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規劃綱要:2020年城鄉居民每人平均收入翻番
- 發佈時間:2016-03-17 20:03:13 來源:新華社 責任編輯:吳起龍
(“兩會”授權發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
目錄
第一篇 指導思想、主要目標和發展理念
第一章 發展環境
第二章 指導思想
第三章 主要目標
第四章 發展理念
第五章 發展主線
第二篇 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
第六章 強化科技創新引領作用
第七章 深入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
第八章 構建激勵創新的體制機制
第九章 實施人才優先發展戰略
第十章 拓展發展動力新空間
第三篇 構建發展新體制
第十一章 堅持和完善基本經濟制度
第十二章 建立現代産權制度
第十三章 健全現代市場體系
第十四章 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
第十五章 加快財稅體制改革
第十六章 加快金融體制改革
第十七章 創新和完善宏觀調控
第四篇 推進農業現代化
第十八章 增強農産品安全保障能力
第十九章 構建現代農業經營體系
第二十章 提高農業技術裝備和資訊化水準
第二十一章 完善農業支援保護制度
第五篇 優化現代産業體系
第二十二章 實施製造強國戰略
第二十三章 支援戰略性新興産業發展
第二十四章 加快推動服務業優質高效發展
第六篇 拓展網路經濟空間
第二十五章 構建泛在高效的資訊網路
第二十六章 發展現代網際網路産業體系
第二十七章 實施國家大數據戰略
第二十八章 強化資訊安全保障
第七篇 構築現代基礎設施網路
第二十九章 完善現代綜合交通運輸體系
第三十章 建設現代能源體系
第三十一章 強化水安全保障
第八篇 推進新型城鎮化
第三十二章 加快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
第三十三章 優化城鎮化佈局和形態
第三十四章 建設和諧宜居城市
第三十五章 健全住房供應體系
第三十六章 推動城鄉協調發展
第九篇 推動區域協調發展
第三十七章 深入實施區域發展總體戰略
第三十八章 推動京津冀協同發展
第三十九章 推進長江經濟帶發展
第四十章 扶持特殊類型地區發展
第四十一章 拓展藍色經濟空間
第十篇 加快改善生態環境
第四十二章 加快建設主體功能區
第四十三章 推進資源節約集約利用
第四十四章 加大環境綜合治理力度
第四十五章 加強生態保護修復
第四十六章 積極應對全球氣候變化
第四十七章 健全生態安全保障機制
第四十八章 發展綠色環保産業
第十一篇 構建全方位開放新格局
第四十九章 完善對外開放戰略佈局
第五十章 健全對外開放新體制
第五十一章 推進“一帶一路”建設
第五十二章 積極參與全球經濟治理
第五十三章 積極承擔國際責任和義務
第十二篇 深化內地和港澳、大陸和台灣地區合作發展
第五十四章 支援香港澳門長期繁榮穩定發展
第五十五章 推進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和祖國統一進程
第十三篇 全力實施脫貧攻堅
第五十六章 推進精準扶貧精準脫貧
第五十七章 支援貧困地區加快發展
第五十八章 完善脫貧攻堅支撐體系
第十四篇 提升全民教育和健康水準
第五十九章 推進教育現代化
第六十章 推進健康中國建設
第十五篇 提高民生保障水準
第六十一章 增加公共服務供給
第六十二章 實施就業優先戰略
第六十三章 縮小收入差距
第六十四章 改革完善社會保障制度
第六十五章 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
第六十六章 保障婦女未成年人和殘疾人基本權益
第十六篇 加強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
第六十七章 提升國民文明素質
第六十八章 豐富文化産品和服務
第六十九章 提高文化開放水準
第十七篇 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
第七十章 完善社會治理體系
第七十一章 完善社會信用體系
第七十二章 健全公共安全體系
第七十三章 建立國家安全體系
第十八篇 加強社會主義民主法治建設
第七十四章 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
第七十五章 全面推進法治中國建設
第七十六章 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
第十九篇 統籌經濟建設和國防建設
第七十七章 全面推進國防和軍隊建設
第七十八章 推進軍民深度融合發展
第二十篇 強化規劃實施保障
第七十九章 發揮黨的領導核心作用
第八十章 形成規劃實施合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2016-2020年)規劃綱要,根據《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的建議》編制,主要闡明國家戰略意圖,明確經濟社會發展宏偉目標、主要任務和重大舉措,是市場主體的行為導向,是政府履行職責的重要依據,是全國各族人民的共同願景。
第一篇 指導思想、主要目標和發展理念
“十三五”時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決勝階段。必須認真貫徹黨中央戰略決策和部署,準確把握國內外發展環境和條件的深刻變化,積極適應把握引領經濟發展新常態,全面推進創新發展、協調發展、綠色發展、開放發展、共用發展,確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
第一章 發展環境
“十二五”時期是我國發展很不平凡的五年。面對錯綜複雜的國際環境和艱巨繁重的國內改革發展穩定任務,黨中央、國務院團結帶領全國各族人民頑強拼搏、開拓創新,經濟社會發展取得顯著成就,勝利完成“十二五”規劃確定的主要目標和任務。
積極應對國際金融危機持續影響等一系列重大風險挑戰,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不斷創新和完善宏觀調控,推動形成經濟結構優化、發展動力轉換、發展方式轉變加快的良好態勢。經濟保持持續較快發展,經濟總量穩居世界第二位,每人平均國內生産總值增至49351元(折合7924美元)。經濟結構調整取得重大進展,農業穩定增長,第三産業增加值佔國內生産總值比重超過第二産業,居民消費率不斷提高,城鄉區域差距趨於縮小,常住人口城鎮化率達到56.1%,基礎設施水準全面躍升,高技術産業、戰略性新興産業加快發展,一批重大科技成果達到世界先進水準。公共服務體系基本建立、覆蓋面持續擴大,教育水準明顯提升,全民健康狀況明顯改善,新增就業持續增加,貧困人口大幅減少,人民生活水準和品質進一步提高。生態文明建設取得新進展,主體功能區制度逐步健全,主要污染物排放持續減少,節能環保水準明顯提升。全面深化改革有力推進,經濟體制繼續完善,人民民主不斷擴大,依法治國開啟新征程。全方位外交取得重大進展,國際地位顯著提高,對外開放不斷深入,成為全球第一貨物貿易大國和主要對外投資大國,人民幣納入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特別提款權貨幣籃子。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深入人心,國家文化軟實力不斷增強。中國特色軍事變革成就顯著,強軍興軍邁出新步伐。全面從嚴治黨開創新局面,黨風廉政建設成效顯著。我國經濟實力、科技實力、國防實力、國際影響力又上了一個大臺階。
尤為重要的是,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毫不動搖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勇於實踐、善於創新,深化對共産黨執政規律、社會主義建設規律、人類社會發展規律的認識,形成一系列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為在新的歷史條件下深化改革開放、加快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提供了科學理論指導和行動指南。
(此處插入專欄1,內容請見新華社新聞圖片專線所配發的相關稿件)
“十三五”時期,國內外發展環境更加錯綜複雜。從國際看,和平與發展的時代主題沒有變,世界多極化、經濟全球化、文化多樣化、社會資訊化深入發展。國際金融危機衝擊和深層次影響在相當長時期依然存在,世界經濟在深度調整中曲折復蘇、增長乏力。主要經濟體走勢和宏觀政策取向分化,金融市場動蕩不穩,大宗商品價格大幅波動,全球貿易持續低迷,貿易保護主義強化,新興經濟體困難和風險明顯加大。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産業變革蓄勢待發,國際能源格局發生重大調整。全球治理體系深刻變革,發展中國家群體力量繼續增強,國際力量對比逐步趨向平衡,國際投資貿易規則體系加快重構,多邊貿易體制受到區域性高標準自由貿易體制挑戰。局部地區地緣博弈更加激烈,傳統安全威脅和非傳統安全威脅交織,國際關係複雜程度前所未有。外部環境不穩定不確定因素明顯增多,我國發展面臨的風險挑戰加大。
