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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購商品有品質問題 10家電商承諾先行賠付

  • 發佈時間:2015-05-29 08:20:00  來源:重慶晨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阿里巴巴、京東等10家電商企業昨日簽訂承諾書;7日無理由退貨規定實施細則將出臺

  五重慶晨報

  據新華社電 網購維權成本高,難度大?一直以來被消費者吐槽的這一難題,今後可能會逐步得到改善。阿里巴巴、京東商城等10家電商企業28日向社會承諾,將切實履行經營者首問責任,積極落實賠償先付制度,為消費者營造安全放心的網購環境。

  在國家工商總局當天舉行的座談會上,阿里巴巴、京東商城、1號店、攜程旅遊網、蘇寧易購、唯品會、噹噹網、亞馬遜、大眾點評、美團網10家電商企業代表參加座談,並簽訂了承諾書。

  工商總局消費者權益保護局局長楊紅燦介紹,2014年,全國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受理網購消費投訴7.78萬件,同比增長356.6%,投訴主要集中在合同、售後服務和品質問題等方面。

  楊紅燦認為,消費者網購産生糾紛,維權難度大、成本高。部分電商經營者不能自覺履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的責任和義務,對消費者的合理訴求故意拖延或者無理拒絕;還有的經營者進行推諉,讓消費者向生産者索賠,導致消費者維權遭遇“踢皮球”。

  經營者首問制度的核心點在於,消費環節經營者應當依法履行消費維權第一責任人的責任,依據“誰銷售商品誰負責,誰提供服務誰負責”的原則,及時受理和依法處理消費者投訴。銷售者、服務者履行相關責任後,屬於其他經營者責任的,可以向其進行追償。

  賠償先付制度,指在消費者權益受損,而賣家拖延或拒絕進行賠償時,由網路交易平臺經營者進行先行賠付。當前,淘寶、蘇寧易購等電商平臺已經出臺了相應的先行賠付措施。

  目前,工商部門正在抓緊制定7日無理由退貨規定的實施細則,並加快全國12315網際網路平臺建設。平臺建成後,消費者可以實現網上投訴、舉報。平臺還將與大型企業、電商平臺的售後服務部門建立線上投訴機制,促進消費糾紛便捷、高效解決。

  數據>

  去年網購投訴最多的是手機

  2014年,全國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受理網購消費投訴7.78萬件,同比增長356.6%。

  投訴主要集中在合同、售後服務和品質問題等方面,分別佔總量的28.4%、22.7%、21.7%。投訴的商品主要是手機、服裝鞋帽、電視機以及電腦,分別佔網購消費投訴量的22.0%、10.5%、1.8%和1.7%。2015年央視3·15晚會現場的投訴中,網購消費投訴佔44.6%,與上年同期相比增358.8%。據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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