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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執行的非常措施

  • 發佈時間:2015-06-23 06:29:43  來源:寧波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記者董小軍 通訊員金萍

  先看一組數據:2014年,寧海縣人民法院共受理執行案4366件,而在前一年,該院一審民事案判決後的自動履行率僅為39.82%。這意味著,超過6成的案件在判決後,會進入執行程式,這其中多數難以真正執行到位,出現所謂“贏了官司拿不到錢”的結果。

  “執行難”産生的原因非常複雜:首先是不少被執行人千方百計逃避執行,人難找、可供執行的財産難找;次外,被執行人客觀上無履行能力;其次,執行力量薄弱,以寧海法院為例,該院全部執行人員僅26名,但要完成上千件執行案,難度非常大。

  一般的執行程式為,當事人申請執行後,法院依法對被執行人賬戶、房産、車輛等財産進行查封、凍結、拍賣。在採取相應強制措施後,如被執行人確無可供執行財産、暫無履行能力,法院將裁定本次執行程式階段性終結,予以結案。

  然而,在許多債權人看來,執行就必須保證實現債權,否則,判決就完全是法律白條。至於“如何調查被執行人行蹤、財産等都是法院的事,與我們申請人無關”。“只要申請執行,就可以等著法院通知拿錢”。

  還有一些人認為,只要對方有房有財産,就不怕拿不到錢。但實際上,有些被執行人的房産處於按揭甚至抵押狀態,這對債權人來説是一個非常大的潛在風險。

  對於公眾對法院執行在認知上的誤區,當然需要進行正確的引導,但同時,法院必須加強執行的效率,否則,判決總是落空,確實不利用樹立司法的權威和尊嚴。

  這些年來,法院不斷探索“執行難”化解之道,執行力度不斷加大,執行手段不斷豐富,執行機制不斷完善,執行網路不斷健全。

  一、失信黑名單

  〔解讀〕2014年7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和國家民航總局、鐵路總局對納入最高院“失信黑名單”的“老賴”,採取“限乘”措施,這意味著他們無法購買機票和列車軟臥票。

  2013年10月,最高院《關於公佈失信被執行人名單資訊的若干規定》正式施行。對於具有以偽造證據暴力、威脅等方法妨礙、抗拒執行的;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以隱匿、轉移財産等方法規避執行的;違反財産報告制度的;違反限制高消費令的;被執行人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等情形的被執行人,人民法院應當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俗稱“失信黑名單”,依法對其進行信用懲戒。此外,把程式終結案件納入最高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被納入失信黑名單的“老賴”,將在銀行貸款、政府採購、行政審批、融資信貸、資質認定等方面受到限制或者禁止。

  據了解,寧海法院至今已將8089人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其中114人因此主動到法院履行義務。

  二、“點對點”查詢機制

  〔解讀〕“點對點”網路執行查控機制,由浙江省高院建立,主要是法院通過網路化方式,與公安、國土、房管、工商、金融、民政、稅務等單位建立合作,通過資訊系統對接,實行對被執行人財産、人身等資訊的查詢和控制。

  現在,寧海法院執行局的法官每天早上一上班,就會先打開電腦登陸查看“點對點網上查詢系統”,對被執行人銀行存款予以查詢,如查到賬戶錢款,可立即製作裁定書及凍結、劃扣通知書,對於網上可以凍結的銀行,當即進行凍結,對於網上不能凍結的,由專人進行凍結、扣劃。

  截止目前,“點對點”網路查控實現了對全省58家銀行存款的全覆蓋查詢,其中54家商業銀行“點對點”的線上實時查詢,27家商業銀行的線上凍結。2014年,該院共通過“點對點”查控系統劃扣被執行人賬戶金額1864.2萬元,司法拍賣處置251件,拍賣成交額4.78億元。

  三、執行資訊公開

  案件究竟是否執行?執行到了哪一步?法院採取些什麼措施?很多當事人心中都存在著各種疑慮,對此,法院必須直面。

  現在,如果登錄“寧海法院網”,進入公眾服務平臺,點擊“浙江法院網執行案件資訊查詢”,就能進入執行資訊公開平臺,輸入案號、當事人姓名,即可查詢案件詳情。平臺還設置了曝光臺、執行指南、執行懲戒、拍賣、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等欄目。

  此外,法院還普遍設有執行工作接待日,接受當事人的問詢。法院還通過短信等形式,向當事人告知從立案執行到後續的財産分配等一系列程式,以及執行法官姓名、聯繫方式、舉報監督電話等資訊。

  四、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

  法院判決後,被執行人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如果情節嚴重,其行為將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這一刑事罪名,會産生一定的威懾力。

  寧海人陳某,欠下千萬元鉅款成“老賴”,雖經法院強制執行,仍有數百萬元款項未履行。後逢拆遷,陳某可獲170余萬元補償款,未曾想,陳某拿到拆遷款後惡意逃避執行,帶著錢款外出,邊遊玩邊賭博。最終,經法院公開審理,認為陳某對人民法院的判決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判處陳某有期徒刑兩年六個月。

  2014年,共有235人因拒不履行法院判決而被司法拘留,有6起案件的被執行人因涉嫌拒不履行判決、裁定罪,而被移送公安機關。

  五、公開曝光

  通過電子顯示屏、報紙、網路等形式曝光被執行人資訊,是法院現在經常採用的執行手段,這讓一些仍然顧及“面子”的“老賴”感到有失面子,而被迫履行法院判決。此外,法院與公安等部門協作,限制被執行人出入境,也讓一些執行案峰迴路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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