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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資源稅改革成效漸顯

  • 發佈時間:2015-03-25 00:29:39  來源:中華工商時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記者今日從國家稅務總局獲悉,煤炭資源稅從價計徵改革實施以來的前兩月,稅增費減,煤炭企業總體負擔率下降。

  自2014年12月1日起,煤炭資源稅由從量計徵改為從價計徵,同時全面清理涉煤收費基金。

  稅務總局稱,從前兩個月納稅期看,煤炭企業總體負擔率下降。25個産煤省份的統計數據顯示,全國煤炭企業共申報入庫稅款65.9億元,比實行從量定額方式徵收增加48.2億元,25個産煤省份合計減少涉煤收費和基金70.5億元,煤炭資源稅費總體負擔減少22.3億元。

  分區域看,在25個産煤省份中,有22個省份煤炭企業負擔總體減輕。負擔率下降最多的是青海,下降了17.4個百分點。山西、陜西、內蒙古三大重點産煤省份由於資源稟賦較好,實行從價計徵之後,繳納資源稅從去年同期的16.9億元增加到今年的50億元,佔全國資源稅的比例從66%上升到75.7%;同期清理收費基金分別為30億元、14億元和11億元,共計清理55億元,佔全國清理涉煤收費基金的77.9%。

  稅務總局財産和行為稅司有關負責人介紹,按照應徵資源稅費佔銷售收入的比例計算,全國煤炭銷售收入資源稅費負擔同比下降約25%。

  該負責人表示,下一步,稅務部門將細化計稅價格核定、運費扣除、折算率調整等徵管規定,規範徵管操作辦法。

  稅務總局稅科所所長李萬甫表示,本次清費立稅改革,重要的是通過改革建立了資源稅對煤炭産業調節的長效機制,提高了資源稅在煤炭價格形成機制中的正向調節作用,有利於公平稅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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