從國內看,經濟長期向好的基本面沒有改變,發展前景依然廣闊,但提質增效、轉型升級的要求更加緊迫。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向形態更高級、分工更優化、結構更合理階段演化的趨勢更加明顯。消費升級加快,市場空間廣闊,物質基礎雄厚,産業體系完備,資金供給充裕,人力資本豐富,創新累積效應正在顯現,綜合優勢依然顯著。新型工業化、資訊化、城鎮化、農業現代化深入發展,新的增長動力正在孕育形成,新的增長點、增長極、增長帶不斷成長壯大。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正釋放新的動力、激發新的活力。同時,必須清醒認識到,發展方式粗放,不平衡、不協調、不可持續問題仍然突出,經濟增速換擋、結構調整陣痛、動能轉換困難相互交織,面臨穩增長、調結構、防風險、惠民生等多重挑戰。有效需求乏力和有效供給不足並存,結構性矛盾更加凸顯,傳統比較優勢減弱,創新能力不強,經濟下行壓力加大,財政收支矛盾更加突出,金融風險隱患增大。農業基礎依然薄弱,部分行業産能過剩嚴重,商品房庫存過高,企業效益下滑,債務水準持續上升。城鄉區域發展不平衡,空間開發粗放低效,資源約束趨緊,生態環境惡化趨勢尚未得到根本扭轉。基本公共服務供給仍然不足,收入差距較大,人口老齡化加快,消除貧困任務艱巨。重大安全事故頻發,影響社會穩定因素增多,國民文明素質和社會文明程度有待提高,法治建設有待加強,維護社會和諧穩定難度加大。
綜合判斷,我國發展仍處於可以大有作為的重要戰略機遇期,也面臨諸多矛盾疊加、風險隱患增多的嚴峻挑戰。必須準確把握戰略機遇期內涵和條件的深刻變化,增強憂患意識、責任意識,強化底線思維,尊重規律與國情,積極適應把握引領新常態,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經濟學的重要原則,堅持解放和發展社會生産力、堅持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改革方向、堅持調動各方面積極性,堅定信心,迎難而上,繼續集中力量辦好自己的事情,著力在優化結構、增強動力、化解矛盾、補齊短板上取得突破,切實轉變發展方式,提高發展品質和效益,努力跨越“中等收入陷阱”,不斷開拓發展新境界。
第二章 指導思想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堅持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國、全面從嚴治黨的戰略佈局,堅持發展是第一要務,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用的發展理念,以提高發展品質和效益為中心,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擴大有效供給,滿足有效需求,加快形成引領經濟發展新常態的體制機制和發展方式,保持戰略定力,堅持穩中求進,統籌推進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生態文明建設和黨的建設,確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為實現第二個百年奮鬥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奠定更加堅實的基礎。
必須遵循以下原則:
——堅持人民主體地位。人民是推動發展的根本力量,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是發展的根本目的。必須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把增進人民福祉、促進人的全面發展作為發展的出發點和落腳點,發展人民民主,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保障人民平等參與、平等發展權利,充分調動人民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
——堅持科學發展。發展是硬道理,發展必須是科學發展。我國仍處於並將長期處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基本國情和社會主要矛盾沒有變,這是謀劃發展的基本依據。必須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從實際出發,把握髮展新特徵,加大結構性改革力度,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實現更高品質、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續的發展。
——堅持深化改革。改革是發展的強大動力。必須按照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總目標,健全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的制度體系,以經濟體制改革為重點,加快完善各方面體制機制,破除一切不利於科學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為發展提供持續動力。
——堅持依法治國。法治是發展的可靠保障。必須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加快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加快建設法治經濟和法治社會,把經濟社會發展納入法治軌道。
——堅持統籌國內國際兩個大局。全方位對外開放是發展的必然要求。必須堅持打開國門搞建設,既立足國內,充分運用我國資源、市場、制度等優勢,又重視國內國際經濟聯動效應,積極應對外部環境變化,更好利用兩個市場、兩種資源,推動互利共贏、共同發展。
——堅持黨的領導。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最大優勢,是實現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的根本政治保證。必須貫徹全面從嚴治黨要求,不斷增強黨的創造力、凝聚力、戰鬥力,不斷提高黨的執政能力和執政水準,確保我國發展航船沿著正確航道破浪前進。
第三章 主要目標
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新的目標要求,今後五年經濟社會發展的主要目標是:
——經濟保持中高速增長。在提高發展平衡性、包容性、可持續性基礎上,到2020年國內生産總值和城鄉居民每人平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主要經濟指標平衡協調,發展品質和效益明顯提高。産業邁向中高端水準,農業現代化進展明顯,工業化和資訊化融合發展水準進一步提高,先進製造業和戰略性新興産業加快發展,新産業新業態不斷成長,服務業比重進一步提高。
——創新驅動發展成效顯著。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深入實施,創業創新蓬勃發展,全要素生産率明顯提高。科技與經濟深度融合,創新要素配置更加高效,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核心技術取得重大突破,自主創新能力全面增強,邁進創新型國家和人才強國行列。
——發展協調性明顯增強。消費對經濟增長貢獻繼續加大,投資效率和企業效率明顯上升。城鎮化品質明顯改善,戶籍人口城鎮化率加快提高。區域協調發展新格局基本形成,發展空間佈局得到優化。對外開放深度廣度不斷提高,全球配置資源能力進一步增強,進出口結構不斷優化,國際收支基本平衡。
——人民生活水準和品質普遍提高。就業、教育、文化體育、社保、醫療、住房等公共服務體系更加健全,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水準穩步提高。教育現代化取得重要進展,勞動年齡人口受教育年限明顯增加。就業比較充分,收入差距縮小,中等收入人口比重上升。我國現行標準下農村貧困人口實現脫貧,貧困縣全部摘帽,解決區域性整體貧困。
——國民素質和社會文明程度顯著提高。中國夢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更加深入人心,愛國主義、集體主義、社會主義思想廣泛弘揚,向上向善、誠信互助的社會風尚更加濃厚,國民思想道德素質、科學文化素質、健康素質明顯提高,全社會法治意識不斷增強。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基本建成,文化産業成為國民經濟支柱性産業。中華文化影響持續擴大。
——生態環境品質總體改善。生産方式和生活方式綠色、低碳水準上升。能源資源開發利用效率大幅提高,能源和水資源消耗、建設用地、碳排放總量得到有效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大幅減少。主體功能區佈局和生態安全屏障基本形成。
——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取得重大進展,各領域基礎性制度體系基本形成。人民民主更加健全,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司法公信力明顯提高。人權得到切實保障,産權得到有效保護。開放型經濟新體制基本形成。中國特色現代軍事體系更加完善。黨的建設制度化水準顯著提高。
第四章 發展理念
實現發展目標,破解發展難題,厚植發展優勢,必須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用的新發展理念。
創新是引領發展的第一動力。必須把創新擺在國家發展全局的核心位置,不斷推進理論創新、制度創新、科技創新、文化創新等各方面創新,讓創新貫穿黨和國家一切工作,讓創新在全社會蔚然成風。
協調是持續健康發展的內在要求。必須牢牢把握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總體佈局,正確處理發展中的重大關係,重點促進城鄉區域協調發展,促進經濟社會協調發展,促進新型工業化、資訊化、城鎮化、農業現代化同步發展,在增強國家硬實力的同時注重提升國家軟實力,不斷增強發展整體性。
