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匯局鬆綁QFII額度 放寬資金進出限制
- 發佈時間:2016-02-05 08:35:57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雖然近期央行、外匯局逐步收窄資金流出渠道,但為了促進跨境資金“有堵有疏”,外匯局正進一步放鬆資金流入渠道,促進境外資金的境內投資便利化。
外匯局昨日出臺新規,簡化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審批程式,大舉放寬準入額度。
放寬單家投資上限
上述新規全稱為《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投資外匯管理規定》。總體來看,該新規在QFII投資額度、匯兌管理、本金鎖定期等方面都予以一定程度的放鬆,進一步便利QFII資金的進出。
在投資額度方面,放寬單家QFII機構投資額度上限,不再對單家機構設置統一的投資額度上限,而是引入基礎額度和新增額度兩大概念,並明確QFII的基礎額度計算公式,增加QFII資金流入的透明度。
《規定》稱,QFII在取得證監會資格許可後,可通過備案獲得基礎額度的投資額度;超過基礎額度的投資額度申請,才須經外匯局批准。
根據計算公式,QFII基礎額度被限定在2000萬美元至50億美元之間。值得注意的是,此前境外主權基金、央行及貨幣當局等三類機構要求投資規模可超10億美元,但未規定上限,新規也明確上述三類機構的基礎投資額度不得超過50億美元。
匯兌管理方面,對於資金匯入,《規定》對QFII投資本金不再設置匯入期限要求,而此前要求QFII應在每次投資額度獲批之日起6個月內匯入投資本金。
投資所需的外匯資金結匯準備期也被拉長。《規定》稱,QFII可根據投資計劃等,在實際投資前30個工作日(此前要求在投資前10個工作日)內通知託管人直接將投資所需外匯資金結匯並劃入其人民幣賬戶。
繼續鼓勵資金流入
不過,新規對資金匯出的放寬程度不及資金的匯入。興業銀行兼華福證券首席經濟學家魯政委表示,這體現了當前外匯局對跨境資金寬進嚴出的態度。《規定》依舊要求,QFII每月累計凈匯出資金(本金及收益)不得超過其上年底境內總資産的20%。只是開放式基金可根據申購或贖回的軋差凈額,由託管人為其按日辦理(此前為按周辦理)相關資金的匯入或匯出。
除在投資額度審批、匯兌管理方面予以放寬外,《規定》還縮短了投資本金的鎖定期。此前要求開放式中國基金的投資本金鎖定期為3個月,其他合格投資者的鎖定期為1年,而新規將鎖定期一律改為3個月。
值得注意的是,《規定》所要求的本金鎖定期,是自QFII累計匯入投資本金達到等值2000萬美元之日起計算。而此前要求鎖定期需自QFII足額匯入本金之日起計算。這意味著,不僅鎖定期大幅縮短,鎖定期的計算標準也有放寬。
魯政委表示,目前跨境資金方面的政策主要立足於鼓勵資金流入,在目前資本流出壓力加大、人民幣貶值預期下,有利於平衡跨境資金流動。
“當前政府出台資本項下改革方面的政策,主要是一種對衝的思維。在人民幣有升值壓力的時候,主要是控流入、鼓勵流出;在人民幣有貶值壓力的時候,則旨在控流出、鼓勵流入。”魯政委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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