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嶽陽原副市長陳四海被公訴 被曝一天喝一瓶茅臺
- 發佈時間:2015-10-10 10:03: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中國經濟網北京10月10日訊 據最高人民檢察院網站消息,日前,中共岳陽市委原常委、副市長陳四海涉嫌濫用職權、受賄犯罪一案,經湖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湖南省衡陽市人民檢察院向湖南省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陳四海享有的訴訟權利,並訊問了被告人陳四海,聽取了其委託的辯護人的意見。衡陽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陳四海在擔任岳陽市委常委、副市長期間,違反國家關於土地出讓金管理等相關法律規定,濫用職權,致使國家財産遭受重大損失,情節特別嚴重;利用其先後擔任岳陽市農業局局長兼湖南亞華花板橋市場開發有限公司總經理、汨羅市委書記、岳陽市政府副市長、岳陽市委常委等職務上的便利,接受他人請托,為他人在工程承攬、項目建設、資金審批、工作調動、人事提拔等事項上謀取利益,單獨及與他人共同收受或者索取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濫用職權罪、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據報道,此前曾有知情人士表示,陳四海能力平平,且對工作極不上心,“聽他身邊人説,他一天一瓶茅臺,早、中、晚都喝,晚上喝得很晚還到外面去搞夜生活。上午10點前基本不上班,在家睡覺”。
陳四海簡歷
陳四海,1959年8月出生,華容縣人,中共黨員,大學文化。
1982年7月湖南農學院畢業後,先後在華容縣農業局、政府辦工作;
1984年1月至1985年8月任華容縣南山鄉副鄉長兼鄉團委書記;
1985年9月至1988年3月任華容縣插旗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1988年4月至1990年2月任岳陽市農業局農藝師;
1990年3月至1993年4月任岳陽市農業局資訊站副站長;
1993年5月至1994年3月任岳陽市農業局植保站站長兼花板橋農副産品批發市場總經理;
1994年4月至1998年3月任岳陽市農業局副局長、黨組成員兼花板橋農副産品批發市場總經理;
1998年4月至2000年9月任岳陽市農業局黨組書記、局長兼岳陽華宏現代農業産業化發展有限公司董事長、湖南亞華花板橋市場有限公司總經理;
2000年10月起任中共汨羅市委書記;
2004年11月任岳陽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2011年9月任中共岳陽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