綠色是永續發展的必要條件和人民對美好生活追求的重要體現。必須堅持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基本國策,堅持可持續發展,堅定走生産發展、生活富裕、生態良好的文明發展道路,加快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形成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現代化建設新格局,推進美麗中國建設,為全球生態安全作出新貢獻。
開放是國家繁榮發展的必由之路。必須順應我國經濟深度融入世界經濟的趨勢,奉行互利共贏的開放戰略,堅持內外需協調、進出口平衡、引進來和走出去並重、引資和引技引智並舉,發展更高層次的開放型經濟,積極參與全球經濟治理和公共産品供給,提高我國在全球經濟治理中的制度性話語權,構建廣泛的利益共同體。
共用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必須堅持發展為了人民、發展依靠人民、發展成果由人民共用,作出更有效的制度安排,使全體人民在共建共用發展中有更多獲得感,增強發展動力,增進人民團結,朝著共同富裕方向穩步前進。
堅持創新發展、協調發展、綠色發展、開放發展、共用發展,是關係我國發展全局的一場深刻變革。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用的新發展理念是具有內在聯繫的集合體,是“十三五”乃至更長時期我國發展思路、發展方向、發展著力點的集中體現,必須貫穿于“十三五”經濟社會發展的各領域各環節。
第五章 發展主線
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適應把握引領經濟發展新常態,必須在適度擴大總需求的同時,著力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使供給能力滿足廣大人民日益增長、不斷升級和個性化的物質文化和生態環境需要。必須用改革的辦法推進結構調整,加大重點領域關鍵環節市場化改革力度,調整各類扭曲的政策和制度安排,完善公平競爭、優勝劣汰的市場環境和機制,最大限度激發微觀活力,優化要素配置,推動産業結構升級,擴大有效和中高端供給,增強供給結構適應性和靈活性,提高全要素生産率。必須以提高供給體系的品質和效率為目標,實施宏觀政策要穩、産業政策要準、微觀政策要活、改革政策要實、社會政策要托底的政策支柱,去産能、去庫存、去杠桿、降成本、補短板,加快培育新的發展動能,改造提升傳統比較優勢,夯實實體經濟根基,推動社會生産力水準整體改善。
第二篇 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
把發展基點放在創新上,以科技創新為核心,以人才發展為支撐,推動科技創新與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有機結合,塑造更多依靠創新驅動、更多發揮先發優勢的引領型發展。
第六章 強化科技創新引領作用
發揮科技創新在全面創新中的引領作用,加強基礎研究,強化原始創新、整合創新和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著力增強自主創新能力,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持久動力。
第一節 推動戰略前沿領域創新突破
堅持戰略和前沿導向,集中支援事關發展全局的基礎研究和共性關鍵技術研究,更加重視原始創新和顛覆性技術創新。聚焦目標、突出重點,加快實施已有國家重大科技專項,部署啟動一批新的重大科技項目。加快突破新一代資訊通信、新能源、新材料、航空航太、生物醫藥、智慧製造等領域核心技術。加強深海、深地、深空、深藍等領域的戰略高技術部署。圍繞現代農業、城鎮化、環境治理、健康養老、公共服務等領域的瓶頸制約,制定系統性技術解決方案。強化宇宙演化、物質結構、生命起源、腦與認知等基礎前沿科學研究。積極提出並牽頭組織國際大科學計劃和大科學工程,建設若干國際創新合作平臺。
第二節 優化創新組織體系
明確各類創新主體功能定位,構建政産學研用一體的創新網路。強化企業創新主體地位和主導作用,鼓勵企業開展基礎性前沿性創新研究,深入實施創新企業百強工程,形成一批有國際競爭力的創新型領軍企業,支援科技型中小企業發展。推進科教融合發展,促進高等學校、職業院校和科研院所全面參與國家創新體系建設,支援一批高水準大學和科研院所組建跨學科、綜合交叉的科研團隊。在重大關鍵項目上發揮市場經濟條件下新型舉國體制優勢。實施國家技術創新工程,構建産業技術創新聯盟,發展市場導向的新型研發機構,推動跨領域跨行業協同創新。
第三節 提升創新基礎能力
瞄準國際科技前沿,以國家目標和戰略需求為導向,佈局一批高水準國家實驗室。加快能源、生命、地球系統與環境、材料、粒子物理和核物理、空間和天文、工程技術等科學領域和部分多學科交叉領域國家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建設,依託現有先進設施組建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依託企業、高校、科研院所建設一批國家技術創新中心,支援企業技術中心建設。推動高校、科研院所開放科研基礎設施和創新資源。
第四節 打造區域創新高地
引導創新要素聚集流動,構建跨區域創新網路。充分發揮高校和科研院所密集的中心城市、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國家高新技術産業開發區作用,形成一批帶動力強的創新型省份、城市和區域創新中心。系統推進全面創新改革試驗。支援北京、上海建設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科技創新中心。
第七章 深入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
把大眾創業萬眾創新融入發展各領域各環節,鼓勵各類主體開發新技術、新産品、新業態、新模式,打造發展新引擎。
第一節 建設創業創新公共服務平臺
實施“雙創”行動計劃,鼓勵發展面向大眾、服務中小微企業的低成本、便利化、開放式服務平臺,打造一批“雙創”示範基地和城市。加強資訊資源整合,向企業開放專利資訊資源和科研基地。鼓勵大型企業建立技術轉移和服務平臺,向創業者提供技術支撐服務。完善創業培育服務,打造創業服務與創業投資結合、線上與線下結合的開放式服務載體。更好發揮政府創業投資引導基金作用。
第二節 全面推進眾創眾包眾扶眾籌
依託網際網路拓寬市場資源、社會需求與創業創新對接通道。推進專業空間、網路平臺和企業內部眾創,加強創新資源共用。推廣研發創意、製造運維、知識內容和生活服務眾包,推動大眾參與線上生産流通分工。發展公眾眾扶、分享眾扶和互助眾扶。完善監管制度,規範發展實物眾籌、股權眾籌和網路借貸。
第八章 構建激勵創新的體制機制
破除束縛創新和成果轉化的制度障礙,優化創新政策供給,形成創新活力競相迸發、創新成果高效轉化、創新價值充分體現的體制機制。
第一節 深化科技管理體制改革
尊重科學研究規律,推動政府職能從研發管理向創新服務轉變。改革科研經費管理制度,深化中央財政科技計劃管理改革,完善計劃項目生成機制和實施機制。建立統一的科技管理平臺,健全科技報告、創新調查、資源開放共用機制。完善國家科技決策諮詢制度,增強企業家在國家創新決策體系中的話語權。市場導向的科技項目主要由企業牽頭。擴大高校和科研院所自主權,實行中長期目標導向的考核評價機制,更加注重研究品質、原創價值和實際貢獻。賦予創新領軍人才更大人財物支配權、技術路線決策權。支援自主探索,包容非共識創新。深化智慧財産權領域改革,強化智慧財産權司法保護。
第二節 完善科技成果轉化和收益分配機制
實施科技成果轉化行動,全面下放創新成果處置權、使用權和收益權,提高科研人員成果轉化收益分享比例,支援科研人員兼職和離崗轉化科技成果。建立從實驗研究、中試到生産的全過程科技創新融資模式,促進科技成果資本化産業化。實行以增加知識價值為導向的分配政策,加強對創新人才的股權、期權、分紅激勵。
第三節 構建普惠性創新支援政策體系
營造激勵創新的市場競爭環境,清理妨礙創新的制度規定和行業標準,加快創新薄弱環節和領域立法,強化産業技術政策和標準的執行監管。增加財政科技投入,重點支援基礎前沿、社會公益和共性關鍵技術研究。落實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和擴大固定資産加速折舊實施範圍政策,強化對創新産品的首購、訂購支援,激勵企業增加研發投入。強化金融支援,大力發展風險投資。更好發揮企業家作用,包容創新對傳統利益格局的挑戰,依法保護企業家財産權和創新收益。
第九章 實施人才優先發展戰略
把人才作為支撐發展的第一資源,加快推進人才發展體制和政策創新,構建有國際競爭力的人才制度優勢,提高人才品質,優化人才結構,加快建設人才強國。
第一節 建設規模宏大的人才隊伍
推動人才結構戰略性調整,突出“高精尖缺”導向,實施重大人才工程,著力發現、培養、集聚戰略科學家、科技領軍人才、社科人才、企業家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隊伍。培養一批講政治、懂專業、善管理、有國際視野的黨政人才。善於發現、重點支援、放手使用青年優秀人才。改革院校創新型人才培養模式,引導推動人才培養鏈與産業鏈、創新鏈有機銜接。
第二節 促進人才優化配置
建立健全人才流動機制,提高社會橫向和縱向流動性,促進人才在不同性質單位和不同地域間有序自由流動。完善工資、醫療待遇、職稱評定、養老保障等激勵政策,激勵人才向基層一線、中西部、艱苦邊遠地區流動。開展東部沿海地區與中西部地區、東北等老工業基地人才交流和對口支援,繼續實施東部城市對口支援西部地區人才培訓工程。
第三節 營造良好的人才發展環境
