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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識股票期權合約

  • 發佈時間:2014-12-25 00:31:34  來源:中國證券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您了解股票期權嗎?您參加過上交所股票期權全真模擬交易嗎?為了幫助廣大投資者更好地認識股票期權這一創新産品,從本週起,我們將在四大證券報及相關網站開闢“上交所股票期權投教專欄”,刊發投資者教育系列文章,為大家介紹股票期權的基礎知識、境外發展、投資風險、策略應用等內容。

  您還可以通過上交所股票期權投教專區(http://edu.sse.com.cn/option)、“上交所發佈”和“上交所期權一點通”微信公眾訂閱號,獲取更多、更豐富的股票期權學習資料。

  一、什麼是期權?

  “期”表示未來,“權”表示權利,期權合約就是一份代表未來權利的合約。它的買方通過支付一筆權利金,獲得了在未來以某個價格買入或賣出某種資産的權利;而它的賣方則收取買方所付的權利金,承擔著必須賣出或者買入的義務。

  例如:王先生支付了1元錢,獲得了在1個月後以10元買入1股股票ABC的權利,其中王先生就是通過1元的權利金支出獲得了未來的資産買入權。

  二、什麼是認購期權、認沽期權?

  從期權買方的角度看,如果他所獲得的是以約定價格買入某資産的權利,那麼該期權稱為認購期權;如果他所獲得的是以約定價格賣出某資産的權利,那麼該期權稱為認沽期權。正因為認購期權買方是擁有買入的權利,認沽期權買方是擁有賣出的權利,所以在台灣市場上,認購期權又稱為“買權”,認沽期權又稱為“賣權”。

  三、期權合約包含哪些要素?

  一張期權合約主要由5個要素構成:

  一是合約標的,是指期權交易雙方權利和義務所共同指向的對象,比如上交所股票期權合約標的是指在上交所上市交易的單只股票或ETF。

  二是行權價格,是指期權買方行權時標的證券的買賣價格。

  三是到期日,它是期權合約有效的最後一日,即在該日後,期權合約將被摘牌。

  四是合約單位,是指單張闔約對應的合約標的的數量。

  五是合約類型,是指期權合約的權利類型,即一張期權合約到底是認購期權還是認沽期權。

  例如:投資者老李買了一張行權價格為1.700元、合約單位為10000、12月24日到期的50ETF認購期權,這意味著老李在12月24日當日可以以每份1.700元的價格買入10000份50ETF。

  四、什麼是歐式期權、美式期權?

  期權的買方既然擁有權利,那麼他何時可以行使他手中的權利呢?從可以行權的時間限制來看,期權可被區分為歐式期權與美式期權。歐式期權只能到期日當天才能行權,這就像電影票,一張規定了晚上8點入場的電影票,提前不允許入場;而美式期權可以在到期日前任何一個交易日(包括到期日)行權,這就像月餅票,一張規定9月20日為最後期限的月餅票,消費者在之前一段時間內都能夠提貨。

  五、期權和期貨有什麼區別呢?

  期權與期貨的區別主要包含以下幾點:

  期權

  期貨

  買賣雙方的

  權利與義務

  不對等。期權的買方只有權利,沒有義務;

  期權的賣方只有義務,沒有權利。

  買賣雙方的權利與義務是對等的。

  保證金收取

  只有期權的賣方需要繳納保證金。

  買賣雙方均需繳納保證金。

  保證金計算

  期權是非線性産品,保證金非比例調整。

  期貨是線性産品,保證金按比例收取。

  清算交割

  若期權合約被持有至到期行權日,期權買方可以選擇行權,或者放棄權利;期權賣方需做好被行權的準備,可能被要求行權交割。

  若期貨合約被持有至到期日,將自動交割。

  合約價值

  期權合約類似保險合同,本身具有價值(權利金)。

  期貨合約本身無價值,只是跟蹤標的價格。

  盈虧

  期權買方的收益隨市場價格的變化而波動,但其虧損最多為期權的權利金;賣方的收益只是出售期權的權利金,其虧損則是不固定的。

  隨著期貨價格的變化,買賣雙方都面臨著無限的盈利與虧損。

  六、期權和權證有什麼區別呢?

  期權和權證的區別主要包含以下幾點:

  期權

  權證

  發行主體

  沒有發行人,每一位市場參與人在有足夠保證金的前提下都可以是期權的賣方。

  通常是由標的證券上市公司、投資銀行(證券公司)或大股東等第三方作為其發行人。

  合約當事人

  期權交易的買賣雙方。

  股票權證的發行人與持有人。

  合約特點

  標準化合約:期權合約條款基本相同,由交易所統一確定;

  非標準化合約:由發行人確定合約要素,包括行權方式可以選擇歐式、美式、百慕大式等;交割方式可以自行選擇實物或現金。

  行權日、行權價格、行權方式由交易所規則規定。

  合約供給量

  理論上供給無限。

  權證的供給有限,由發行人確定,受發行人的意願、資金能力以及市場上流通的標的證券數量等因素限制。

  持倉類型

  投資者既可以買入期權成為買方(權利方),也可以賣出期權成為賣方(義務方)。

  投資者只能買入成為買方(權利方)。

  履約擔保

  期權賣方因承擔義務需要繳納保證金(保證金隨合約標的市值變動而變動)。

  發行人以其資産或信用擔保履行。

  免責聲明:本欄目刊載的資訊僅為投資者教育之目的而發佈,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投資者不應以該等資訊取代其獨立判斷或僅根據該等資訊做出決策。上海證券交易所力求本欄目刊載的資訊準確可靠,但對這些資訊的準確性或完整性不作保證,亦不對因使用該等資訊而引發或可能引發的損失承擔任何責任。更多內容敬請瀏覽上交所股票期權投教專區(http://edu.sse.com.cn/o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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