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風險導向的償付能力體系正式實施
- 發佈時間:2016-01-29 11:30:32 來源:保監會網站 責任編輯:羅伯特
近日,經國務院同意,中國保監會發佈《關於中國風險導向的償付能力體系正式實施有關事項的通知》(簡稱《通知》),決定結束保險業償付能力監管體系的“雙軌並行”的過渡期狀態,正式切換為中國風險導向的償付能力體系(簡稱償二代)。自2016年1季度起,保險公司只向保監會報送償二代報告,停止報送償一代報告。
償二代建設于2012年啟動,經過三年努力,2015年2月,償二代正式發佈並進入實施過渡期。償二代建設過程中,保監會始終堅持風險導向、中國實際和國際可比三個基本原則,構建了符合國際金融監管改革大趨勢、具有自主智慧財産權的新償付能力監管制度體系。
從2015年開始,償二代順利完成了4個季度的試運作。試運作平穩、風險可控、成效顯現。從行業整體看,償二代下償付能力保持充足、平穩。從公司情況看,償二代能更好識別高風險公司,引導保險公司積極調整經營理念、市場策略和風險管理,完善風險管理體系,提升風險管理能力,不斷改善償付能力。試運作期間,償二代經受了複雜多變的國內外經濟環境和保險業實際情況的檢驗,獲得了國際國內的廣泛好評,全行業做好了全面實施償二代的各項準備工作。
償二代的正式實施將進一步增強我國保險業抵禦風險的能力,促進保險公司轉變發展方式,引導行業轉型升級,更好地服務實體經濟。同時,將進一步深化保險監管改革,通過管好後端,推動前端進一步放開,為人身保險費率和商業車險條款費率市場化改革、拓寬保險資金運用渠道等改革創新提供制度保障。
下一步,保監會將穩妥有序組織償二代實施,不斷完善保險監管。一是按照“十三五”規劃,完善保險業審慎監管體系。二是跟蹤完善償二代標準,發佈償二代配套標準,通過監管升級推動行業轉型升級,服務經濟社會新常態發展。三是繼續做好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狀況的監測、分析、預警等工作,做好風險防範,守住風險底線。四是運用償二代國際影響力,積極參與國際保險監管規則的討論和制定,為我國參與全球經濟治理貢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