完善人才評價激勵機制和服務保障體系,營造有利於人人皆可成才和青年人才脫穎而出的社會環境。發揮政府投入引導作用,鼓勵人才資源開發和人才引進。完善業績和貢獻導向的人才評價標準。保障人才以知識、技能、管理等創新要素參與利益分配,以市場價值回報人才價值,強化對人才的物質和精神激勵,鼓勵人才弘揚奉獻精神。營造崇尚專業的社會氛圍,大力弘揚新時期工匠精神。實施更積極、更開放、更有效的人才引進政策,完善外國人永久居留制度,放寬技術技能型人才取得永久居留權的條件。加快完善高效便捷的海外人才來華工作、出入境、居留管理服務。擴大來華留學規模,優化留學生結構,完善培養支援機制。培養推薦優秀人才到國際組織任職,完善配套政策,暢通回國任職通道。
第十章 拓展發展動力新空間
堅持需求引領、供給創新,提高供給品質和效率,激活和釋放有效需求,形成消費與投資良性互動、需求升級與供給升級協調共進的高效迴圈,增強發展新動能。
第一節 促進消費升級
適應消費加快升級,以消費環境改善釋放消費潛力,以供給改善和創新更好滿足、創造消費需求,不斷增強消費拉動經濟的基礎作用。增強消費能力,改善大眾消費預期,挖掘農村消費潛力,著力擴大居民消費。以擴大服務消費為重點帶動消費結構升級,支援資訊、綠色、時尚、品質等新型消費,穩步促進住房、汽車和健康養老等大宗消費。推動線上線下融合等消費新模式發展。實施消費品品質提升工程,強化消費者權益保護,充分發揮消費者協會作用,營造放心便利的消費環境。積極引導海外消費回流。以重要旅遊目的地城市為依託,優化免稅店佈局,培育發展國際消費中心。
第二節 擴大有效投資
圍繞有效需求擴大有效投資,優化供給結構,提高投資效率,發揮投資對穩增長、調結構的關鍵作用。更好發揮社會投資主力軍作用,營造寬鬆公平的投資經營環境,鼓勵民間資本和企業投資,激發民間資本活力和潛能。充分發揮政府投資的杠桿撬動作用,加大對公共産品和公共服務的投資力度,加大人力資本投資,增加有利於供給結構升級、彌補小康短板、城鄉區域協調、增強發展後勁的投資,啟動實施一批全局性、戰略性、基礎性重大投資工程。
第三節 培育出口新優勢
適應國際市場需求變化,加快轉變外貿發展方式,優化貿易結構,發揮出口對增長的促進作用。加快培育以技術、標準、品牌、品質、服務為核心的對外經濟新優勢,推動高端裝備出口,提高出口産品科技含量和附加值。擴大服務出口,健全售後保養維修等服務體系,促進在岸、離岸服務外包協調發展。加大對中小微企業出口支援力度。
第三篇 構建發展新體制
發揮經濟體制改革牽引作用,正確處理政府和市場關係,在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上取得突破性進展,形成有利於引領經濟發展新常態的體制機制。
第十一章 堅持和完善基本經濟制度
堅持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毫不動搖鞏固和發展公有制經濟,毫不動搖鼓勵、支援、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依法監管各種所有制經濟。
第一節 大力推進國有企業改革
堅定不移把國有企業做強做優做大,培育一批具有自主創新能力和國際競爭力的國有骨幹企業,增強國有經濟活力、控制力、影響力、抗風險能力,更好服務於國家戰略目標。商業類國有企業以增強國有經濟活力、放大國有資本功能、實現國有資産保值增值為主要目標,依法獨立自主開展生産經營活動,實現優勝劣汰、有序進退。公益類國有企業以保障民生、服務社會、提供公共産品和服務為主要目標,引入市場機制,加強成本控制、産品服務品質、運營效率和保障能力考核。加快國有企業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完善現代企業制度、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建立國有企業職業經理人制度,完善差異化薪酬制度和創新激勵。加快剝離企業辦社會職能和解決歷史遺留問題。著力推進農墾改革發展。
第二節 完善各類國有資産管理體制
以管資本為主加強國有資産監管,提高資本回報,防止國有資産流失。改組組建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提高國有資本配置和運作效率,形成國有資本流動重組、佈局調整的有效平臺。健全國有資本合理流動機制,推進國有資本佈局戰略性調整,引導國有資本更多投向關係國家安全、國民經濟命脈的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建立國有資産出資人監管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穩步推進經營性國有資産集中統一監管,建立覆蓋全部國有企業、分級管理的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管理制度。對國有企業國有資本和企業領導人員履行經濟責任情況實行審計全覆蓋。
第三節 積極穩妥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
支援國有資本、集體資本、非公有資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推進公有制經濟之間股權多元化改革。穩妥推動國有企業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開展混合所有制改革試點示範。引入非國有資本參與國有企業改革,鼓勵發展非公有資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業。鼓勵國有資本以多種方式入股非國有企業。
第四節 支援非公有制經濟發展
堅持權利平等、機會平等、規則平等,更好激發非公有制經濟活力和創造力。廢除對非公有制經濟各種形式的不合理規定,消除各種隱性壁壘,保證依法平等使用生産要素、公平參與市場競爭、同等受到法律保護、共同履行社會責任。鼓勵民營企業依法進入更多領域。
第十二章 建立現代産權制度
健全歸屬清晰、權責明確、保護嚴格、流轉順暢的現代産權制度。推進産權保護法治化,依法保護各種所有制經濟權益。依法合規界定企業財産權歸屬,保障國有資本收益權和企業自主經營權,健全規則、過程、結果公開的國有資産産權交易制度。完善農村集體産權權能,全面完成農村承包經營地、宅基地、農房、集體建設用地確權登記頒證。完善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認定辦法和集體經濟資産所有權實現形式,將經營性資産折股量化到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規範農村産權流轉交易,完善農村集體資産處置決策程式。全面落實不動産統一登記制度。加快構建自然資源資産産權制度,確定産權主體,創新産權實現形式。保護自然資源資産所有者權益,公平分享自然資源資産收益。深化礦業權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生態環境性權益交易制度和平臺。實施嚴格的智慧財産權保護制度,完善有利於激勵創新的智慧財産權歸屬制度,建設智慧財産權運營交易和服務平臺,建設智慧財産權強國。
第十三章 健全現代市場體系
加快形成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體系,建立公平競爭保障機制,打破地域分割和行業壟斷,著力清除市場壁壘,促進商品和要素自由有序流動、平等交換。
第一節 健全要素市場體系
加快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在符合規劃、用途管制和依法取得前提下,推進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與國有建設用地同等入市、同權同價。健全集體土地徵收制度,縮小徵地範圍,規範徵收程式,完善被徵地農民權益保障機制。開展宅基地融資抵押、適度流轉、自願有償退出試點。完善工業用地市場化配置制度。統籌人力資源市場,實行平等就業制度。加強各類技術交易平臺建設,健全技術市場交易規則,鼓勵技術仲介服務機構發展。
第二節 推進價格形成機制改革
減少政府對價格形成的干預,全面放開競爭性領域商品和服務價格,放開電力、石油、天然氣、交通運輸、電信等領域競爭性環節價格。理順醫療服務價格。完善水價形成機制。完善居民階梯電價,全面推行居民階梯水價、氣價。健全物價補貼聯動機制。建立健全公用事業(2169.732, 41.81, 1.96%)和公益性服務政府投入與價格調整相協調機制。規範定價程式,加強成本監審,推進成本公開。
第三節 維護公平競爭
清理廢除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和做法。健全競爭政策,完善市場競爭規則,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放寬市場準入,健全市場退出機制。健全統一規範、權責明確、公正高效、法治保障的市場監管和反壟斷執法體系。嚴格産品品質、安全生産、能源消耗、環境損害的強制性標準,建立健全市場主體行為規則和監管辦法。健全社會化監管機制,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強化網際網路交易監管。嚴厲打擊制假售假行為。
第十四章 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
加快政府職能轉變,持續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提高行政效能,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
第一節 深入推進簡政放權
建立健全權力清單、責任清單、負面清單管理模式,劃定政府與市場、社會的權責邊界。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最大限度減少政府對企業經營的干預,最大限度縮減政府審批範圍。增強簡政放權的針對性、協同性。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提供便捷便利服務。深化承擔行政職能事業單位改革,大力推進政事分開。
