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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家話慈善:一定要用在刀刃上

  • 發佈時間:2016-03-10 21:32:00  來源:中國新聞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中新社北京3月10日電 (記者 李志全)“樂善好施”是國人傳統美德,但“錢去哪了”“慈善怎麼做”也引發諸多討論。作為中國慈善的關鍵群體,企業家們有話説。

   “錢去哪了”?

  慈善法草案提請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審議。10日,全國政協工商聯界別小組會主題,就是討論這部法律。

  “怎麼花的,捐到哪兒了?”當宗申集團董事局主席左宗申委員拋出這一話題後,引發現場企業家共鳴。

  興偉集團董事長王偉委員舉例:曾有一個縣的主要官員提出讓他做些慈善。他説,如果僅是捐錢,500萬元人民幣;如果搞産業扶貧,至少3000萬元。那個縣選擇了前者。

  “500萬幹了什麼?”王偉從側面得知,該縣所謂的“美麗鄉村”建設至今沒有進展。

  四川藍光實業集團董事局主席楊鏗委員也深有感觸。2008年,汶川大地震時,他所在企業先後捐款2000萬元。地震之後,楊鏗曾找到慈善機構問,錢用到哪去了?怎麼用的?“完完全全説不清楚。”

  從2006年中國社會捐贈額不到100億元人民幣,到如今規模超過1000億元。10年增長10倍的背後,慈善透明和公信問題亟待規範。楊鏗認為,“每一筆錢怎麼用的?一定要有本清晰的賬,不能是本糊塗賬。”

  針對企業家的關切,慈善法草案説明中指出,要強化慈善組織的資訊公開義務。其中規定,慈善組織應當每年向社會公開其年度工作報告;慈善資訊公開應當真實、完整、及時。

   慈善怎麼做?

  “一定繼續做(慈善)。”吉利控股集團董事長李書福委員態度鮮明。他説,慈善是企業家社會責任的一部分。毅德控股集團董事局主席王再興委員認為,受益於改革開放中的企業家們,要報著一顆感恩的心來回報社會。

  “企業家捐錢做慈善,一定要用在刀刃上,用到最需要的地方。”王偉這番話,代表了許多企業家委員的心聲。

  經緯集團主席陳經緯委員説,既然立法,就應該堵住相關漏洞,包括建立審計制度、監督制度等。也有人提出,不能只是監管慈善組織,還要對用錢具體項目進行監管,防止“水過地皮濕”。

  對此,伊利集團董事長潘剛委員提到了紐西蘭的經驗。他説,伊利在當地捐助後,負責此事的慈善機構會定期彙報,支出等情況還放到網上供查閱。

  企業家們對“慈善法”中提到的“個人隱私”問題,擔憂如何處理好隱私與監管的難題。也有企業家對慈善法草案中,慈善組織“年度管理成本不得超過當年總支出的15%”的表述提出不同看法。

  新奧集團董事局主席王玉鎖委員算了一筆賬,假如1年捐款1億元,以15%算,慈善組織就要拿走1500萬元。他們期待進一步完善法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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