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尚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需補齊農村短板
- 發佈時間:2015-11-09 10:35:04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王斌
黨的十八大報告提出了“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強調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是“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的第一個百年奮鬥目標。現在距2020年已經很近了,各方面建設任務十分繁重。其中,解決好“三農”問題是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的重點和難點。抓住這個重點、難點,補齊農村這個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短板,必須堅持目標導向與問題導向相統一,有效破除體制機制障礙。
推動老少邊窮地區加快發展
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在黨的十八大報告就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出的五方面要求的基礎上,又提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新的目標要求,明確“經濟保持中高速增長”,強調“提高發展平衡性、包容性、可持續性”,要求“消費對經濟增長貢獻明顯加大,戶籍人口城鎮化率加快提高”“農業現代化取得明顯進展,人民生活水準和品質普遍提高,我國現行標準下農村貧困人口實現脫貧,貧困縣全部摘帽,解決區域性整體貧困”,等等。從這些更加具體化的目標要求不難看出,解決好“三農”問題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決勝階段的重要任務。
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提出“堅持共用發展”,強調提高公共服務共建能力和共用水準,加大對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貧困地區的轉移支付。老少邊窮地區是“三農”問題最為集中、最為突出的地區,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薄弱環節。根據老少邊窮地區的實際,可以制定更有針對性、長短期結合的扶持政策。短期政策方面,可以加大對老少邊窮地區的轉移支付力度,支援老少邊窮地區大病醫療救助、學校免費午餐補助、助學基金、就業培訓等;拓寬民間慈善資金對老少邊窮地區的資助渠道;等等。這樣做將極大提升民氣,有效引導和促進社會力量參與全面小康社會建設,同時也有利於較快拉動消費。長期政策方面,可以通過移民搬遷、移風易俗、改善交通條件、加強基礎設施建設、發展綠色經濟和特色經濟、加強基層組織建設乃至在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基礎上發展鄉賢文化等一系列舉措,推動老少邊窮地區加快發展,不讓一個地區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征程中掉隊。
讓農民獲得更多財産性收入
解決好“三農”問題始終是全黨工作的重中之重。如果農村發展不起來、農民富不起來,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奮鬥目標就會落空。農村發展長期滯後的一個重要原因是農民手裏的資産難以變成資本,農民的承包地、宅基地、房屋以及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難以用於抵押、變現等資本運作。這樣,農民就難以獲得財産性收入。與之形成對照的是,有些城市郊區的農民由於土地被徵用獲得大筆補償款,甚至一夜暴富。應當看到,只有以合理合法的方式讓農民的錢袋子鼓起來,才能提高其生活水準和持續消費能力。這樣,農民才能過上全面小康生活。這也可作為當前緩解經濟下行壓力的重大舉措。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提出:“賦予農民對承包地佔有、使用、收益、流轉及承包經營權抵押、擔保權能,允許農民以承包經營權入股發展農業産業化經營。鼓勵承包經營權在公開市場上向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業企業流轉,發展多種形式規模經營。”按照中央精神,農村土地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實行三權分置,所有權歸集體、承包權歸農戶、經營權可有序流轉,這對於促進農民的資産轉變為資本具有積極作用。日前,中辦國辦印發的《深化農村改革綜合性實施方案》對深化農村集體産權制度改革作出了具體部署,提出開展農村土地徵收、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深化農村土地承包經營制度改革等。其中,明確指出宅基地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是:在保障農戶依法取得的宅基地用益物權基礎上,改革完善農村宅基地制度,探索農民住房保障新機制,對農民住房財産權作出明確界定,探索宅基地有償使用制度和自願有償退出機制,探索農民住房財産權抵押、擔保、轉讓的有效途徑。有的地方在這方面已進行了一些探索。例如,重慶2008年成立農村土地交易所,進行地票交易試點。試點7年來,農民退出宅基地並出讓20多萬畝土地,新增7萬多畝耕地,既增加了農民收入,又滿足了城市建設用地需求。現階段,應密切關注相關改革進展,及時作出總結判斷。這關係農民財産性收入能否提高,關係農業能否順利發展,進而關係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能否如期實現。
增加農民收入的另一個重要途徑是進一步增加農民的工資性收入,而這需要讓農民在城鎮安家落戶。過去10多年,我國城鎮化建設雖然取得了很大成就,但由於財稅體制改革不到位等原因,很多城市房價畸高,人民群眾靠正常工薪收入難以購房,大大降低了居民購買力和生活滿意度。從根本上解決這類問題需要全面深化改革,而要讓農民工短期內在城鎮站穩腳跟,除了相關配套制度改革,最直接有效的途徑是讓他們能夠通過農村宅基地和住房等轉讓變現在城鎮購房安居。因此,在不動産統一登記和健全物業稅(房地産稅)基礎上,賦予農民宅基地和住房一定的商品屬性,是增加農民財産性收入的重要渠道。
促進城鄉資源要素雙向流動
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提出堅持協調發展必須正確處理發展中的幾個重大關係,其中一個重大關係就是推動城鄉協調發展。最近十幾年,我國進入快速城鎮化軌道,勞動力、資金等各種資源要素紛紛涌向城市,這是經濟發展的必經過程。但是,由於戶籍制度、土地制度等體制機制原因,資源要素長期處於從農村到城市單向流動狀態。這既不同於一般市場經濟國家在資源自由雙向流動情況下逐漸實現城鎮化的過程,也同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的要求格格不入,阻塞了市場資源反哺農村的渠道,使得城鄉二元結構的改變更加困難。促進城鄉之間資源要素雙向流動,推動城鄉協調發展,必須對農村土地制度、戶籍制度等進行改革,使資源要素能夠在市場機製作用下回流農村。有人擔心工商資本進入農村會導致土地兼併等問題。這個顧慮有一定道理,但不能因此就阻礙資源要素通過市場渠道流向農村,更不能因此拖延農村土地制度、戶籍制度等改革。正確的做法是同時做好另一層基礎制度的設計落實,即深化財稅體制改革。其中,對於城鄉之間資源要素優化配置至關重要的是物業稅的健全和落實。可先落實包括農村不動産在內的物業稅,對非農業用途不動産進行稅收調節管理。這樣既能依法有效限制工商資本流入農村的副作用,又能促進城鄉之間資源要素雙向流動和城鄉協調發展。這也説明,在全面深化改革過程中,需要特別注重改革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
支援農村“網際網路+”健康發展
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和“網際網路+”對於農村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今天的農村,平均不到4個居民中就有一個網民,“網際網路+”在促進農村經濟發展方面可以發揮巨大作用。例如,今年8月,河南等小麥産區由於小麥收割前遭受天災,品質達不到國家收儲要求,農民上百萬斤糧食降價也賣不出去。與此同時,一些製造工業酒精和飼料的企業想收購廉價糧食作原料卻找不到貨源。資訊不對稱導致大量浪費,給農民造成巨大經濟損失。如果有權威、便捷的農産品網際網路交易平臺,這種情況就會大量減少,農民就能增收,企業也會受益。現在已經有網際網路企業在進行這方面的努力。有關部門應密切關注企業、市場和科技的新變化、新趨勢,積極支援農村“網際網路+”健康發展。
(作者為原國家體改委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