第二節 提高政府監管效能
轉變監管理念,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制定科學有效的市場監管規則、流程和標準,健全監管責任制,推進監管現代化。創新監管機制和監管方式,推進綜合執法和大數據監管,運用市場、信用、法治等手段協同監管。全面實行隨機抽取檢查對象、隨機抽取執法人員、檢查結果公開。強化社會監督。
第三節 優化政府服務
創新政府服務方式,提供公開透明、高效便捷、公平可及的政務服務和公共服務。加快推進行政審批標準化建設,優化直接面向企業和群眾服務項目的辦事流程和服務標準。加強部門間業務協同。推廣“網際網路+政務服務”,全面推進政務公開。
第十五章 加快財稅體制改革
圍繞解決中央地方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完善地方稅體系、增強地方發展能力、減輕企業負擔等關鍵性問題,深化財稅體制改革,建立健全現代財稅制度。
第一節 確立合理有序的財力格局
建立事權和支出責任相適應的制度,適度加強中央事權和支出責任。結合稅制改革,考慮稅種屬性,進一步理順中央和地方收入劃分,完善增值稅劃分辦法。完善中央對地方轉移支付制度,規範一般性轉移支付制度,完善資金分配辦法,提高財政轉移支付透明度。健全省以下財力分配機制。
第二節 建立全面規範公開透明的預算制度
建立健全預算編制、執行、監督相互制約、相互協調機制。完善政府預算體系,加大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與一般公共預算的統籌力度,完善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編制制度。實施跨年度預算平衡機制和中期財政規劃管理,加強與經濟社會發展規劃計劃的銜接。全面推進預算績效管理。建立政府資産報告制度,深化政府債務管理制度改革,建立規範的政府債務管理及風險預警機制。建立權責發生制政府綜合財務報告制度和財政庫底目標餘額管理制度。擴大預算公開範圍,細化公開內容。
第三節 改革和完善稅費制度
按照優化稅制結構、穩定宏觀稅負、推進依法治稅的要求全面落實稅收法定原則,建立稅種科學、結構優化、法律健全、規範公平、徵管高效的現代稅收制度,逐步提高直接稅比重。全面完成營業稅改增值稅改革,建立規範的消費型增值稅制度。完善消費稅制度。實施資源稅從價計徵改革,逐步擴大徵稅範圍。清理規範相關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開徵環境保護稅。完善地方稅體系,推進房地産稅立法。完善關稅制度。加快推進非稅收入管理改革,建立科學規範、依法有據、公開透明的非稅收入管理制度。深化國稅、地稅徵管體制改革,完善稅收徵管方式,提高稅收徵管效能。推行電子發票。
第四節 完善財政可持續發展機制
優化財政支出結構,修正不可持續的支出政策,調整無效和低效支出,騰退重復和錯位支出。建立庫款管理與轉移支付資金調度掛鉤機制。創新財政支出方式,引導社會資本參與公共産品提供,使財政支出保持在合理水準,將財政赤字和政府債務控制在可承受範圍內,確保財政的可持續性。
第十六章 加快金融體制改革
完善金融機構和市場體系,促進資本市場健康發展,健全貨幣政策機制,深化金融監管體制改革,健全現代金融體系,提高金融服務實體經濟效率和支援經濟轉型的能力,有效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
第一節 豐富金融機構體系
健全商業性金融、開發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合作性金融分工合理、相互補充的金融機構體系。構建多層次、廣覆蓋、有差異的銀行機構體系,擴大民間資本進入銀行業,發展普惠金融和多業態中小微金融組織。規範發展網際網路金融。穩妥推進金融機構開展綜合經營。推動民間融資陽光化,規範小額貸款、融資擔保機構等發展。提高金融機構管理水準和服務品質。
第二節 健全金融市場體系
積極培育公開透明、健康發展的資本市場,提高直接融資比重,降低杠桿率。創造條件實施股票發行註冊制,發展多層次股權融資市場,深化創業板、新三板改革,規範發展區域性股權市場,建立健全轉板機制和退出機制。完善債券發行註冊制和債券市場基礎設施,加快債券市場互聯互通。開發符合創新需求的金融服務,穩妥推進債券産品創新,推進高收益債券及股債相結合的融資方式,大力發展融資租賃服務。健全利率、匯率市場決定機制,更好發揮國債收益率曲線定價基準作用。推動同業拆借、回購、票據、外匯、黃金等市場發展。積極穩妥推進期貨等衍生品市場創新。加快發展保險再保險市場,探索建立保險資産交易機制。建立安全高效的金融基礎設施,實施國家金庫工程。
第三節 改革金融監管框架
加強金融宏觀審慎管理制度建設,加強統籌協調,改革並完善適應現代金融市場發展的金融監管框架,明確監管職責和風險防範處置責任,構建貨幣政策與審慎管理相協調的金融管理體制。統籌監管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金融控股公司和重要金融基礎設施,統籌金融業綜合統計,強化綜合監管和功能監管。完善中央與地方金融管理體制。健全符合我國國情和國際標準的監管規則,建立針對各類投融資行為的功能監管和切實保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監管框架,實現金融風險監管全覆蓋。完善國有金融資本管理制度。加強外匯儲備經營管理,優化外匯儲備運用。有效運用和發展金融風險管理工具,健全監測預警、壓力測試、評估處置和市場穩定機制,防止發生系統性、區域性金融風險。
第十七章 創新和完善宏觀調控
健全宏觀調控體系,創新宏觀調控方式,增強宏觀政策協同性,更加注重擴大就業、穩定物價、調整結構、提高效益、防控風險、保護環境,更加注重引導市場行為和社會預期,為結構性改革營造穩定的宏觀經濟環境。
第一節 強化規劃戰略導向作用
依據國家中長期發展規劃目標和總供求格局實施宏觀調控。發揮國家發展戰略和規劃的引導約束作用,各類宏觀調控政策要服從服務於發展全局需要。完善以財政政策、貨幣政策為主,産業政策、區域政策、投資政策、消費政策、價格政策協調配合的政策體系,增強財政貨幣政策協調性。
第二節 改進調控方式和豐富政策工具
堅持總量平衡、優化結構,把保持經濟運作在合理區間、提高品質效益作為宏觀調控的基本要求和政策取向,在區間調控的基礎上加強定向調控、相機調控,採取精準調控措施,適時預調微調。穩定政策基調,改善與市場的溝通,增強可預期性和透明度。更好發揮財政政策對定向調控的支援作用。完善貨幣政策操作目標、調控框架和傳導機制,構建目標利率和利率走廊機制,推動貨幣政策由數量型為主向價格型為主轉變。
第三節 完善政策制定和決策機制
加強經濟監測預測預警,提高國際國內形勢分析研判水準。強化重大問題研究和政策儲備,完善政策分析評估及調整機制。建立健全重大調控政策統籌協調機制,有效形成調控合力。建立現代統計調查體系,推進統計調查制度、機制、方法創新,注重運用網際網路、統計雲、大數據技術,提高經濟運作資訊及時性、全面性和準確性。加快推進宏觀調控立法工作。
第四節 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
建立企業投資項目管理權力清單、責任清單制度,更好落實企業投資自主權。進一步精簡投資審批,減少、整合和規範報建審批事項,完善線上審批監管平臺,建立企業投資項目並聯核準制度。進一步放寬基礎設施、公用事業等領域的市場準入限制,採取特許經營、政府購買服務等政府和社會合作模式,鼓勵社會資本參與投資建設運營。完善財政資金投資模式,更好發揮産業投資引導基金撬動作用。
第四篇 推進農業現代化
農業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實現現代化的基礎,必須加快轉變農業發展方式,著力構建現代農業産業體系、生産體系、經營體系,提高農業品質效益和競爭力,走産出高效、産品安全、資源節約、環境友好的農業現代化道路。
第十八章 增強農産品安全保障能力
確保穀物基本自給、口糧絕對安全,調整優化農業結構,提高農産品綜合生産能力和品質安全水準,形成結構更加合理、保障更加有力的農産品有效供給。
第一節 提高糧食生産能力保障水準
堅持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全面劃定永久基本農田。實施藏糧于地、藏糧于技戰略,以糧食等大宗農産品主産區為重點,大規模推進農田水利、土地整治、中低産田改造和高標準農田建設。完善耕地佔補平衡制度,研究探索重大建設項目國家統籌補充耕地辦法,全面推進建設佔用耕地耕作層剝離再利用。建立糧食生産功能區和重要農産品生産保護區,確保稻穀、小麥等口糧種植面積基本穩定。健全糧食主産區利益補償機制。深入推進糧食綠色高産高效創建。
第二節 加快推進農業結構調整
推動糧經飼統籌、農林牧漁結合、種養加一體發展。積極引導調整農業種植結構,支援優勢産區加強棉花、油料、糖料、大豆、林果等生産基地建設。統籌考慮種養規模和資源環境承載力,推廣糧改飼和種養結合模式,發展農區畜牧業。分區域推進現代草業和草食畜牧業發展。提高畜禽、水産標準化規模化養殖水準。促進奶業優質安全發展。實施園藝産品提質增效工程。發展特色經濟林和林下經濟。優化特色農産品生産佈局。加快現代農業示範區建設。
第三節 推進農村一二三産業融合發展
推進農業産業鏈和價值鏈建設,建立多形式利益聯結機制,培育融合主體、創新融合方式,拓寬農民增收渠道,更多分享增值收益。積極發展農産品加工業和農業生産性服務業。拓展農業多種功能,推進農業與旅遊休閒、教育文化、健康養生等深度融合,發展觀光農業、體驗農業、創意農業等新業態。加快發展都市現代農業。激活農村要素資源,增加農民財産性收入。
第四節 確保農産品品質安全
