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批准中央紀委對中央一級黨和國家機關派駐紀檢機構全覆蓋
- 發佈時間:2016-01-06 05:45:04 來源:經濟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新華社北京1月5日電 近日,經黨中央同意,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了《關於全面落實中央紀委向中央一級黨和國家機關派駐紀檢機構的方案》的通知。中央決定,中央紀委共設置47家派駐機構,其中,綜合派駐27家、單獨派駐20家,實現對139家中央一級黨和國家機關派駐紀檢機構全覆蓋,並對領導體制、職能調整、主要職責、機構設置等作出了明確規定。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要求:“全面落實中央紀委向中央一級黨和國家機關派駐紀檢機構,實行統一名稱、統一管理。派駐機構對派出機關負責,履行監督職責。”貫徹三中全會精神,中央紀委態度堅決、立行立改。2014年12月,中央制定出臺《關於加強中央紀委派駐機構建設的意見》,為派駐全覆蓋確定了時間表和路線圖。2015年1月,經中央審批同意,中央紀委在中央辦公廳、中央組織部、中央宣傳部、中央統戰部、全國人大機關、國務院辦公廳、全國政協機關等對黨和國家政治生活有重要影響的中央和國家機關新設7家派駐機構,其中5家實行綜合派駐,為實現派駐全覆蓋創新了方法、探索了路徑。
中央紀委對中央一級黨和國家機關全面派駐紀檢機構,是深化紀律檢查體制改革的重要成果。全面派駐根植于黨的十八大以來派駐工作改革實踐土壤,堅持內涵發展、創新組織制度,內部挖潛、盤活存量,採取綜合派駐和單獨派駐相結合的方式實現全覆蓋。綜合派駐改變“一對一”的模式,有效整合現有派駐機構的力量,做到精簡高效。綜合派駐紀檢組在一家機關辦公、管若干家的事,地位相對超脫,有利於聚焦中心任務,強化監督執紀問責,增強派駐監督相對獨立性和權威性,充分發揮“派”的權威和“駐”的優勢。
實現派駐機構全覆蓋,有利於強化黨的自我監督,使黨內監督不留死角、沒有空白,為全面從嚴治黨提供有力支撐。目前,各派駐紀檢組主要負責每人平均已到位。下一步,中央紀委將按照中央部署,抓緊落實後續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完成紀檢組組建,選好配強派駐機構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中央紀委要求,各派駐紀檢組要邊組建邊工作,做好調整中的工作銜接,理順工作關係,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各省區市紀委要按照中央要求,統一規劃、分步實施,結合實際推進本地區派駐監督全覆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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