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體産業大股東“打白條”遭問責
- 發佈時間:2014-08-11 14:34:43 來源:山東商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商報消息注資承諾8年未兌現,在證監會年初出臺新規劍指“承諾白條”後,在披露承諾進展時仍“敷衍了事”,在此背景下,中體産業大股東以及相關方的行為最終引來監管層的問責。
日前,中體産業公告稱,公司收到證監會天津監管局發給公司大股東國家體育總局體育基金管理中心(下稱“國體基金”)並抄送公司的決定書。決定書的大意是,公司于6月27日披露了承諾事項,並稱當初國體基金的承諾事項未履行完畢。由於上述承諾事項使用了“適當的時機”、“盡可能”等模糊性詞語,沒有明確的履約期限,且未按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4號的時限要求予以解決或規範。
基於此,監管層認為,該行為違反了《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管理辦法》和《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4號》的有關規定。
據查,證監會1月披露的《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4號》指引要求,凡涉承諾事項,須有明確的履約時限,不得使用“儘快”、“時機成熟時”等模糊性詞彙。然而,中體産業在6月27日應監管層要求披露承諾履行進展情況時,依然“大膽”表示,該承諾沒有明確的履約時限。
事實上,中體産業大股東當初這一承諾距今已8年了,儘管期間大股東列舉了各類理由,但結果卻是遲遲未履行。這在外界看來,其似乎是在逃避承諾,或也由此,監管層更關注公司大股東履約的情況。
上述所指的承諾發生於中體産業股改期間,2006年12月11日公司實際控制人與大股東分別作出承諾。作為實際控制人,國家體育總局承諾,將一如既往地支援中體産業的發展。而大股東國體基金則承諾在未來適當的時機,在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基礎上,並履行相應的法律程式情況下,將可提供的優質資産盡可能優先注入中體産業。
此後,注資的承諾似乎成了“一紙空文”。查閱公司歷年年報,在該項承諾是否履行的事項始終顯示“否”。2012年中體産業還稱,由於未明確提出兌現承諾時間,故大股東仍在尋求可提供的優質資産,盡可能地注入公司。但此後又沒了下文。如今,8年過去,依然沒有任何資産注入的跡象,這令外界看不懂。
據悉,中體産業是中國體育産業規模最大的股份制企業,同時也是國家體育總局控股的唯一一家上市公司,2013年公司實現營收9.85億元,同比下降6.14%,實現凈利潤1.36億元,同比增74.85%。 據《上海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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