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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旅遊企業“黑名單”須有配套機制

  • 發佈時間:2015-08-03 02:37:00  來源:人民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原標題:建旅遊企業“黑名單”須有配套機制

  據報道,今年下半年,國家旅遊局將推出一系列措施重拳整治旅遊市場秩序中存在的亂象,其中包括建立旅遊企業“黑名單”。網民認為,建立“黑名單”是基礎,接下來是要針對“黑名單”上的企業建立相應的監督和懲罰機制,以有效促進旅遊市場秩序的良性發展。

  莫流於形式

  網民“薛家明”認為,建立旅遊企業“黑名單”,旅遊投訴有效處理期內100%結案,可以通過公示懲戒,倒逼相關旅遊企業遵守市場秩序、恪守法律、尊重遊客,匡正旅遊亂象。

  有網民認為,“黑名單”的告誡力來自透明,來自執行力更強。因此,如何實現嚴肅、透明、執行力,這些應是旅遊管理部門進一步細化規則時該努力的方向。唯此,才能將“黑名單”制度鍛造成治理旅遊亂象的一把鋒利之劍。

  網民“余錦雄”認為,旅遊市場亂象有其深層次的原因,它和國民素質,經濟發展大背景,各景區額定的收入標準等息息相關。沉疴要下重藥,亂世需用重典,如果“黑名單”不和相關法規結合,不抓幾個典型,樹幾個標桿,而是流於隔靴搔癢、花樣翻新的“黑名單”,旅遊市場的亂像是很難得到根治的。

  網民“卞廣春”認為,旅遊企業“黑名單”建立容易維護難,對建立旅遊企業“黑名單”的價值和影響也不能過分誇大。對旅遊企業的評判,還有旅遊企業硬體投入、標準建設、旅遊計劃設置、企業文化、導遊素質等,還包括上級檢查、公眾投訴以及行政執法部門的處罰等內容。只有綜合管理且補齊短板,旅遊企業的文明程度才能進入理想的狀態。

  處罰須跟進

  有網民認為,一方面,國家旅遊局建立的“黑名單”制度,應該與其他部門與機構聯動起來;另一方面,對“黑名單”的配套懲戒機制也應跟上。

  網民“卞廣春”認為,建立旅遊企業“黑名單”,旅遊主管部門仍然要督促旅遊企業建章立制,規範管理,依法經營,不能因為建立了旅遊企業“黑名單”,就放鬆對旅遊企業的管理。對旅遊企業抓好、抓到位、抓到點子上,形成執法、處罰等配套機制,旅遊企業才會提升旅遊管理能力。

  網民“林志幹”認為,建立“黑名單”不是旅遊部門一家的事,還應有公安、海關、邊檢、交通、人民銀行徵信機構、景區等多家部門共同參與,共擔責任。有必要全面推行景區購票實名制,並把旅遊“黑名單”納入正在建設中的社會徵信系統。

  (記者 史麗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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