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夥組織未成年少女賣淫 向嫖客索“安全費”
- 發佈時間:2015-09-17 06:55:00 來源:京華時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發小卡片招嫖,“大哥”遙控指揮未成年少女賣淫,待賣淫結束後以要報警舉報強姦為名威脅、敲詐嫖客,甚至行搶。在兩個月時間裏,犯罪團夥作案至少5起。近日,海淀警方打掉該團夥,抓獲4名嫌疑人。
舉報 嫖娼後被索“安全費”
今年6月底,海淀派出所接李先生報警,他稱在萬柳地區某快捷酒店被人敲詐4500元。
經民警詳細詢問,李先生稱,當晚在酒店門縫發現招嫖小廣告,就撥打上面的電話聯繫小姐。沒過多久,一名年輕女子來到李先生房間,雙方協商後以800元價格進行了性交易。交易後,小姐與人通話並將手機遞給李先生,電話中一自稱“大哥”的男子稱需李先生再給小姐幾千元“安全費”,否則就打110舉報李先生強姦未成年少女。因怕事情鬧大,李先生只得答應給錢。
隨後,該女子跟隨李先生去酒店附近銀行取錢,一齣酒店門竟出現一彪悍男子跟隨。在對方監視下,李先生先後給對方取了4500元,拿錢後兩人迅速乘車逃離。李先生隨後報警。
偵查 每次作案均換人換車
警方分析,該團夥不會就此收手,很可能還會在其他地方繼續作案,便立即蒐集類似警情,並調取了相關酒店、銀行和周邊道路的監控。
偵查員發現,首先,該團夥反偵查意識極強,每次作案均由“大哥”統一分配任務,團夥成員間可能互不認識;其次,每作一起案就換人、換車、換地點,絕不在同一酒店連續作案;第三,如客人對到府小姐不滿意或嫖資談不妥,小姐就立刻離開,絕不和客人過多糾纏,以免客人情急之下報警。
經一個多月連續偵查,民警逐步摸清了該團夥的活動規律和嫌疑車輛資訊。8月14日淩晨,當嫌疑人出現在朝陽區某快捷酒店欲再次作案時,民警迅速出動,將該團夥3男1女4名嫌疑人抓獲。
手段 組織未成年女孩賣淫
經審訊,4名嫌疑人交代了以招嫖為名對嫖客實施敲詐勒索或搶劫的犯罪事實。
據嫌疑人供述,每次作案均先由“大哥”張某給女孩們統一安排客人,隨後女孩就和一名司機、兩到三名打手一同去指定酒店。性交易完成後,由張某打電話對嫖客言語威脅,索要“安全費”,否則就報警告事主強姦未成年少女,或要將嫖客扭送派出所。嫖客大多心虛,選擇給錢了事。當嫖客去銀行取錢時,就會有打手跟來,如嫖客反悔,打手就對事主威脅恐嚇,甚至拳腳相加、搶了事主身上財物逃走。
嫌疑人李某然稱,她今年只有17歲,在某聊天軟體認識了張某。張某説,她未成年,可免法律制裁,讓她只管放心“幹活”,每天分她400元。張某手下還有三四個未成年女孩在從事賣淫活動。
6月份以來,該團夥已先後在海淀、朝陽等地作案5起,每次敲詐或搶劫金額從1000元到5000元不等。
目前,嫌疑人孟某、李某友、李某因涉嫌搶劫罪已被海淀警方刑事拘留,李某然因懷孕已被取保候審,警方正在全力追捕張某等嫌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