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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加強非許可類並購重組監管

  • 發佈時間:2014-12-16 00:29:30  來源:中華工商時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近日,為進一步貫徹“放鬆管制、加強監管”的監管理念,落實中國證監會相關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發佈了《關於落實非許可類並購重組事項資訊披露相關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據悉,上交所作為資訊披露一線監管者,發佈《通知》,旨在加強非許可類並購重組的事中事後監管,強化資訊披露,提高並購重組市場透明度,遏制通過非許可類並購重組規避監管的違法違規行為,避免“一放就亂”現象的發生。

  分析人士指出,上述審批的取消,強化了交易所對上市公司資訊披露的監督力度,體現了簡政放權、強化資訊披露、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的監管理念,契合了資本市場發展的趨勢。

  《通知》顯示,其主要包括以下三個方面的內容:一是明確對已取消行政許可的並購重組事項實行事後審核。不過考慮到要約收購涉及業務操作事項,對要約收購報告書全文仍作事前形式審核。二是落實半年期過渡安排。過渡期內,上市公司披露非許可類重大資産重組預案,或者直接披露非許可類重組報告書草案後,應當同時申請股票停牌。停牌時間不超過十個工作日,上交所在十個工作日內完成資訊披露審核。三是強調事後審核發現問題公司需補充披露。《通知》明確,對於資訊披露文件不符合規定的,上交所將要求公司予以説明,披露更正或補充公告,以及修訂後的相關報告書全文或摘要。

  分析人士指出,事後審核可以縮短停牌時間,有利於上市公司等市場主體相關工作的推進,提高市場效率。關於補充披露的規定,則會極大滿足投資者的知情權,保護投資者利益。投資者通過閱讀公告,能夠對上市公司並購重組中的相關細節有更加深入的理解,了解監管機構的關注重點和交易的相關風險點,有利於進行交易判斷。

  據上交所相關人士介紹,公司監管一部建立了嚴格高效有序的內部審核機制,結合重組預案披露後媒體報道情況對重組預案進行事後審核,原則上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

  上述人士還透露了事後審核主要關注的問題,以資訊披露為核心,關注收購的必要性、業務的協同性、權屬的合規性、標的資産定價的公允性、盈利預測的合理性、會計處理的適當性等方面,針對現金收購行為,還會關注購買方是否具備支付能力,方案實施的不確定性等風險是否向投資者進行了充分提示。

  市場人士指出,上述問題涵蓋了非許可類上市公司並購重組的主要核心問題,是投資者最為關心的問題,公司披露越詳盡,越有利於投資判斷。尤其在半年過渡期之後,事後審核期間將不再停牌,非許可類並購重組資訊披露的效率將進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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