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議如何推進並購重組市場化
- 發佈時間:2015-04-10 01:22:45 來源:中國證券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新疆證監局 徐國 李瑾 耿思琦
借殼上市使資産證券化在IPO、重大資産重組間發生“顯性的監管套利行為”;而關聯重組可能使關聯人從事“直接的非生産性的逐利活動”(即“隱性的尋租行為”),“為了自身利益從公司轉移資産和利潤”(即“隧道效應”,或“隱形利益輸送”),限制了市場價格機制和競爭機制的發揮。
推進並購重組市場化的總體思路包括:一是首先要明確並購重組市場及其市場化的功能定位。二是要從實際問題出發,將市場體系和機制完善或重構作為市場化工作的首要任務。三是要把控市場化的合理進程,同步調節市場、行政兩種資源配置力量的合理比例。四是市場化與法治化要齊頭並進,根據市場化進度及時修訂政策法規。
針對兩類非市場化並購重組行為的具體對策包括:一是要從源頭上分類解決或應對借殼上市問題和關聯重組及其“隧道效應”問題。二是完善監管治理體系自身的建設,統一IPO和借殼上市的審核標準、程式、節奏和組織,消除監管套利。三是建議加強對瀕臨退市上市公司的日常監管和稽查執法,疏通退市渠道。四是建議嚴防嚴打“隧道效應”,強化對關聯重組的日常監管和對隱性利益輸送行為的稽查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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