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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震委員:“不下險棋不碰紅線”

  • 發佈時間:2015-03-08 02:31:06  來源:中華工商時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民營企業發展環境要靠法治作保障,市場經濟本質上就是法治經濟。”全國政協常委、內蒙古自治區工商聯主席田震在接受中華工商時報記者採訪時指出,十八屆四中全會推進“依法治國”將為中國經濟帶來新紅利,通過法治規範市場競爭秩序,能夠使各類市場主體平等參與競爭,有效規範經濟秩序、降低運營成本、提高運營效率,為各類所有制企業提供公平的競爭環境。

  田震告訴記者,法治建設的“新常態”將為經濟發展的“新常態”奠定基礎、鋪平道路,也必將為企業的科學發展保駕護航,使企業更具生命力。“從民營企業自身而言,必須樹立依法治企的理念,依據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建立起規制企業經營行為的內部管理制度,健全和完善內控體系和風險防範機制,依法決策和經營管理,依法保證企業的交易安全和合法權益。”

  “必須強化民營企業的法律治理,通過制定規則和程式,明確民營企業行為標準,規範民營企業經營決策,確保民營企業和員工依法經營、按規辦事、按章操作。”田震同時指出,民營企業依法治企的關鍵是依法發揮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經理層的作用,合理界定職責許可權。“尤其要在健全授權委託制度上下功夫,明確授權許可權和程式,既不能過度集權,又不能過度授權。”

  十八屆三中全會指出,要“普遍建立法律顧問制度”。田震告訴記者,推進法治企業建設,必須要建設一支過硬的企業法律專業隊伍,尤其是要充分發揮法律顧問的作用。針對法律顧問在一些民營企業存在的定位不準、隊伍不穩、職業精神不足等問題,要採取市場化選聘、職業化培訓、專業化考核等措施,使法律顧問隊伍忠誠於民營企業、忠實于法律,切實築起民營企業經營管理的法律“防火牆”。

  “民營企業一定要堅守法律底線經營,必須將經營行為始終規範在法律框架內,嚴禁違法違規牟利,確保各項經營管理活動不踩線、不越界、不碰高壓線。”田震最後也提醒民營企業必須要抓好重點、抓好法律風險防範,依法規範高風險業務的決策、操作和管理,切實做到不盲目下險棋、不碰任何紅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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