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人成立空殼公司進口奢侈品 偷稅千萬終獲刑
- 發佈時間:2016-03-07 08:10:51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王某與石某以他人名義註冊公司奢侈品服裝,累計偷逃應繳稅款高達1000余萬元。北京晨報記者昨天獲悉,北京市三中院一審以走私普通貨物罪,判處王某、石某有期徒刑11年、10年,賈某和步某也分別獲刑。
偷逃關稅四人被控
據檢方指控,2009年2月,被告人王某、石某以他人名義註冊成立了個人獨資企業北京渤雅潤佳服裝服飾貿易中心。2011年4月至2013年5月間,二人決定並指使賈某、步某在渤雅潤佳貿易中心委託代理公司進口義大利Brioni SPA系列品牌服裝服飾過程中,通過低報貨物進口價格的方式,走私進口上述物品43票。經北京海關關稅處計核,偷逃應繳稅款共計人民幣1082萬餘元。
四人于2014年3月3日被北京海關緝私局查獲歸案。庭審中,除石某辯稱對公司製作假發票是用於報關一事事先並不知情外,其餘三人對檢方的指控均未提出辯解。
成立空殼公司假報關
渤雅潤佳貿易中心原財務人員何某作證稱,石某和王某是公司實際控制人,公司從事進口義大利、法國的服飾服裝,並在名下開的專賣店銷售。石某去國外訂好貨後通過其在香港成立的一家名為啟陽服飾的公司付給外商貨款。
何某稱,石某跟其説過啟陽公司就是用於低報與歐洲外商成交價格的一家“空殼公司”,以達到少交關稅和增值稅的目的。在啟陽公司付款後,外商將貨先運到香港,再由步某報關,並聯繫運輸公司把貨再運到北京。
涉案人員獲刑
北京市三中院認為,四人違反海關監管制度,在進口貨物時,通過製作與實際價格不符的發票、虛假合同等報關材料,偷逃進口環節稅,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均已構成走私普通貨物罪。王某、石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係本案主犯;賈某、步某起次要、輔助作用,係從犯。
結合本案其他情況,法院一審判處王某有期徒刑11年,處罰金800萬元;判處石某有期徒刑10年,處罰金600萬元;判處賈某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處罰金100萬元;判處步某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處罰金5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