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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潤超市銷售假茅臺 法院判決其10倍賠償消費者

  • 發佈時間:2015-04-06 13:45:00  來源:中國廣播網  作者:劉天思  責任編輯:羅伯特

  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消費者在正規大型超市裏購買的茅臺酒,被權威機構認定是假貨;消費者訴訟至法院,日前,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對華潤超級市場有限公司銷售假茅臺一案依法作出終審判決,判決超市10倍賠償消費者。那麼假茅臺怎麼能夠進入到正規超市?這一案件透視出超市管控的哪些漏洞呢?

  2012年6月,孫某在華潤超市所屬的西單華潤萬家便利超市購買了7瓶53度貴州茅臺酒,一共花費了13930元。隨後,他發現每瓶酒的包裝都不一致,懷疑是假酒。孫某於是將其中的一瓶送往國家食品品質監督檢驗中心檢測。結果顯示,該酒樣不是貴州茅臺。此後,工商部門將7瓶茅臺酒當中的5瓶送至茅臺酒廠進行檢驗,鑒定結論為:該送檢酒樣不是茅臺酒廠生産、包裝,屬於侵犯茅臺酒廠註冊商標的貴州茅臺專用權的産品。孫某於是向法院提起訴訟,審理的過程當中,華潤超市方未未能提供問題茅臺供貨來源。一審法院判華潤超市銷售假酒,應對消費者給予10倍賠償。

  華潤超市隨後提起上訴,二審法院是維持了原判。“事件發生之後,華潤超市對此事展開了調查,初步認定的結果是內部個別員工可能將茅臺掉包。”華潤超市的有關負責人表示,當時茅臺酒的價格攀升的速度非常快,超市一瓶茅臺酒的價格是1900多元,貨源供應緊張。高價值的商品存在巨大利益黑洞,於是個別員工因此鋌而走險。北京一家大型超市的高層管理人員也是告訴記者,每家超市的管理模式不同。一些連鎖超市選擇整體進貨,另一些則以門店為單位進行進貨。前者在進貨渠道穩定的情況下,一般不會供應假貨。但是以門店為單位供貨,各門店就具有一定自主權,選擇的供貨商的品質也會參差不齊。如果供應商摻假,超市方不知情的可能性是存在的。

  業內人士分析,超市出售的産品從採購到最終銷售,要經過物流、倉庫等多個環節,這些環節都可能有調包行為發生,所以説有關部門應當進一步加強對超市食品安全特別是關鍵控制環節的監管力度,將食品安全落到實處。消費者在購物的時候,也應當注意妥善的保管好購物小票或者是發票,一旦出現問題,可以通過消費者協會或者工商部門進行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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