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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檢監察找準定位立行立改 派駐紀檢機構全覆蓋

  • 發佈時間:2016-03-07 07:32: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李丹  責任編輯:羅伯特

  今年元旦前一天,中央組織部機關黨員幹部的手機上收到這樣一條短信:“按照中央和中央紀委要求,各位黨員幹部節日期間要自覺遵守各項紀律,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嚴格執行厲行節約各項規定;各級領導幹部要帶頭遵規守紀,抓好本單位節日紀律要求的落實。祝大家廉潔、文明、節約、快樂過節!”短信的落款是“中央紀委駐中央組織部紀檢組、機關紀委”。

  除了中組部,中央編辦、中央黨校和中國浦東、井岡山、延安幹部學院的黨員幹部也都收到了這一短信。如今,在重要的時間節點發送廉政短信提醒,已成為駐中組部紀檢組開展工作的一種常態,這也是推進紀律檢查體制改革的一個縮影。

  派駐紀檢機構全覆蓋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關鍵之年。根據中央部署,中央紀委通過組織和制度創新,穩步推進各項改革。

  2015年1月,中央紀委在中央辦公廳、中央組織部、全國人大機關等中央和國家機關新設7家派駐機構。11月,中央辦公廳印發《關於全面落實中央紀委向中央一級黨和國家機關派駐紀檢機構的方案》,確定中央紀委設置47家派駐紀檢組,監督139家單位,實行統一名稱、統一管理。實現全覆蓋後,派駐監督單位增加87個,派駐機構卻減少了5家,副部級和司局級職數沒有增加一個,真正做到了精簡高效、內涵發展。

  在實現派駐全覆蓋的基礎上,派駐機構的職責定位也更加明晰。根據規定,派駐機構與駐在部門是監督與被監督的關係,派駐機構依據黨章規定履行黨的紀律檢查職能,重點監督駐在部門和綜合監督單位領導班子及中管幹部和司局級幹部,不再承擔所監督部門的黨風廉政建設日常性工作。

  改革實施後,派駐機構“跳出來看,鑽進去幹”,工作更加超脫,也更加敢於動真碰硬,派駐監督的威力逐漸顯現出來。

  巡視利劍作用彰顯

  2015年3月16日,中央第二巡視組進駐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僅半個月,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總經理廖永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組織調查,巡視組工作效率之高令人驚嘆。

  2015年8月3日,黨中央根據巡視工作實踐創新探索,頒布實施新修訂的《中國共産黨巡視工作條例》,為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依規依紀管黨建黨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一年來,巡視工作突出堅持黨的領導,聚焦全面從嚴治黨,緊扣“六項紀律”,緊盯“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全面從嚴治黨不力”等問題,發現問題、形成震懾,倒逼改革、促進發展,定位更加明確,指向更加精準,作用更加凸顯。

  通過改革,巡視工作的手段方法得以創新。在開展常規巡視的同時,中央巡視組還開展了靈活機動的專項巡視,緊盯重點人、重點事和重點問題,實行“一托二”“一托三”的工作方式,每輪一個巡視組巡視兩個或三個單位,同類同步安排,分批集中彙報,增強了發現問題的針對性。在中央紀委立案審查的領導幹部案件中,問題線索超過一半來自於巡視。

  找準紀委責任定位

  為了強化監督執紀問責,解決職能發散有餘、聚焦不足問題,中央紀委機關兩次清理議事協調機構,把參加的125個議事協調機構清理減少到14個;兩次調整內設機構,在內設機構、行政編制、領導職數總量均不增加的情況下,把更多力量壓到主業上,執紀監督部門和人員都分別佔到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總數的近70%。

  為了解決“紀委依據什麼幹”的問題,中央紀委明確提出紀委決不能成為黨內的“公檢法”,執紀審查決不能成為“司法調查”。為此,中央紀委把查辦案件改為紀律審查、案件室規範為紀檢監察室、案件線索改稱反映領導幹部問題線索,對審查對象以“同志”相稱,從學習黨章入手,重溫入黨誓詞,重讀入黨志願書,促使其深刻反思、剖析自我。

  中央紀委不斷擴大談話、函詢、誡勉範圍,促使一些被反映的幹部講清問題,認識錯誤,及時改正。同時,對廉潔自律不嚴、檔案造假、個人有關事項報告不實等問題也決不放過、依紀處理。2015年,全國紀檢監察機關共談話函詢5.4萬件(次),給予黨紀輕處分和組織調整20萬人,黨紀重處分和重大職務調整8.2萬人。(經濟日報記者 李 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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