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團購297套房開發商卻反口不賣
- 發佈時間:2016-04-15 07:00:32 來源:南方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南方日報訊 (記者/葉永茵 戴雙城)最近東莞的房價節節攀升,一季度房價漲幅近三成,在高房價的背景下出現了眾多二手房業主反價、反口的現象。“反口”的現象出現在一手房銷售當中,記者日前收到一則爆料,關於開發商不肯賣房的事件。為何開發商不願意賣房呢?這背後有何故事?
事件的緣由是這樣的:深圳市前海慧凱智慧科技有限公司(簡稱“慧凱智慧”)欲購買南城G1蜂匯商品房,與其樓盤開發商東莞市奇樂實業投資有限公司(簡稱“奇樂實業”)協商購買297套房子並簽訂了《房地産合作協議書》,在隨後的交款期內,開發商拒絕履行協議,雙方就協議問題無法協商並達成一致。
今年年初,位於南城街道袁屋邊社區居委會宏二路奇樂實業旗下的G1蜂匯行銷中心對外開放。慧凱智慧董事長高煜凱在今年3月看中了G1蜂匯項目,計劃購買其297套房子,總價款2.2多億元,並簽訂了《房地産合作協議書》。
“隨著公司的發展,企業近期打算購房,並將部分房子用作企業股東的福利房,並與開發商協議約定分六期的方式付款。”高煜凱説道。
根據協議規定,雙方此次交易屬於團購買房的方式,購買蜂匯廣場樓盤1號、2號和3號樓。慧凱智慧團購商品房的期限為6個月(自2016年3月19日至2016年9月18日),以在此期間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為準,團購期滿後雙方可另行協商後續合作事宜。
“沒想到的是,當我們準備付第一期預付款100萬元的時候,被告知開發商不肯賣房給我們了,並拒收我們的支票。”高煜凱説道。
對此,奇樂實業董事長管金虎説出了拒絕履行合同的理由,他認為:“協議約定第一期款項交付期限是2016年3月23日,而慧凱智慧是交付給我們的支票是3月26日,這樣不符合協議的規定。”
據悉,合同約定為“甲乙雙方簽訂協議後,甲方(慧凱智慧)于2016年3月23日向乙方(G1峰匯)支付預付款100元。”
■律師説法
開發商需履行雙方約定協議
“我們為履行協議書,盡了多方面的努力,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現在開發商拒收預付款,提出解除合同行為並表明不執行協議書,這將影響我們企業的利益和商譽。”高煜凱説道。
高煜凱提出,希望開發商履行《房地産合作協議書》,否則給公司造成的全部或間接的財産、商譽損失及其發生的合理開支由開發商承擔。
對此,管金虎則表示拒絕履行合同。
雙方爭議的焦點落在是否履行協議上,雙方的約定是否有法律效力?慧凱智慧的行為是否購房違約,導致其協議無法實現,是否成立?
對此,廣東名道律師事務所律師付鵬認為,雙方簽訂的《房地産合作協議書》是合法有效的,慧凱智慧的行為並沒有構成重大違約,開發商奇樂實業需履行協議規定。
付鵬説道,若開發商奇樂實業拒絕履行合同,導致慧凱智慧因房價上漲、企業資金鏈緊張而造成的損失,由奇樂實業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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