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擴大範圍 提高品質 強化保障

  • 發佈時間:2015-06-30 06:20:52  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記者 李萬祥

  近期,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6月29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該《意見》。記者就《意見》相關問題採訪了司法部副部長趙大程。

  暢通渠道 擴大覆蓋面

  記者:隨著全面依法治國的深入推進,越來越多的民生問題需要通過法律途徑解決,請問《意見》提出了哪些措施,以更好地滿足群眾的法律援助需求?

  趙大程:《意見》從多個方面提出擴大援助範圍的具體措施,幫助困難群眾運用法律手段解決基本生産生活方面的問題。一是擴大民事行政法律援助覆蓋面。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逐步將勞動保障、婚姻家庭、食品藥品、教育醫療等與民生緊密相關的事項納入法律援助補充事項範圍,進一步放寬經濟困難標準,降低門檻,使覆蓋人群逐步拓展至低收入群體,並提出探索建立法律援助參與申訴案件代理制度等。二是加強特定群體法律援助工作,重點做好農民工、下崗失業人員、未成年人、老年人、殘疾人和軍人軍屬等群體法律援助工作。三是實現法律援助諮詢服務全覆蓋,提出依託便民服務窗口、法律援助工作站點、“12348”法律服務熱線、網路等新媒體,構建多元化服務平臺。

  《意見》還就加強刑事法律援助作出規定:圍繞落實修改後的刑事訴訟法及相關配套法規制度關於延伸法律援助適用階段、擴大法律援助對象範圍的規定,暢通刑事法律援助申請渠道,加強司法行政機關與法院、檢察院等辦案機關的工作銜接等。

  全額保障 加強品質管理

  記者:法律援助是政府為符合條件的公民提供的無償服務,請問在保障服務品質方面有什麼具體措施?

  趙大程:《意見》總結梳理了近年來各地做法,提出了切實可行的推進措施。

  這些措施包括:推進服務標準化建設,建立法律援助受理、審查、指派、承辦等組織實施環節的業務規範和工作標準;加強品質管理,完善監管機制,加大資訊技術在案件品質監管中的應用,推行差別案件補貼制度,完善投訴處理制度;完善便民服務機制,適應困難群眾多層次服務需求等。

  法律援助事業的發展離不開保障能力建設,《意見》從3個方面提出具體措施。一是完善經費保障體制,提出按照明確責任、分類負擔、收支脫鉤、全額保障的原則完善法律援助經費保障,中央財政要引導地方特別加大對法律援助經費的投入力度,省級財政要為法律援助提供經費支援,市、縣級財政將法律援助經費全部納入同級財政預算等。二是加強基礎設施建設,加強臨街一層便民服務窗口和法律援助工作站(點)建設,推進資訊化建設。三是加強機構隊伍建設,探索隊伍專業化、職業化發展模式;完善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權益保障、政策扶持措施,加大政府購買法律援助服務力度等。

  明確職責 細化分工方案

  記者:法律援助工作的不斷推進發展離不開各級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的重視支援,對此,《意見》有哪些要求?

  趙大程:《意見》提出,要堅持和完善黨委政府領導、司法行政機關具體負責、有關部門協作配合、社會力量廣泛參與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援助制度,並就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的具體職責提出了明確要求。一是加強組織領導,提出地方各級黨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視法律援助工作,將其納入黨的群眾工作範圍,納入地方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基本公共服務體系、為民辦實事項目和民生工程;建立法律援助補充事項範圍和經濟困難標準動態調整機制,建立法律援助責任履行情況考評機制、報告制度和督導檢查制度;推進法律援助立法工作,提高法治化水準。二是強化監督管理和組織實施,針對不同的監管對象,包括法律援助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人民團體、社會組織和志願者等,規定了相應的監管措施,並就法律援助機構履行組織實施職責作出規定。三是加強部門協調配合,就公檢法、發展改革、民政、財政等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各司其職,支援和保障法律援助事業發展作出規定。

  下一步,司法部將會同有關部門認真貫徹落實《意見》要求,加強組織領導,紮實推進各項工作。一是做好《意見》的學習工作;二是做好《意見》的宣傳工作;三是做好《意見》的貫徹工作,圍繞《意見》確定的改革任務和目標要求,明確具體責任,細化分工方案,突出抓好擴大範圍、提高品質、強化保障等重點改革事項的落實推進工作,同時加強檢查督導,推動各項任務措施落到實處、見到實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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