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書記省長挂帥“河長” 量化河湖生態保護責任
- 發佈時間:2015-11-04 03:32:06 來源:科技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科技日報訊 (記者寇勇)在11月2日召開的全省生態文明先行示範區推進大會上,江西省公佈了省級“總河長”及省級負責河流“河長”名單。江西省委書記強衛擔任省級“總河長”,省長鹿心社擔任省級“副總河長”,江西省委、省人大常委會、省政府、省政協相應領導擔任“五河一湖”及長江江西段省級“河長”,同時開啟省、市、縣、鄉、村五級“河長”管理體系建設。
“河長制”是從河流水質改善領導督辦制、環保問責制所衍生出來的水污染治理制度,目的是為了保證河流在較長的時期內保持河清水潔、岸綠魚遊的良好生態環境。作為江西深入推進綠色崛起戰略的重要舉措,全面實施“河長制”將成為該省生態文明建設的有力抓手,通過推動各級黨委、政府以及村級組織全面履行河湖保護責任,創新河湖保護管理體制,建立水陸共治、部門聯治、全民群治的河湖保護管理長效機制,加強水管理,保護水資源,防治水污染,維護水生態,保障河湖健康。
強衛強調,要牢固樹立綠色發展理念,以品質和效益為中心,以創新驅動為引擎,以轉型升級為路徑,以生態增值為導向,實現生態效益、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的共同提升。一方面,要把生態優勢轉化為發展優勢,在各領域唱響“江西風景獨好”,借助綠色生態的品牌影響力,吸引高附加值項目落地,吸引優秀人才集聚,打造全國知名的綠色産業基地。另一方面,要把增長效益轉化為生態效益,始終堅持保護優先,運用新理念謀劃綠色産業,運用新技術提升生産方式,建立體現生態文明要求的目標考核體系,用經濟增長收益反哺大自然。
根據“河長制”推進的目標量化要求,江西省將在2015年建立縣(市、區)級以上三級“河長制”組織體系,2016年完成縣以上試點,2017年全境河流實施“河長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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