加快完善農業標準,全面推行農業標準化生産。加強農産品品質安全和農業投入品監管,強化産地安全管理,實行産地準出和市場準入制度,建立全程可追溯、互聯共用的農産品品質安全資訊平臺,健全從農田到餐桌的農産品品質安全全過程監管體系。強化農藥和獸藥殘留超標治理。嚴格食用農産品添加劑控制標準。開展國家農産品品質安全縣創建行動。加強動植物疫病防控能力建設,強化進口農産品品質安全監管。創建優質農産品品牌,支援品牌化行銷。
第五節 促進農業可持續發展
大力發展生態友好型農業。實施化肥農藥使用量零增長行動,全面推廣測土配方施肥、農藥精準高效施用。實施種養結合迴圈農業示範工程,推動種養業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無害化處理。開展農業面源污染綜合防治。開展耕地品質保護與提升行動,推進農産品主産區深耕深松整地,加強東北黑土地保護。重點在地下水漏斗區、重金屬污染區、生態嚴重退化地區,探索實行耕地輪作休耕制度試點。在重點灌區全面開展規模化高效節水灌溉行動。推廣旱作農業。在南疆葉爾羌河、和田河等流域,以及甘肅河西走廊、吉林白城等嚴重缺水區域,實施專項節水行動計劃。加強氣象為農服務體系建設。創建農業可持續發展試驗示範區。
第六節 開展農業國際合作
健全農産品貿易調控機制,優化進口來源地佈局,在確保供給安全條件下,擴大優勢農産品出口,適度增加國內緊缺農産品進口。積極開展境外農業合作開發,建立規模化海外生産加工儲運基地,培育有國際競爭力的農業跨國公司。拓展農業國際合作領域,支援開展多雙邊農業技術合作。
第十九章 構建現代農業經營體系
以發展多種形式適度規模經營為引領,創新農業經營組織方式,構建以農戶家庭經營為基礎、合作與聯合為紐帶、社會化服務為支撐的現代農業經營體系,提高農業綜合效益。
第一節 發展適度規模經營
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係,完善土地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分置辦法,依法推進土地經營權有序流轉,通過代耕代種、聯耕聯種、土地託管、股份合作等方式,推動實現多種形式的農業適度規模經營。
第二節 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
健全有利於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成長的政策體系,扶持發展種養大戶和家庭農場,引導和促進農民合作社規範發展,培育壯大農業産業化龍頭企業,大力培養新型職業農民,打造高素質現代農業生産經營者隊伍。鼓勵和支援工商資本投資現代農業,促進農商聯盟等新型經營模式發展。
第三節 健全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
實施農業社會化服務支撐工程,培育壯大經營性服務組織。支援科研機構、行業協會、龍頭企業和具有資質的經營性服務組織從事農業公益性服務,支援多種類型的新型農業服務主體開展專業化、規模化服務。推進農業生産全程社會化服務創新試點,積極推廣合作式、託管式、訂單式等服務形式。加強農産品流通設施和市場建設,完善農村配送和綜合服務網路,鼓勵發展農村電商,實施特色農産品産區預冷工程和“快遞下鄉”工程。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創新農業社會化服務機制。
第二十章 提高農業技術裝備和資訊化水準
健全現代農業科技創新推廣體系,加快推進農業機械化,加強農業與資訊技術融合,發展智慧農業,提高農業生産力水準。
第一節 提升農業技術裝備水準
加強農業科技自主創新,加快生物育種、農機裝備、綠色增産等技術攻關,推廣高産優質適宜機械化品種和區域性標準化高産高效栽培模式,改善農業重點實驗室創新條件。發展現代種業,開展良種重大科技攻關,實施新一輪品種更新換代行動計劃,建設國家級育制種基地,培育壯大育繁推一體化的種業龍頭企業。推進主要作物生産全程機械化,促進農機農藝融合。健全和激活基層農業技術推廣網路。
第二節 推進農業資訊化建設
推動資訊技術與農業生産管理、經營管理、市場流通、資源環境等融合。實施農業物聯網區域試驗工程,推進農業物聯網應用,提高農業智慧化和精準化水準。推進農業大數據應用,增強農業綜合資訊服務能力。鼓勵網際網路企業建立産銷銜接的農業服務平臺,加快發展涉農電子商務。
第二十一章 完善農業支援保護制度
以保障主要農産品供給、促進農民增收、實現農業可持續發展為重點,完善強農惠農富農政策,提高農業支援保護效能。
第一節 持續增加農業投入
建立農業農村投入穩定增長機制。優化財政支農支出結構,創新涉農資金投入方式和運作機制,推進整合統籌,提高農業補貼政策效能。逐步擴大“綠箱”補貼規模和範圍,調整改進“黃箱”政策。將農業“三項補貼”合併為農業支援保護補貼,完善農機具購置補貼政策,向種糧農民、新型經營主體、主産區傾斜。建立耕地保護補償制度。
第二節 完善農産品價格和收儲制度
堅持市場化改革取向和保護農民利益並重,完善農産品市場調控制度和市場體系。繼續實施並完善稻穀、小麥最低收購價政策。深化棉花、大豆目標價格改革。探索開展農産品目標價格保險試點。積極穩妥推進玉米價格形成機制和收儲制度改革,建立玉米生産者補貼制度。實施糧食收儲供應安全保障工程,科學確定糧食等重要農産品儲備規模,改革完善糧食儲備管理體制和吞吐調節機制,引導流通、加工企業等多元化市場主體參與農産品收儲。推進智慧糧庫建設和節糧減損。
第三節 創新農村金融服務
發揮各類金融機構支農作用,發展農村普惠金融。完善開發性金融、政策性金融支援農業發展和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的制度。推進農村信用社改革,增強省級聯社服務功能。積極發展村鎮銀行等多形式農村金融機構。穩妥開展農民合作社內部資金互助試點。建立健全農業政策性信貸擔保體系。完善農業保險制度,穩步擴大“保險+期貨”試點,擴大保險覆蓋面,提高保障水準,完善農業保險大災風險分散機制。
第五篇 優化現代産業體系
圍繞結構深度調整、振興實體經濟,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培育壯大新興産業,改造提升傳統産業,加快構建創新能力強、品質服務優、協作緊密、環境友好的現代産業新體系。
第二十二章 實施製造強國戰略
深入實施《中國製造2025》,以提高製造業創新能力和基礎能力為重點,推進資訊技術與製造技術深度融合,促進製造業朝高端、智慧、綠色、服務方向發展,培育製造業競爭新優勢。
第一節 全面提升工業基礎能力
實施工業強基工程,重點突破關鍵基礎材料、核心基礎零部件(元器件)、先進基礎工藝、産業技術基礎等“四基”瓶頸。引導整機企業與“四基”企業、高校、科研院所産需對接。支援全産業鏈協同創新和聯合攻關,系統解決“四基”工程化和産業化關鍵問題。強化基礎領域標準、計量、認證認可、檢驗檢測體系建設。實施製造業創新中心建設工程,支援工業設計中心建設。設立國家工業設計研究院。
第二節 加快發展新型製造業
實施高端裝備創新發展工程,明顯提升自主設計水準和系統整合能力。實施智慧製造工程,加快發展智慧製造關鍵技術裝備,強化智慧製造標準、工業電子設備、核心支撐軟體等基礎。加強工業網際網路設施建設、技術驗證和示範推廣,推動“中國製造+網際網路”取得實質性突破。培育推廣新型智慧製造模式,推動生産方式向柔性、智慧、精細化轉變。鼓勵建立智慧製造産業聯盟。實施綠色製造工程,推進産品全生命週期綠色管理,構建綠色製造體系。推動製造業由生産型向生産服務型轉變,引導製造企業延伸服務鏈條、促進服務增值。推進製造業集聚區改造提升,建設一批新型工業化産業示範基地,培育若干先進製造業中心。
第三節 推動傳統産業改造升級
實施製造業重大技術改造升級工程,完善政策體系,支援企業瞄準國際同行業標桿全面提高産品技術、工藝裝備、能效環保等水準,實現重點領域向中高端的群體性突破。開展改善消費品供給專項行動。鼓勵企業並購,形成以大企業集團為核心,集中度高、分工細化、協作高效的産業組織形態。支援專業化中小企業發展。
第四節 加強品質品牌建設
實施品質強國戰略,全面強化企業品質管理,開展品質品牌提升行動,解決一批影響産品品質提升的關鍵共性技術問題,加強商標品牌法律保護,打造一批有競爭力的知名品牌。建立企業産品和服務標準自我聲明公開和監督制度,支援企業提高品質線上檢測控制和産品全生命週期品質追溯能力。完善品質監管體系,加強國家級檢測與評定中心、檢驗檢測認證公共服務平臺建設。建立商品品質懲罰性賠償制度。
第五節 積極穩妥化解産能過剩
綜合運用市場機制、經濟手段、法治辦法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加大政策引導力度,實現市場出清。建立以工藝、技術、能耗、環保、品質、安全等為約束條件的推進機制,強化行業規範和準入管理,堅決淘汰落後産能。設立工業企業結構調整專項獎補資金,通過兼併重組、債務重組、破産清算、盤活資産,加快鋼鐵、煤炭等行業過剩産能退出,分類有序、積極穩妥處置退出企業,妥善做好人員安置等工作。
第六節 降低實體經濟企業成本
開展降低實體經濟企業成本行動。進一步簡政放權,精簡規範行政審批前置仲介服務,清理規範仲介服務收費,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合理確定最低工資標準,精簡歸併“五險一金”,適當降低繳費比例,降低企業人工成本。降低增值稅稅負和流轉稅比重,清理規範涉企基金,清理不合理涉企收費,降低企業稅費負擔。保持合理流動性和利率水準,創新符合企業需要的直接融資産品,設立國家融資擔保基金,降低企業財務成本。完善國際國內能源價格聯動和煤電價格聯動機制,降低企業能源成本。提高物流組織管理水準,規範公路收費行為,降低企業物流成本。鼓勵和引導企業創新管理、改進工藝、節能節材。
第二十三章 支援戰略性新興産業發展
瞄準技術前沿,把握産業變革方向,圍繞重點領域,優化政策組合,拓展新興産業增長空間,搶佔未來競爭制高點,使戰略性新興産業增加值佔國內生産總值比重達到15%。
第一節 提升新興産業支撐作用
支援新一代資訊技術、新能源汽車、生物技術、綠色低碳、高端裝備與材料、數字創意等領域的産業發展壯大。大力推進先進半導體、機器人(51.460, 3.31, 6.87%)、增材製造、智慧系統、新一代航空裝備、空間技術綜合服務系統、智慧交通、精準醫療、高效儲能與分佈式能源系統、智慧材料、高效節能環保、虛擬現實與互動影視等新興前沿領域創新和産業化,形成一批新增長點。
