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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星通修訂重組方案

  • 發佈時間:2015-02-11 00:31:47  來源:中國證券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記者 歐陽春香

  重組遭否的北斗星通2月10日晚間發佈修改後的重組方案。針對證監會否決重組的理由,北斗星通稱華信天線已與“老東家”華穎銳興達成和解,華穎銳興針對華信天線提起的十起案件已經全部撤訴。此外,新方案還提高了收購對象的業績承諾,降低了超額業績獎勵。公司股票2月11日開市起復牌。

  專利糾紛

  北斗星通去年12月26日公告,公司並購重組申請未通過證監會審核。

  北斗星通重組被否決的理由為,標的企業之一華信天線為其實際控制人王春華在擔任華穎銳興總經理期間投資設立的同業企業,導致相關智慧財産權存在法律糾紛風險,且工商局查詢資訊顯示,王春華目前仍為華穎銳興股東,華信天線未來經營存在重大不確定性。

  顯然,這兩條分別對應華信天線可能存在的兩個風險:其一,與華穎銳興之間的智慧財産權法律糾紛,可能影響華信天線資産主要部分的權屬確定;其二,王春華目前仍持有華穎銳興21%股份。由於華穎銳興與華信天線處於同一行業,未來存在潛在的同業競爭問題,不利於上市公司增強持續經營能力。

  去年8月份,北斗星通公告,擬以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相結合的方式購買華信天線100%股權,以發行股份方式購買佳利電子100%的股權,切入衛星導航太線領域。此次交易標的資産合計作價預計為13億元。

  2014年9月,華穎銳興向中國證監會發出關於《王春華與華信天線侵犯華穎銳興商業秘密及專利權的説明》。自2014年10月至2014年12月間,華穎銳興就華信天線9項專利權及1項專利申請權向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達成和解

  此次修訂的重組方案中,主要有兩處修改。

  一是將收購標的的業績承諾上調,華信天線2018年業績承諾金額由原來的13905萬元上調為14250萬元,佳利電子2015年業績承諾金額由2875萬元上調為2915萬元。

  二是降低了佳利電子超額業績獎勵。承諾期內,若佳利電子實際實現累計扣非凈利潤大於承諾累計扣非凈利潤時,原方案中“超額扣非凈利潤的50%及累計非經常性收益的30%獎勵給佳利電子核心管理團隊”改為“超額扣非凈利潤的50%獎勵給佳利電子核心管理團隊。”

  針對證監會否決重組的兩條理由,北斗星通此次修訂的方案進行了補充説明。公告稱,截至本報告書籤署之日,華信天線不存在資金被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方非經營性佔用的情況,華信天線不存在作為被告的未決訴訟事項。

  針對智慧財産權法律糾紛的問題,北斗星通表示,2014年12月23日,華信天線、王春華與華穎銳興、諶山、杭大明簽署《補充協議書》,北斗星通也于同日收到華穎銳興、諶山、杭大明的致函,表示與王春華、華信天線進行了充分有效的溝通,已消除爭議,達成和解。至此,華穎銳興針對華信天線提起的十起案件已經全部撤訴。

北斗星通(002151) 詳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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