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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薦代表人職業資格行政審批取消 業內認為仍存門檻

  • 發佈時間:2014-11-25 08:13:50  來源:中國證券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保薦代表人職業資格行政審批取消

  業內人士認為仍存門檻,“金領”成色將有所下降

  國務院近日印發《關於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取消一批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認可和認定事項,其中包括證監會的保薦代表人資格準入。業內人士表示,這並不意味著成為保薦代表人沒有門檻,仍會通過考試等程式才能獲取該資格,但可能會改為協會備案制。在簡政放權的背景下,預計未來保薦代表人的市場供給足以滿足需求,競爭將更加激烈,其“金領”成色將進一步褪色。

  資格準入更市場化

  業內人士稱,雖然成為保薦代表人仍會有門檻,但這種門檻將更多體現在必備的職業技能方面,以後成為保薦代表人的程式將更為市場化,這一門檻的逐步降低符合證券行業的發展趨勢。

  業內人士稱,此前,保薦代表人的資格準入事項已由證監會下放到中國證券業協會。在這之前,保薦代表人的註冊和具體管理等事項均需證監會審批。

  10月15日,中國證券業協會發佈關於進一步完善保薦代表人管理的通知,原有兩個考試科目(證券知識綜合考試和投資銀行業務專業考試)調整為一個考試科目(投資銀行業務考試)。在報考條件方面,完成執業註冊的在職證券從業人員均可參加考試。保薦代表人執業證書申請材料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的,協會不予審核;已取得證書的,協會登出其保薦代表人執業證書。保薦機構未能按協會要求及時、準確進行保薦資訊維護的,協會將暫停該機構的保薦代表人資格申請並要求其進行整改。保薦機構提供虛假的保薦代表人註冊登記材料的,協會視情節輕重,對該機構採取自律管理措施或紀律處分。

  有助降低上市成本

  業內人士認為,在簡政放權的背景下,預計未來保薦代表人的市場供給足以滿足需求,競爭將更加激烈,證券公司雇傭保薦代表人的人力成本將進一步下降,有助於降低企業上市成本,符合當前降低企業融資成本的政策取向。

  保薦代表人資格考試已進行約十年,首次保薦代表人考試是在2004年。業內人士表示,起初由於人才稀缺,證券公司雇傭保薦代表人的成本昂貴。2004年有券商開出50萬以上的年薪從別的公司“挖角”。到2006年股權分置改革完成後新股恢復發行時,保薦代表人的年薪普遍處於70萬-100萬元的水準。到了2009年,“稅後100萬的年薪+100萬轉會費”的報價在業內並不鮮見。

  不過,人才供求情況從2012年開始變化。保薦代表人考試通過率上升,並且保薦業務監管政策有所調整,在兩名保薦代表人可在主機板和創業板同時各負責一家在審企業的基礎上,調整為可同時各負責兩家在審企業,保薦代表人的“利用率”成倍提升。2012年下半年,因IPO暫停,保薦機構面臨對保薦代表人的“去産能”壓力,並且這一問題並未隨IPO的重啟而消失。

  此外,國務院此次印發的《關於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顯示,取消和下放管理層級的行政審批項目還包括: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託管人資格審批;期貨公司變更法定代表人、住所或營業場所,設立或終止境內分支機構,變更境內分支機構經營範圍的審批;證券公司行政重組審批及延長行政重組期限審批;證券金融公司變更名稱、註冊資本、股東、住所、職責範圍,制定或者修改公司章程,設立或者撤銷分支機構審批;轉融通互保基金管理辦法審批;轉融通業務規則審批;證券公司融資融券業務監控規則審批;從事證券相關業務的證券類機構借入或發行、償還或兌付次級債審批。

  除保薦代表人資格準入外,在取消的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認可和認定事項中,證監會的外國證券類機構駐華代表機構首席代表資格核準也被取消。(記者 顧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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