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食藥監局:保健品名稱禁止含有治療功能
- 發佈時間:2015-08-29 10:48:00 來源:北京青年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國家食藥監局日前發出公告,保健品名稱中不得含有表述産品功能的相關文字,此項內容將被列入監管重點。
據了解,修訂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將於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這將對保健食品的名稱實施更加嚴格的監管。總局不再批准以含有表述産品功能相關文字命名的保健食品,保健品的名稱和説明書中不得暗示治療作用。
對於已註冊的名稱中含有表述産品功能相關文字的保健品,國家食藥監局相關負責人表示,申請人應當於2015年12月31日前申請變更,自2016年5月1日起,不得生産名稱中含有表述産品功能相關文字的保健食品。(見習記者 張小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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