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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飲企業稅負有望顯著降低

  • 發佈時間:2016-03-30 21:31:03  來源:國際商報  作者:李子晨  責任編輯:羅伯特

  2016年的政府工作報告提出,5月1日起要在全國全面實施營改增,將試點範圍擴大到建築業、房地産業、金融業、生活服務業,並將所有企業新增不動産所含增值稅納入抵扣範圍,確保所有行業稅負只減不增。餐飲業作為生活服務業中的基礎産業、先導産業和支柱産業,有望收穫全面營改增的紅利。

  稅額或將減少近一半

  據悉,營改增全面實施前,繳納增值稅的主要是銷售貨物和修理修配勞務,一般適用17%的基本稅率;營改增試點後,新增加了6%和11%兩檔低稅率。適用6%稅率的主要是有形動産租賃服務外的現代服務業以及增值電信服務,適用11%稅率的主要是交通運輸業、郵政業和基礎電信服務。業內人士預測,餐飲業可能適用6%的稅率。

  業內人士指出,目前餐飲業繳納的營業稅為5%,但由於營業稅不能抵扣進項稅額,因此餐飲業納稅人在營改增之前存在較大的重復納稅,即購入直接材料時實際負擔了材料的增值稅,但提供服務時又要以包含材料增值稅的營業額為計稅依據繳納營業稅。而營改增後,餐飲業納稅人可以通過取得增值稅抵扣憑證而消除重復納稅問題。整體上餐飲企業的稅負將顯著降低。同時,餐飲行業被納入營改增範圍後,一般納稅人稅率被調整為6%,而小規模納稅人將適用簡易徵稅率3%。

  中國烹飪協會調研顯示,如某一般納稅人餐飲企業每月購買適用13%稅率的麵粉、油等原材料20萬元,購買適用17%稅率的燃料5萬元,如果不考慮其他成本,該企業每月營業額為100萬元,營改增之前的每月應繳營業稅100×5%=5萬元;營改增後,每月應繳增值稅為100/(1+6%)×6%-〔20/(1+13%)+5/(1+17%)×17%〕=2.63萬元,實際稅額減少了48%。

  而某小規模納稅人企業每月營收5萬元,營改增前,需要繳納5×5%=0.25萬元的營業稅。但營改增後,按徵收率為3%,只需交納5/(1+3%)×3%,也就是0.15萬元,實際稅額減少了40%。

  當前餐飲産業鏈正在不斷完善、規範,但仍然有很大部分原材料,特別是新鮮蔬菜的供應商為規模小的農産品生産性質的個人、個體工商戶等,這些供應渠道一般難以進行準確的會計核算,開徵增值稅後可能也無法給餐企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這會導致餐飲企業不能足額抵扣進項稅額,仍然存在部分重復徵稅。所以,對於一般納稅人來説稅負如何變化確實是個未知數。

  為此,中國烹飪協會呼籲,國家要高度重視餐飲業抵扣鏈條不完善的現實情況,在落實改革的過程中,依據企業實際情況,制定、完善有關辦法,或將餐飲業統一作為小規模納稅人採取簡易徵收的方式對待,以切實降低餐飲業稅負成本。

  增值稅管理學問大

  在營改增推行到餐飲業之後,由於增值稅抵扣範圍擴大,對增值稅抵扣憑證的需求將大大增加,因此流轉稅處理事項,特別是涉及增值稅抵扣憑證的涉稅處理事項,會比徵收營業稅時複雜得多。

  對此,中國烹飪協會指出,餐飲企業納稅人需要注意三種情況。首先,餐飲企業採購原材料時不能只比較價格,還要考慮到進項稅額的影響。餐飲企業採購的直接材料如果是初級農産品,則來源渠道不同,可以計算抵扣的進項稅額也不同。例如,企業既可以從農場購買其自産的麵粉,也可以從具有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質的商貿企業處購買,價格都是10萬元,向前者購買麵粉可以根據前者開具的普通發票註明的價款計算進項稅額,為10×13%=1.3萬元,向後者購買麵粉可以根據後者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計算進項稅額,為10/(1+13%)×13%=1.15萬元,比向前者購買少抵扣了約12%。

  其次,採購不同加工程度的産品時,要把不同産品稅率差異考慮進去。

  如果加工程度較高,不符合“初級農産品”範圍,則適用稅率為17%,餐飲企業購買相應産品可以相應抵扣進項稅額。例如,餐飲企業既可以花10萬元購買生牛肉自己加工,也可以花15萬元購買已經加工好的熟牛肉,假設購買生牛肉自己加工還需花費4萬元,表面上看購買生牛肉可以節省1萬元,但是前者的進項稅額為10/(1+13%)×13%=1.15萬元,後者的進項稅額則是15/(1+17%)×17=2.18萬元,比前者高1.03萬元,超過了節省的成本。

  再次,增值稅普通發票和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核心區別就是專用發票能抵扣進項稅,而普通發票不能抵扣。所以,如果企業需要抵扣進項稅,就要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有些不能抵扣進項稅的項目,比如採購發放給職工的福利用品,就沒必要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了,而且普通發票的管理更加簡單。不能或無需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情形主要是兩種:增值稅免稅項目和個人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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