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完善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 新興業態享稅收優惠
- 發佈時間:2015-10-23 13:36:00 來源:中國新聞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中新網10月23日電 國務院常務會議日前研究決定的進一步完善並且適當擴大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財政部稅政司司長王建凡今日介紹,這一次政策調整放寬了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研發活動範圍,一些新興業態只要不在排除範圍之內,都可以實行加計扣除。
國新辦23日舉行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財政部稅政司司長王建凡、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副主任張新、中國人民銀行研究局局長陸磊和上海市金融服務辦公室主任鄭楊介紹完善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和進一步推進(中國)上海自由貿易實驗區金融開放創新試點加快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的有關政策情況,並答記者問。
王建凡介紹,國務院高度重視科技創新活動,把創新驅動作為國家重要戰略。創新是經濟發展的動力和引擎。為了深入貫徹實施國家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形成有利於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良好環境,21日國務院常務會議研究決定的進一步完善並且適當擴大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有利於引導和促進企業加大科技研發投入,為國民經濟的持續增長和經濟結構的調整提供新的動能。
王建凡指出,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在2008年開始實施的新企業所得稅法及實 施條例裏作了明確規定,企業的研究開發費用除了當期的費用可以據實扣除之外,還可以加計扣除50%,這個加計50%就是説當期的費用100%可以扣,另外再多扣50%。所以是按照150%的比例實行扣除。這個政策力度,從稅法上直接做出規定,而且是150%的比例,同世界其他國家相比較起來,這個比例已經較高。近兩年,一些國家為了推動企業的持續研發活動,也在逐步地完善政策,有的國家在逐步地提高比例,有的國家的比例比中國還要高一些。中國150%的水準總體上在全世界的水準仍是比較高的。
王建凡認為,2008年實施了這個政策,在過去幾年對企業的研發活動起到了很大的推動作用。科技部發佈過一個數據,2013年全國研發費用佔GDP的比重達到2%的水準,全國的比重到2%這個比例,在中國來講,相對於原來的水準已經是增長得比較快。當然和發達國家相比,中國的研發還有待於進一步的提高。
王建凡稱,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在實施的過程中,一些企業反映需要進一步完 善。主要是政策口徑還不完全適應企業推動研發活動的一些新要求。另外,在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的核算管理和審查程式上,相對比較複雜一些。因此在當前經濟下行壓力大,又需要推動結構調整的情況下,完善加計扣除政策,使更多的企業能夠享受到加計扣除帶來的稅收優惠,實際上是一個正向的激勵作用。企業的研發投入越多,得到的稅收優惠就越多,對於推動企業結構轉型必將起到很重要的作用。
王建凡介紹,這一次政策調整主要是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一是放寬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研發活動範圍。原來的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要求享受優惠的研發活動必須符合《國家重點支援的高新技術領域》和《當前優先發展的高技術産業化重點領域指南》兩個目錄。這次政策調整,不是採取正列舉,而是反列舉,參照其他一些國家的做法,除了規定那些不宜計入的研發活動之外,其他的都可以作為加計扣除的研發活動納入到優惠範圍裏來。這就是説,從操作上包括政策的清晰度方面,由原來的正列舉變成了反列舉,一些新興業態只要不在排除範圍之內,都可以實行加計扣除。
二是擴大了享受加計扣除稅收優惠政策的費用範圍。原來享受優惠的研發費用只是限于專職研發人員的費用,以及專門用於研發的材料費用、儀器設備折舊費、無形資産的攤銷等等,不包括外聘研發人員的勞務費等等。這導致了一些研發活動包括企業共同承擔的一些研發活動,不能完整的計入到研發費用的範圍之內。這次政策調整,在原來允許扣除費用的範圍基礎上,又將外聘人員勞務費、試製産品檢驗費、專家諮詢費、高新科技研發保險費以及與研發直接相關的差旅費、會議費等,也納入了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的範圍。
三是簡化對研發費用的歸集和核算管理。原來企業享受加計扣除的優惠必須單獨設置研發費用專賬,但是實際上很多企業可能沒有單獨設立專賬核算,申報的時候就不符合條件。這次政策調整,只是要求是在現有的會計科目基礎上,按照研發科目設置輔助帳,輔助帳比專用帳簡化得多,這樣對企業的核算管理更為簡化。
四是明確企業符合條件的研發費用可以追溯享受政策。可能有一些企業在實際執行過程當中,原來符合條件但是沒有申報,今年在進行核算的時候,發現這些活動是可以列入到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的,也可以向稅務機關申請,只要符合當時的加計扣除稅收政策規定,可以向前追溯三年。這個政策的尺度又變寬了。
五是減少審核的程式,原來企業享受加計扣除的優惠,必須在年度申報的時候向稅務機關提供全部的有效證明,稅務機關對企業申報的研發項目有異議的時候,由企業提供科技部門的鑒定書,增加了企業的工作量,享受的難度也增加了,不是所有的企業都能夠很完整的提供這些證據的,不能完整提供就不能夠享受。現在對這些措施也做了改進,調整後的程式是,對企業享受加計扣除簡化為事後備案管理,有關的資料由企業留存備查,不需要都拿到稅務機關,稅務機關説要查證的時候再提供。如果稅務機關對研發項目有一些異議的話,也不是説再由企業找科技部門來鑒定,而是稅務機關直接跟科技部門協商,由科技部門提供鑒定。在享受政策的通道方面更便捷、更直接、效率更高。
“目前,我們正在根據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決定的精神,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操作辦法。這個操作辦法很快就會發下去,企業很快就能見到我們新的操作版本。”王建凡透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