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經濟結構和增長動力發生重要轉變,增長速度由高速轉為中高速。於是,關於中國經濟是否會硬著陸、落入“中等收入陷阱”的議論多了起來。這個問題應放在長期增長框架下並在國際比較中加以分析。
中國已不可能落入拉美式“中等收入陷阱”
二戰以後,先後有許多經濟體進入工業化歷史進程,但只有少數經濟體跨過中等收入階段進入高收入社會。從中可以觀察到兩種不同類型的經濟增長速度回落。
一種是經歷了一段時間的高速增長,在每人平均國民總收入不超過六七千國際元(購買力平價指標)時增長速度回落,陷入增長緩慢、停滯乃至倒退的困境。這些經濟體大多實施進口替代戰略,抑制市場力量的發展,借用大量外債,出現了嚴重的兩極分化。有的迫於民粹主義的壓力,實行難以承受的高福利政策,最終導致高增長難以為繼。典型代表是部分拉美國家。
另一種是經歷了一個更長時期(通常是二三十年以上)的高速增長,在每人平均國民總收入達到11000國際元時增長速度出現回落,由高速增長轉為中速增長,並躋身於高收入行列,其典型是日本、南韓、中國台灣省和香港特別行政區、新加坡等東亞經濟體。這些經濟體具有較好的市場基礎,同時也有發展導向的強政府,實施出口導向戰略,形成了具備較強國際競爭力的産業。
我國改革開放以來經歷了30多年的高速增長,近年來增長速度有所放緩。2014年我國每人平均國民總收入大體上相當於11000國際元,增長模式和軌跡與東亞經濟體顯示的增長規律較為相似。從長期增長框架看,我國已經成功利用了工業化時期高速增長的潛力;當前經濟增長條件出現一系列重要變化,構成經濟發展的新困難,經濟合乎規律地由高速增長轉為中高速增長。應該認識到,我國現在達到的發展水準遠高於當年拉美國家落入“中等收入陷阱”時的發展水準,已經不可能落入拉美式“中等收入陷阱”。只要經濟能夠實現由數量追趕向品質追趕的平穩轉型,就能夠成功跨越中等收入階段,進入高收入社會。
中國經濟正在進入更具創造性和可持續性的中高速增長平臺
中國經濟由高速增長轉為中高速增長,是一個“轉型再平衡”的過程。從需求側看,以往長時期帶動高增長的低成本出口、大規模開發建設、排浪式消費等主要需求發生深刻變化和調整。在供給側,由於重化工業調整相對較慢,部分行業出現了嚴重的産能過剩,企業虧損擴大。但從今年一季度情況看,在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作用下,部分工業品價格有所回升,工業企業效益由降轉升。如果去産能到位,工業品出廠價格和工業企業利潤增速回升,供給側也有望調整到位。隨著供需兩側達到新的平衡,我國經濟將進一步釋放增長潛力,進入更具創造性和可持續性的中高速增長平臺。
中高速增長期依然是追趕期。目前我國每人平均國民總收入約為8000美元,與發達國家每人平均四五萬美元相比仍有較大差距。如果説以往高速增長期主要是數量追趕,今後將更多地表現為品質追趕。在這一階段,創新活動比重將有所增大,但大多數還是追趕型的,仍然需要重視向先行者學習,並要由過去的“鋪攤子”轉向“上臺階”。與數量追趕相比,品質追趕對發展條件、體制和政策環境都有更高要求,需要解決好以下三個突出問題。
糾正資源錯配。目前,行業之間生産率的差距依然較大,這表明要素流動不暢、配置欠佳。其根源在於市場機制不健全,要素的市場化流動和定價受阻。通過深化改革糾正資源錯配,不僅可以使傳統行業繼續釋放出可觀的需求,而且能夠降低成本、增加收益,提高生産率,化解潛在風險。
激勵産業升級。産業升級既包括發展新興産業,也包括在已有産業中採用新裝備、新技術,同時還表現為在産業價值鏈上的提升,比如由低端製造提升到高端製造,更加注重設計、研發、品牌等。産業升級將帶來專業化分工協作關係的深化、産業集中度的適當提高;將更多地開發和利用中高級生産要素,全面提升人力資本品質;將通過制度和文化建設全面推動精緻生産。
營造創新環境。主要是形成有利於市場發揮作用的體制和政策條件,使創新要素在更充分的市場競爭中流動,聚集到創新更容易成功的地方,全面提高創新效率。
通過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跨越中等收入階段創造有利條件
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尤其是聚焦于生産要素的流動重組和優化配置,將為我國加快品質追趕、跨越中等收入階段創造必要的制度和政策條件。目前,應將以下幾個方面作為優先領域加以推進。
放寬準入,深化壟斷行業改革。近年來的商事制度改革,在小微企業準入便利化方面取得一些進展,現在更需要突破的是基礎産業和服務業領域改革,包括石油天然氣、電力、電信、鐵路、金融、醫療、教育、文化體育等。這些壟斷行業的投資看起來已經不少了,但其實非常需要有活力的新投資加入,以大幅提高投資效率。應進一步放寬這些領域的準入條件。
促進城鄉之間要素流動和優化配置。推動城市發展從以往的孤島型轉變為網路型,帶動大城市之間大量小城市和小城鎮發展,加強互聯互通,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帶動人口居住和産業佈局優化調整,將可引出可觀的基礎設施和房地産投資機會。為此,應下決心打破城鄉之間要素流動、交易、優化配置的不合理體制和政策限制。
在尊重創新規律基礎上營造創新環境。創新與模倣具有實質性差異。在模倣階段,政府職能主要體現為指定技術路線、做好規劃。在創新階段,政府職能則主要體現在保護産權,穩定企業家和科研人員的預期,為創新活動提供有效激勵;深化各項改革,促進創新要素流動、聚集和優化配置,提高人力資本品質,為創新提供金融支援等。同時,還應使改進創新環境成為地方競爭的新元素,推動形成創新型城市和區域創新中心。
抵制經濟泡沫的干擾,引導資源流向提高要素生産率的領域。製造業仍然是國家競爭力的核心所在。服務業中發展潛力最大的生産性服務業,是直接為製造業轉型升級服務的。必須牢固確立製造立國、實體經濟為本的理念和政策導向。對於房地産和金融市場等極易形成經濟泡沫的行業,必須高度警惕,及時抑制各種形態經濟泡沫的泛起,防止出現大量資源脫實向虛和經濟活動的大幅波動,把資源盡可能引導到提高要素生産率的領域。
調動人的積極性,完善幹部隊伍激勵機制。在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過程中,幹部隊伍的精神狀態至關重要。應乘勢前進,持續優化政治生態,在“關後門”“堵歪門”的同時“開前門”,探索符合國情和現代治理要求的長效機制。應給基層更大的試驗空間,在把握方向、守住底線的前提下,同一改革可以有幾種方案同時試驗,相互比較、補充、完善。基層試驗可以為創新型人才提供施展才能的舞臺,也有利於少走彎路,降低制度和政策創新的成本。
(作者為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原副主任)來源:人民日報
(責任編輯:王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