當聘請具有保薦資格的機構擔任保薦人。2004年,國內首批609名保代出現。
一直以來,保薦代表人資格考試通過率非常之低,使得其資格“含金量”非常之高:一旦獲得了保代資格,不僅意味著數量不菲的每月保代津貼,成為簽字保代之後更可以獲取超高的簽字費用,這筆費用高達幾十萬甚至數百萬元人民幣。同樣,證券公司之間如果要挖角保代的話,其轉會費也極為高昂。根據證監會的數據,目前中國通過註冊成為保薦代表人的有2391人。
不過,有跡象顯示,為了與註冊制逐漸接軌,保代的門檻正在不斷降低。早在2012年10月15日,證監會就已將保薦代表人註冊、變更執業機構等資格管理職責移交中國證券業協會。今年10月,中國證券業協會發佈管理保代相關的通知和考試調整的公告。保代考試將遵循新的規則和條件,只要具有證券從業資格都可報名參加,不再要求需在證券公司從事證券發行承銷、收購兼併、固定收益等投資銀行相關業務的正式工作,業內預計,在新的考試政策推動下,今年12月考試的報考人數和通過率將大幅提高。
北京一家券商的一位保代對《經濟參考報》記者表示,此次國務院的文件只是表明保薦代表人資格的行政許可在證監會層面被取消,但這並不意味著保薦制度和保薦代表人群體的消亡。監管部門對保薦代表人的管理將由事前審批進一步轉向事中事後監管,主要目的還是為了降低保代的門檻,為即將出臺的註冊制鋪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