第二節 培育發展戰略性産業
加強前瞻佈局,在空天海洋、資訊網路、生命科學、核技術等領域,培育一批戰略性産業。大力發展新型飛行器及航行器、新一代作業平臺和空天一體化觀測系統,著力構建量子通信和泛在安全物聯網,加快發展合成生物和再生醫學技術,加速開發新一代核電裝備和小型核動力系統、民用核分析與成像,打造未來發展新優勢。
第三節 構建新興産業發展新格局
支援産業創新中心、新技術推廣應用中心建設,支援創新資源密集度高的城市發展成為新興産業創新發展策源地。推動新興産業鏈創新鏈快速發展,加速形成特色新興産業集群。實施新興産業全球創新發展網路計劃,鼓勵企業全球配置創新資源,支援建立一批海外研發中心。
第四節 完善新興産業發展環境
發揮産業政策導向和促進競爭功能,構建有利於新技術、新産品、新業態、新模式發展的準入條件、監管規則和標準體系。鼓勵民生和基礎設施重大工程採用創新産品和服務。設立國家戰略性産業發展基金,充分發揮新興産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作用,重點支援新興産業領域初創期創新型企業。
第二十四章 加快推動服務業優質高效發展
開展加快發展現代服務業行動,擴大服務業對外開放,優化服務業發展環境,推動生産性服務業向專業化和價值鏈高端延伸、生活性服務業向精細和高品質轉變。
第一節 促進生産性服務業專業化
以産業升級和提高效率為導向,發展工業設計和創意、工程諮詢、商務諮詢、法律會計、現代保險、信用評級、售後服務、檢驗檢測認證、人力資源服務等産業。深化流通體制改革,促進流通資訊化、標準化、集約化,推動傳統商業加速向現代流通轉型升級。加強物流基礎設施建設,大力發展第三方物流和綠色物流、冷鏈物流、城鄉配送。實施高技術服務業創新工程。引導生産企業加快服務環節專業化分離和外包。建立與國際接軌的生産性服務業標準體系,提高國際化水準。
第二節 提高生活性服務業品質
加快教育培訓、健康養老、文化娛樂、體育健身等領域發展。大力發展旅遊業,深入實施旅遊業提質增效工程,加快海南國際旅遊島建設,支援發展生態旅遊、文化旅遊、休閒旅遊、山地旅遊等。積極發展家庭服務業,促進專業化、規模化和網路化發展。推動生活性服務業融合發展,鼓勵發展針對個性化需求的定制服務。支援從業人員參加職業培訓和技能鑒定考核,推進從業者職業化、專業化。實施生活性服務業放心行動計劃,推廣優質服務承諾標識與管理制度,培育知名服務品牌。
第三節 完善服務業發展體制和政策
面向社會資本擴大市場準入,加快開放電力、民航、鐵路、石油、天然氣、郵政、市政公用等行業的競爭性業務,擴大金融、教育、醫療、文化、網際網路、商貿物流等領域開放,開展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試點。清理各類歧視性規定,完善各類社會資本公平參與醫療、教育、托幼、養老、體育等領域發展的政策。擴大政府購買服務範圍,推動競爭性購買第三方服務。
第六篇 拓展網路經濟空間
牢牢把握資訊技術變革趨勢,實施網路強國戰略,加快建設數字中國,推動資訊技術與經濟社會發展深度融合,加快推動資訊經濟發展壯大。
第二十五章 構建泛在高效的資訊網路
加快構建高速、移動、安全、泛在的新一代資訊基礎設施,推進資訊網路技術廣泛運用,形成萬物互聯、人機交互、天地一體的網路空間。
第一節 完善新一代高速光纖網路
構建現代化通信骨幹網路,提升高速傳送、靈活調度和智慧適配能力。推進寬頻接入光纖化進程,城鎮地區實現光網覆蓋,提供1000兆比特每秒以上接入服務能力,大中城市家庭用戶頻寬實現100兆比特以上靈活選擇;98%的行政村實現光纖通達,有條件地區提供100兆比特每秒以上接入服務能力,半數以上農村家庭用戶頻寬實現50兆比特以上靈活選擇。建立暢通的國際通信設施,優化國際通信網路佈局,完善跨境陸海纜基礎設施。建設中國-阿拉伯國家等網上絲綢之路,加快建設中國-東盟資訊港。
第二節 構建先進泛在的無線寬頻網
深入普及高速無線寬頻。加快第四代行動通訊(4G)網路建設,實現鄉鎮及人口密集的行政村全面深度覆蓋,在城鎮熱點公共區域推廣免費高速無線局域網(WLAN)接入。加快邊遠山區、牧區及島礁等網路覆蓋。優化國家頻譜資源配置,加強無線電頻譜管理,維護安全有序的電波秩序。合理規劃利用衛星頻率和軌道資源。加快空間網際網路部署,實現空間與地面設施互聯互通。
第三節 加快資訊網路新技術開發應用
積極推進第五代行動通訊(5G)和超寬頻關鍵技術研究,啟動5G商用。超前佈局下一代網際網路,全面向網際網路協議第6版(IPv6)演進升級。佈局未來網路架構、技術體系和安全保障體系。重點突破大數據和雲計算關鍵技術、自主可控作業系統、高端工業和大型管理軟體、新興領域人工智慧技術。
第四節 推進寬頻網路提速降費
開放民間資本進入基礎電信領域競爭性業務,形成基礎設施共建共用、業務服務相互競爭的市場格局。深入推進“三網融合”。強化普遍服務責任,完善普遍服務機制。開展網路提速降費行動,簡化電信資費結構,提高電信業務性價比。完善優化網際網路架構及接入技術、計費標準。加強網路資費行為監管。
第二十六章 發展現代網際網路産業體系
實施“網際網路+”行動計劃,促進網際網路深度廣泛應用,帶動生産模式和組織方式變革,形成網路化、智慧化、服務化、協同化的産業發展新形態。
第一節 夯實網際網路應用基礎
積極推進雲計算和物聯網發展。鼓勵網際網路骨幹企業開放平台資源,加強行業雲服務平臺建設,支援行業資訊系統向雲平臺遷移。推進物聯網感知設施規劃佈局,發展物聯網開環應用。推進資訊物理系統關鍵技術研發和應用。建立“網際網路+”標準體系,加快網際網路及其融合應用的基礎共性標準和關鍵技術標準研製推廣,增強國際標準制定中的話語權。
第二節 加快多領域網際網路融合發展
組織實施“網際網路+”重大工程,加快推進基於網際網路的商業模式、服務模式、管理模式及供應鏈、物流鏈等各類創新,培育“網際網路+”生態體系,形成網路化協同分工新格局。引導大型網際網路企業向小微企業和創業團隊開放創新資源,鼓勵建立基於網際網路的開放式創新聯盟。促進“網際網路+”新業態創新,鼓勵搭建資源開放共用平臺,探索建立國家資訊經濟試點示範區,積極發展分享經濟。推動網際網路醫療、網際網路教育、線上線下結合等新興業態快速發展。放寬融合性産品和服務的市場準入限制。
第二十七章 實施國家大數據戰略
把大數據作為基礎性戰略資源,全面實施促進大數據發展行動,加快推動數據資源共用開放和開發應用,助力産業轉型升級和社會治理創新。
第一節 加快政府數據開放共用
全面推進重點領域大數據高效採集、有效整合,深化政府數據和社會數據關聯分析、融合利用,提高宏觀調控、市場監管、社會治理和公共服務精準性和有效性。依託政府數據統一共用交換平臺,加快推進跨部門數據資源共用共用。加快建設國家政府數據統一開放平臺,推動政府資訊系統和公共數據互聯開放共用。制定政府數據共用開放目錄,依法推進數據資源向社會開放。統籌佈局建設國家大數據平臺、數據中心等基礎設施。研究制定數據開放、保護等法律法規,制定政府資訊資源管理辦法。
第二節 促進大數據産業健康發展
深化大數據在各行業的創新應用,探索與傳統産業協同發展新業態新模式,加快完善大數據産業鏈。加快海量數據採集、存儲、清洗、分析發掘、可視化、安全與隱私保護等領域關鍵技術攻關。促進大數據軟硬體産品發展。完善大數據産業公共服務支撐體系和生態體系,加強標準體系和品質技術基礎建設。
第二十八章 強化資訊安全保障
統籌網路安全和資訊化發展,完善國家網路安全保障體系,強化重要資訊系統和數據資源保護,提高網路治理能力,保障國家資訊安全。
第一節 加強數據資源安全保護
建立大數據安全管理制度,實行數據資源分類分級管理,保障安全高效可信應用。實施大數據安全保障工程,加強數據資源在採集、存儲、應用和開放等環節的安全保護,加強各類公共數據資源在公開共用等環節的安全評估與保護,建立網際網路企業數據資源資産化和利用授信機制。加強個人數據保護,嚴厲打擊非法洩露和出賣個人數據行為。
第二節 科學實施網路空間治理
完善網路空間治理,營造安全文明的網路環境。建立網路空間治理基礎保障體系,完善網路安全法律法規,完善網路資訊有效登記和網路實名認證。建立網路安全審查制度和標準體系,加強精細化網路空間管理,清理違法和不良資訊,依法懲治網路違法犯罪行為。健全網路與資訊突發安全事件應急機制。推動建立多邊、民主、透明的國際網際網路治理體系,積極參與國際網路空間安全規則制定、打擊網路犯罪、網路安全技術和標準等領域的國際合作。
第三節 全面保障重要資訊系統安全
建立關鍵資訊基礎設施保護制度,完善涉及國家安全重要資訊系統的設計、建設和運作監督機制。集中力量突破資訊管理、資訊保護、安全審查和基礎支撐關鍵技術,提高自主保障能力。加強關鍵資訊基礎設施核心技術裝備威脅感知和持續防禦能力建設。完善重要資訊系統等級保護制度。健全重點行業、重點地區、重要資訊系統條塊融合的聯動安全保障機制。積極發展資訊安全産業。
第七篇 構築現代基礎設施網路
拓展基礎設施建設空間,加快完善安全高效、智慧綠色、互聯互通的現代基礎設施網路,更好發揮對經濟社會發展的支撐引領作用。
第二十九章 完善現代綜合交通運輸體系
堅持網路化佈局、智慧化管理、一體化服務、綠色化發展,建設國內國際通道聯通、區域城鄉覆蓋廣泛、樞紐節點功能完善、運輸服務一體高效的綜合交通運輸體系。
第一節 構建內通外聯的運輸通道網路
構建橫貫東西、縱貫南北、內暢外通的綜合運輸大通道,加強進出疆、出入藏通道建設,構建西北、西南、東北對外交通走廊和海上絲綢之路走廊。打造高品質的快速網路,加快推進高速鐵路成網,完善國家高速公路網路,適度建設地方高速公路,增強樞紐機場和干支線機場功能。完善廣覆蓋的基礎網路,加快中西部鐵路建設,推進普通國省道提質改造和瓶頸路段建設,提升沿海和內河水運設施專業化水準,加強農村公路、通用機場建設,推進油氣管道區域互聯。提升郵政網路服務水準,加強快遞基礎設施建設。
第二節 建設現代高效的城際城市交通
在城鎮化地區大力發展城際鐵路、市域(郊)鐵路,鼓勵利用既有鐵路開行城際列車,形成多層次軌道交通骨幹網路,高效銜接大中小城市和城鎮。實行公共交通優先,加快發展城市軌道交通、快速公交等大容量公共交通,鼓勵綠色出行。促進網路預約等定制交通發展。強化中心城區與對外幹線公路快速聯繫,暢通城市內外交通。加強城市停車設施建設。加強郵政、快遞網路終端建設。
