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回應興業銀行並購華福證券傳聞:未收到相關申請
- 發佈時間:2015-03-13 18:02:41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新華網消息 針對近日興業銀行並購華福證券的方案已上報國務院的市場傳聞,證監會新聞發言人張曉軍13日稱,截至目前,證監會尚未收到華福證券關於股權變更的行政許可申請材料。
據張曉軍介紹,《商業銀行法》第43條規定,“商業銀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得從事信託投資和證券經營業務,不得向非自用不動産投資或者向非銀行金融機構和企業投資,但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此外,《證券法》第6條規定,“證券業和銀行業、信託業、保險業實行分業經營、分業管理,證券公司與銀行、信託、保險業務機構分別設立。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按照上述規定,商業銀行從事證券業務需要履行相關報批程式。(李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