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業基金“舉報門”牽出公募員工“拼單”潛規則
7月11日,一份圍繞興業基金某管理人員的情感、財務糾紛的舉報信在業內廣為流傳。
舉報人在這份舉報信中稱,被舉報人未能如期返還85萬元“拼單投資”的本金與收益。
事實上,這一細節所透露出的,正是公募行業廣泛存在的“員工拼單”潛規則。
所謂“員工拼單”,是指公募機構或其子公司發行含有預期收益率的固定收益類産品時,面向員工開放募集額度,但由於私募産品具有100萬元起投的投資者門檻限制,不少公募員工號召親朋好友,以某一員工代持方式進行集合投資。
“因為100萬才能投資,所以不乏出現幾個員工一起湊100萬出來,然後讓一個人代持投資。”北京一家公募機構市場人士表示,“這種模式能夠降低投資風險,並享受到相對更高的收益,通常也會簽訂代持協議。”
“這個現象是業內普遍存在的,其實是個雙贏的事情,因為公募需要發行産品,員工需要找到相對穩健且低門檻的投資標的,拼單降低了投資門檻,讓員工以更低的投入投資到高收益産品中。”北京一家公募機構子公司負責人也表示,“2014年-2016年期間,這一類産品的收益率大多在8、9個點以上,最高的有11%、12%。”
在該人士看來,不少員工積極拼單參與投資此類産品的原因,仍然在於固收類資管的剛性兌付。
“資管新規之前很多産品都是含預期收益率的,很多員工基本上也是當保本的理財産品來買,而且認為真出了事還有公司兜底。”上述公募機構市場人士表示,“但在資管新規落地後,取消預期收益率安排,並且逐漸打破剛性兌付,這種拼單的現象有所收斂。”
在業內人士看來,拼單活動本身與《基金法》等法律法規相矛盾。
“私募産品有自身的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要求,比如起投資金要在100萬元以上,但這種‘拼單’無疑是繞開投資者適當性監管的一種做法,按照實質大於形式原則,存在違規嫌疑。”一家公募機構合規人士表示,“其實不出風險還好,但一旦出了風險,基金公司是否存在客戶調查失職的問題,也有可能被追究。”
(責任編輯:王擎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