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呼籲儘快啟動P2P監管立法
- 發佈時間:2015-06-05 07:51:01 來源:南方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來自深圳第一網貸的數據顯示,截至2015年5月底,中國P2P網貸指數在選擇的2553家P2P網貸平臺樣本中,深圳平臺數量高達396家,佔廣東省507家的78%。2015年5月,深圳P2P網貸成交額為186.69億元,與去年同期相比增長了3倍。無論是平臺數量還是成交金額,深圳都居全國單個城市首位。
然而,深圳龐大的網貸規模與其行業的監管和規範發展並不同步,平臺提現困難、卷資跑路現象也隨之而來。為此,在近日召開的深圳市六屆人大一次會議上,深圳市人大代表、中科創金融控股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張偉提議,針對P2P網貸法規缺位問題,深圳應該行使特區立法權,儘快啟動P2P監管地方立法,實行聯席監管制度,在網際網路金融的頂層設置上作出有益嘗試。
●南方日報記者 卓泳
啟動地方立法 實行聯席監管
第一網貸數據顯示,目前深圳網貸平臺註冊資本累計131.45億元,佔廣東省158.45億元的83%,深圳P2P網貸平臺平均每家註冊資本為3319萬元,較全國P2P網貸平臺平均註冊資本2468萬元高出34%。張偉認為,深圳P2P網貸的規模大了,風險自然也不小,為了降低經營風險,深圳可行使特區立法權,啟動關於P2P網貸行業監管的地方立法。
張偉在提議中闡述,由深圳市人大法律起草部門,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本著保護廣大投資人的原則,要求企業和從業人員依法合規經營,促進行業長期健康發展,為全國做好試驗田和示範作用。
其次,實行聯席監管制度,由金融辦牽頭,聯合銀監局、市場監督管理局、公安局、檢察院、行業協會等部門對行業實現聯合監管。由行業骨幹企業實行聯席輪值會長制度,行業協會對企業進行資訊披露、信用評級、網路安全、風險管控;對企業的透明度、從業人員誠信度、市場準入條件等方面進行業務輔導和評價;對新進入行業的企業實行復核推薦制度,並定期公佈違規企業和人員,促使行業自律和健康生態圈的形成;對於未經推薦備案、註冊登記的從業人員,聯合監管部門堅決予以取締。
發揮行業協會作用 篩選平臺指導投資
由於進入門檻低,企業數量成倍增長,因此行業出現良莠不齊的狀況,許多企業內部管理不善,潛在風險巨大。對此,張偉建議,實行行業協會推薦制度,在明確企業的金融屬性後,需對其進行從嚴管理,並在業務流程、資訊系統建設、企業和人員誠信管理等方面設定行業標準,要求行業從業人員自覺接受聯合監管部門的合規性管理和業務指導。而對於投資者教育不足的問題,張偉建議,要求各個平臺在行業協會的指導下,進行投資者教育等相關活動,至少要求在其網站上有投資者理財風險告知、投資者風險評價和投資標的風險評級等措施和內容,讓投資者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地投資。
業內看法
深圳可率先提高行業準入門檻
人人聚財CEO許建文:
深圳可率先出臺P2P行業的相關監管規範和行業標準,在全國起到帶頭引領的作用。比如在行業準入方面,深圳可先設定一個行業準入的標準——1000萬元或3000萬元的註冊資本;其次,出臺一些對企業管理團隊和從業人員從業背景的考核機制,至少是備案機制;再次,在經營層面上,要求企業加強資訊的公開和透明,進行數據的報備,然後通過金融辦和地方相關主管部門抽檢來確保這些企業經營的正常性、合規性、合法性,避免虛假項目的欺詐現象,這個是避免P2P平臺出現重大風險的核心要素,可通過有效監管機制規避。
另外,P2P行業的健康發展還需要法律方面的支援。目前P2P的部分借款人存在惡意欺詐的現象,但企業只能採用經濟手段解決債務問題,給予投資者經濟補償,卻不能從刑事層面追究這些嚴重的欺詐行為,在司法訴訟上沒有有效的解決機制。此外,希望政府能在行業發展的其他方面給予更多支援,包括人才引進、産業配套以及形象宣傳上,行業能得到更多的認同。
聯席執法切忌權責不清
聯金所首席運營官劉哲:
在P2P網貸企業數量多、成交金額大的深圳,行業的監管應儘快落實。對企業的規範和整治,要從強化企業內部管理著手,嚴守非法集資、非法吸儲等紅線,對投資人進行充分的資訊披露。建議可適當借鑒上市公司資訊披露模式,嚴懲不披露和虛假披露行為,透明度提升可助投資人識別優秀的平臺。
此外,在監管過程中,需充分發揮行業自律協會的作用,最大程度監督平臺業務流、資金流。協會可對P2P企業經營的各個環節進行多維度檢查,可設立行業黑名單,增加平臺違規成本。
關於聯席執法的建議,涉及多個部門的聯手,必要時要結合現場檢查,對經營模式風險較高的平臺進行警示。尤其是一些平臺出現問題後,聯動的方式可以提高檢查效率,可更大程度挽回或減少投資人損失。但需要注意的是,聯席執法需充分發揮各部門的優勢,切忌權責劃分不清晰、責任推諉,可能的話,亦可探討專業執法小組等方式予以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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