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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訴訟不是萬能的

  • 發佈時間:2015-09-22 03:34:58  來源:解放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陳璽撼

  上周,全國首例消費公益訴訟案在上海開庭。因相關型號手機的預裝軟體侵害消費者知情權、選擇權而被起訴的天津三星通信技術有限公司和廣東歐珀行動通訊有限公司正式過堂。三星當庭服軟表示“悔改”,得到原告方上海市消保委的認可從而被申請撤訴;歐珀提出改進舉措,也流露出對消費者合法權益的重新認識和尊重。

  在公益訴訟的威懾下,曾經霸氣十足的手機廠商終於俯下身子,向消費者的合理訴求妥協,這無疑大快人心,有人甚至把公益訴訟視為戰勝一切“霸氣”企業的途徑。然而,即使再痛快,理性的消費者也不得不承認一個事實,那就是一起公益訴訟的作用十分有限。

  以此案為例,消保委起訴所針對的只是三星SM-N9008S和歐珀X9007兩款手機,要求廠商在其外包裝、説明書等明示預裝軟體的名稱、類型、功能、所佔記憶體,並提供途徑卸載這些軟體。換句話説,三星和歐珀只要各自改進一款手機,解決兩個問題,就能滿足消保委的訴訟目的。

  實際上,預裝了“流氓軟體”的三星、歐珀手機何止這兩款?有相關問題的手機品牌又何止三星和歐珀兩家?手機“耍流氓”的地方,也遠不止預裝軟體事先不徵求消費者意見、軟體裝了不能卸載這兩處,偷跑流量、廣告插件、暗自上傳用戶的地理位置、操作習慣等個人資訊等等,這些都是讓消費者不勝其煩的困擾,並侵害著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看得更遠些,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領域也不是只有手機行業。

  顯然,只靠公益訴訟,要徹底消除整個消費領域的不公平現象,將是一個極其漫長的過程。要知道,上述全國首例消費公益訴訟案開庭,從新《消法》施行至今,就已足足耗費了一年半。“打官司”的成本很高,任何消費糾紛都鬧到法庭,替消費者撐腰的各地消協組織也會吃不消。

  公益訴訟不是萬能的,它只能是行政救濟的補充。公益訴訟的發生,恰恰説明監管部門缺位,把一些應該管和可以管的事情推給了消費者、消協和法庭。而一些法律規定暫時空白,卻又是企業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事件的高發領域,更應引起立法機構的充分重視,真正從法律層面約束和管理“霸王”企業。行業的主導者尤其是一些壟斷企業,也應以身作則,通過制定公約、行業標準等方式,真正尊重和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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