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業“償二代”全面實施
- 發佈時間:2016-01-30 03:07:30 來源:經濟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北京1月29日訊 記者姚進從中國保監會獲悉:經國務院同意,保監會近日發佈通知,明確將實施中國風險導向的償付能力體系(簡稱“償二代”)。這意味著我國保險監管將全面實行“風險導向”新制度。自2016年一季度起,保險公司只向保監會報送償二代報告,停止報送償一代報告。
所謂償付能力,是指保險公司履行賠償或給付責任的能力。國內現行的償付能力監管體系始建於2003年,被稱為第一代償付能力監管體系。與償一代以規模為導向不同,償二代的核心是以風險為導向。償二代建設于2012年啟動,2015年2月正式發佈並進入實施過渡期。
償二代要求,保險公司應當每季度通過官方網站披露償付能力季度報告摘要,並在承保、投標、增資、股權變更、債券發行等日常活動中,向保險消費者、股東、債權人等相關方説明償付能力、風險綜合評級等資訊。
“從2015年開始,償二代順利完成了4個季度的試運作。試運作平穩、風險可控、成效顯現。”保監會償付能力監管部主任任春生介紹,償二代能更好識別高風險公司,引導保險公司積極調整經營理念、市場策略和風險管理,完善風險管理體系,提升風險管理能力,不斷改善償付能力。
任春生透露,在歷時一年的過渡期內,最初有10多家保險公司不達標,到2015年四季度末時還有6家不達標。據介紹,一些不達標的企業已經開始著手整改,通過增資、調整結構、發債補充資本等方式,滿足監管要求。
“在償二代下,權益價格的風險因子系數很高,即對資本的消耗很大,險資投資于上市公司所要求的資本壓力相當大。”德勤中國企業風險管理服務合夥人、償二代風險管理組主要負責專家談亮表示,償二代下的資本約束“緊箍咒”將促使保險公司必須考慮高收益投資資産與資本佔用之間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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