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回應股票期權暴跌 將儘快放開一人一戶限制
- 發佈時間:2015-02-12 01:09:31 來源:中國證券報 責任編輯:王文舉
上證50ETF期權交易11日進入第三天。當天下午開盤後,有兩個認購合約出現瞬間的暴跌,並引發了熔斷機制,之後價格恢復正常。上交所表示,造成這兩次觸發熔斷的原因是做市商中信證券在午間調整報價參數導致大幅偏離理論價值的報單所致。
調整報價參數致引發熔斷機制
2月11日下午13點3分12秒,50ETF購4月2400、50ETF購4月2450合約價格出現大幅異常。50ETF購4月2400合約價格從0.1006元跌至0.001元,50ETF購4月2450合約從0.0808元跌至0.001元,觸發熔斷機制。
據上交所核查,昨日13時3分10秒至12秒,中信證券對50ETF購4月2400合約申報12筆賣單,申報價格從0.001元到0.0014元(其中0.001元的賣單6筆),每筆10張,共120張,共成交100張。其中,90張成交價格在0.0988元與0.1024元之間,最後10張成交價格為0.001元,觸發了熔斷機制。
13時3分10秒至12秒,中信證券對50ETF購4月2450合約以0.001元價格申報11筆賣單,每筆10張,共110張,共成交80張。其中,76張成交價格在0.0798元價格與0.0828元之間,最後4張成交價格為0.001元,觸發了熔斷機制。
據上交所介紹,交易系統啟動熔斷機制後,做市商進行了積極報價,50ETF購4月2400合約熔斷集合競價成交價格為0.0940元,50ETF購4月2450合約熔斷集合競價成交價格為0.1128元,價格恢復正常。熔斷期間,中信證券對50ETF購4月2400合約進行了2筆共20張撤單,對50ETF購4月2450合約進行了3筆共30張撤單。
從兩次熔斷情況看,熔斷機制發揮了重要的作用:一是熔斷機制可以在價格出現異常波動時,給市場穩定和冷靜的時間,快速平抑不合理的市場波動;二是可以有效降低大幅偏離理論價值的報單導致的損失。在現有交易規則下,限價申報單筆最多10張闔約,市價申報單筆最多5張闔約,因此,大幅偏離理論價值的報單損失可控。昨天,中信證券在熔斷機制啟動後,及時撤回了未成交的報單,避免了進一步的損失。
此外,這兩次熔斷情況也反映了目前上交所ETF期權市場訂單深度不足的現狀。上交所設置的ETF熔斷標準為最新成交價與前一次集合競價價格偏離50%,但由於目前市場訂單深度不足,導致這兩次觸發熔斷的實際漲跌均大於50%。下一步上交所將根據市場深度對相關熔斷標準作進一步研究和完善。
中信證券相關業務負責人表示,事件發生原因是公司基於市場行情的變化,為了更好地滿足做市義務,午間根據市場變化調整報價策略,導致出現偏離理論價值的報單。在策略異常報價3秒後,由於系統識別到報單價格出現異常,立即修正了價格並進行正常做市報價。對於後期改進措施,該負責人表示,公司將進一步完善業務流程,加強對異常價格的監控和管理,減少操作風險,更好地履行好做市報價義務。
將儘快放開期權一人一戶限制
昨日上證50ETF收漲,但50ETF期權走勢出現背離,認購、認沽期權出現普跌情況,有投資者對此表示疑問。上交所人士表示,影響股票期權價格的因素眾多,有標的股票價格、波動率、到期時間等。
有投資者反映部分期權經營機構的交易佣金收費過高,迫於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制度中指定交易六個月的要求,又無法轉戶。對此,該人士表示,每張ETF期權合約上交所收取交易經手費2元,中國結算收取結算費0.3元。這個收費方法與收費標準,是在考慮ETF期權的合約名義價值、平衡市場流動性與交易成本、遏制深度虛值期權炒作等因素後,做出的綜合判斷。無論與國際成熟市場還是新興市場相比,目前的收費總體上處於較低的水準。各期權經營機構期權交易佣金的收取是考慮自身成本和經營策略後的一種市場化的定價行為。建議期權經營機構在合理收費的同時,更加關注為投資者提供更好的服務,提升投資者的客戶體驗。
目前,上交所《股票期權試點投資者適當性管理指引》中規定,股票期權投資者應指定交易在證券公司六個月以上。在相關技術系統與風控手段完備後,上交所將儘快放開現有股票期權投資者的一人一戶限制,已開立衍生品合約賬戶的投資者可以自行選擇其他期權經營機構開立多個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