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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源稅改革總體將減輕資源企業負擔 高耗水企業負擔將加重

  • 發佈時間:2016-05-11 09:01:35  來源:新華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總體減輕資源企業負擔,高耗水企業負擔將加重

  自5月1日全面實施營改增後,財稅領域的又一重磅改革——資源稅改革也將全面推開。財政部昨日發佈《關於全面推進資源稅改革的通知》,要求全面實施清費立稅、從價計徵改革,理順資源稅費關係,建立規範公平、調控合理、徵管高效的資源稅制度。

  《通知》要求,開展水資源稅改革試點工作,先在河北省開徵水資源稅試點工作。採取水資源費改稅方式,將地表水和地下水納入徵稅範圍,實行從量定額計徵,對高耗水行業、超計劃用水以及在地下水超采地區取用地下水,適當提高稅額標準,正常生産生活用水維持原有負擔水準不變。在總結試點經驗基礎上,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將選擇其他地區逐步擴大試點範圍,條件成熟後在全國推開。

  《通知》要求,實施礦産資源稅從價計徵改革。在煤炭、原油、天然氣等實施從價計徵改革基礎上,對其他礦産資源全面實施改革。資源稅的計稅依據為應稅産品的銷售額或銷售量。此次資源稅從價計徵改革及水資源稅改革試點,自2016年7月1日起實施。

  此外,《通知》要求,積極創造條件,逐步對水、森林、草場、灘塗等自然資源開徵資源稅。

  財稅部門有關負責人表示,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現行資源稅制度已不能適應經濟體制改革和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的需要,主要存在以下突出問題:一是計稅依據缺乏彈性,不能合理有效調節資源收益;二是徵稅範圍偏窄,許多自然資源未納入徵收範圍;三是稅費重疊,企業負擔不合理;四是稅權集中,不利於調動地方積極性。為解決這些突出問題,適應經濟形勢發展需要,有必要全面推進資源稅改革,完善資源稅制度。

  就此次稅改對於資源企業的影響,上述負責人表示,2011年以來,受國際市場供求等多種因素影響,大宗商品價格呈現震蕩下跌走勢,礦業企業盈利水準下降,許多企業在生産經營上較為困難。在近幾年資源價格持續低迷的情況下,實施資源稅從價計徵改革,並配合清費措施及稅收優惠政策,總體上有利於減輕企業負擔。

  針對河北水資源稅改革試點,該負責人稱,河北省每人平均水資源量僅為全國平均水準的1/7,地下水超採總量及超採面積均佔全國1/3,是超採最為嚴重的地區,造成地下水位下降、地面沉降和地裂等問題,嚴重威脅生態環境和可持續發展,必須採取有效措施,加大水資源節約和保護力度。此次試點將河北省地表水和地下水納入徵稅範圍,對一般性取用水按實際取用水量計徵,設置最低稅額標準,地表水準均不低於每立方米0.4元,地下水準均不低於每立方米1.5元。

  有業內人士稱,這對於河北省的高耗水企業來説,意味著成本的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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