第三節 打造一體銜接的綜合交通樞紐
優化樞紐空間佈局,建設北京、上海、廣州等國際性綜合交通樞紐,提升全國性、區域性和地區性綜合交通樞紐水準,加強中西部重要樞紐建設,推進沿邊重要口岸樞紐建設,提升樞紐內外輻射能力。完善樞紐綜合服務功能,優化轉机設施和集疏運網路,強化客運零距離換乘和貨運無縫化銜接,實現不同運輸方式協調高效,發揮綜合優勢,提升交通物流整體效率。
第四節 推動運輸服務低碳智慧安全發展
推進交通運輸低碳發展,集約節約利用資源,加強標準化、現代化運輸裝備和節能環保運輸工具推廣應用。加快智慧交通發展,推廣先進資訊技術和智慧技術裝備應用,加強聯程聯運系統、智慧管理系統、公共資訊系統建設,加快發展多式聯運,提高交通運輸服務品質和效益。強化交通運輸、郵政安全管理,提升安全保障、應急處置和救援能力。推進出租汽車行業改革、鐵路市場化改革,加快推進空域管理體制改革。
第三十章 建設現代能源體系
深入推進能源革命,著力推動能源生産利用方式變革,優化能源供給結構,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建設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現代能源體系,維護國家能源安全。
第一節 推動能源結構優化升級
統籌水電開發與生態保護,堅持生態優先,以重要流域龍頭水電站建設為重點,科學開發西南水電資源。繼續推進風電、光伏發電發展,積極支援光熱發電。以沿海核電帶為重點,安全建設自主核電示範工程和項目。加快發展生物質能、地熱能,積極開發沿海潮汐能資源。完善風能、太陽能、生物質能發電扶持政策。優化建設國家綜合能源基地,大力推進煤炭清潔高效利用。限制東部、控制中部和東北、優化西部地區煤炭資源開發,推進大型煤炭基地綠色化開採和改造,鼓勵採用新技術發展煤電。加強陸上和海上油氣勘探開發,有序開放礦業權,積極開發天然氣、煤層氣、頁巖油(氣)。推進煉油産業轉型升級,開展成品油品質升級行動計劃,拓展生物燃料等新的清潔油品來源。
第二節 構建現代能源儲運網路
統籌推進煤電油氣多種能源輸送方式發展,加強能源儲備和調峰設施建設,加快構建多能互補、外通內暢、安全可靠的現代能源儲運網路。加強跨區域骨幹能源輸送網路建設,建成蒙西-華中北煤南運戰略通道,優化建設電網主網架和跨區域輸電通道。加快建設陸路進口油氣戰略通道。推進油氣儲備設施建設,提高油氣儲備和調峰能力。
第三節 積極構建智慧能源系統
加快推進能源全領域、全環節智慧化發展,提高可持續自適應能力。適應分佈式能源發展、用戶多元化需求,優化電力需求側管理,加快智慧電網建設,提高電網與發電側、需求側交互響應能力。推進能源與資訊等領域新技術深度融合,統籌能源與通信、交通等基礎設施網路建設,建設“源-網-荷-儲”協調發展、整合互補的能源網際網路。
第三十一章 強化水安全保障
加快完善水利基礎設施網路,推進水資源科學開發、合理調配、節約使用、高效利用,全面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
第一節 優化水資源配置格局
科學論證、穩步推進一批重大引調水工程、河湖水系連通骨幹工程和重點水源等工程建設,統籌加強中小型水利設施建設,加快構築多水源互聯互調、安全可靠的城鄉區域用水保障網。因地制宜實施抗旱水源工程,加強城市應急和備用水源建設。科學開發利用地表水及各類非常規水源,嚴格控制地下水開採。推進江河流域系統整治,維持基本生態用水需求,增強保水儲水能力。科學實施跨界河流開發治理,深化與周邊國家跨界水合作。科學開展人工影響天氣活動。
第二節 完善綜合防洪減災體系
加強江河湖泊治理骨幹工程建設,繼續推進大江大河大湖堤防加固、河道治理、控制性樞紐和蓄滯洪區建設。加快中小河流治理、山洪災害防治、病險水庫水閘除險加固,推進重點海堤達標建設。加強氣象水文監測和雨情水情預報,強化洪水風險管理,提高防洪減災水準。
第八篇 推進新型城鎮化
堅持以人的城鎮化為核心、以城市群為主體形態、以城市綜合承載能力為支撐、以體制機制創新為保障,加快新型城鎮化步伐,提高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水準,努力縮小城鄉發展差距,推進城鄉發展一體化。
第三十二章 加快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
統籌推進戶籍制度改革和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健全常住人口市民化激勵機制,推動更多人口融入城鎮。
第一節 深化戶籍制度改革
推進有能力在城鎮穩定就業和生活的農業轉移人口舉家進城落戶,並與城鎮居民享有同等權利和義務。優先解決農村學生升學和參軍進入城鎮的人口、在城鎮就業居住5年以上、舉家遷徙的農業轉移人口、新生代農民工落戶問題。省會及以下城市要全面放開對高校畢業生、技術工人、職業院校畢業生、留學歸國人員的落戶限制。推廣專業技術職稱、技能等級等同大城市落戶掛鉤做法。大中城市不得採取購買房屋、投資納稅、積分制等方式設置落戶限制。超大城市和特大城市要以具有合法穩定就業和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參加城鎮社會保險年限、連續居住年限等為主要條件,實行差異化的落戶政策。強化地方政府推動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主體責任。
第二節 實施居住證制度
全面實施居住證暫行條例,推進居住證制度覆蓋全部未落戶城鎮常住人口。保障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享有義務教育、公共就業服務、公共衛生服務等國家規定的基本公共服務。鼓勵各級政府不斷擴大對居住證持有人的公共服務範圍並提高服務標準,縮小與戶籍人口的差距。
第三節 健全促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的機制
健全財政轉移支付同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掛鉤機制,建立城鎮建設用地增加規模同吸納農業轉移人口落戶數量掛鉤機制,建立財政性建設資金對城市基礎設施補貼數額與城市吸納農業轉移人口落戶數量掛鉤機制。維護進城落戶農民土地承包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並支援引導依法自願有償轉讓。深入推進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
第三十三章 優化城鎮化佈局和形態
加快構建以陸橋通道、沿長江通道為橫軸,以沿海、京哈京廣、包昆通道為縱軸,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合理分佈、協調發展的“兩橫三縱”城市化戰略格局。
第一節 加快城市群建設發展
優化提升東部地區城市群,建設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世界級城市群,提升山東半島、海峽西岸城市群開放競爭水準。培育中西部地區城市群,發展壯大東北地區、中原地區、長江中游、成渝地區、關中平原城市群,規劃引導北部灣、山西中部、呼包鄂榆、黔中、滇中、蘭州-西寧、寧夏沿黃、天山北坡城市群發展,形成更多支撐區域發展的增長極。促進以拉薩為中心、以喀什為中心的城市圈發展。建立健全城市群發展協調機制,推動跨區域城市間産業分工、基礎設施、生態保護、環境治理等協調聯動,實現城市群一體化高效發展。
第二節 增強中心城市輻射帶動功能
發展一批中心城市,強化區域服務功能。超大城市和特大城市要加快提高國際化水準,適當疏解中心城區非核心功能,強化與周邊城鎮高效通勤和一體發展,促進形成都市圈。大中城市要加快産業轉型升級,延伸面向腹地的産業和服務鏈,形成帶動區域發展的增長節點。科學劃定中心城區開發邊界,推動城市發展由外延擴張式向內涵提升式轉變。
第三節 加快發展中小城市和特色鎮
以提升品質、增加數量為方向,加快發展中小城市。引導産業項目在中小城市和縣城佈局,完善市政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推動優質教育、醫療等公共服務資源向中小城市和小城鎮配置。加快拓展特大鎮功能,賦予鎮區人口10萬以上的特大鎮部分縣級管理許可權,完善設市設區標準,符合條件的縣和特大鎮可有序改市。因地制宜發展特色鮮明、産城融合、充滿魅力的小城鎮。提升邊境口岸城鎮功能。
第三十四章 建設和諧宜居城市
轉變城市發展方式,提高城市治理能力,加大“城市病”防治力度,不斷提升城市環境品質、居民生活品質和城市競爭力,努力打造和諧宜居、富有活力、各具特色的城市。
第一節 加快新型城市建設
根據資源環境承載力調節城市規模,實行綠色規劃、設計、施工標準,實施生態廊道建設和生態系統修復工程,建設綠色城市。加強現代資訊基礎設施建設,推進大數據和物聯網發展,建設智慧城市。發揮城市創新資源密集優勢,打造創業樂園和創新搖籃,建設創新城市。提高城市開放度和包容性,加強文化和自然遺産保護,延續歷史文脈,建設人文城市。加強城市空間開發利用管制,建設密度較高、功能融合、公交導向的緊湊城市。
第二節 加強城市基礎設施建設
構建佈局合理、設施配套、功能完備、安全高效的現代城市基礎設施體系。加快城市供水設施改造與建設。加強市政管網等地下基礎設施改造與建設。加強城市道路、停車場、交通安全等設施建設,加強城市步行和自行車交通設施建設。全面推進無障礙設施建設。嚴格執行城市新建居民區配套建設幼兒園、學校的規定。嚴格執行新建小區停車位、充電樁等配建標準。加強城市防洪防澇與調蓄、公園綠地等生態設施建設,支援海綿城市發展,完善城市公共服務設施。提高城市建築和基礎設施抗災能力。
第三節 加快城鎮棚戶區和危房改造
基本完成城鎮棚戶區和危房改造任務。將棚戶區改造與城市更新、産業轉型升級更好結合起來,加快推進集中成片棚戶區和城中村改造,有序推進舊住宅小區綜合整治、危舊住房和非成套住房改造,棚戶區改造政策覆蓋全國重點鎮。完善配套基礎設施,加強工程品質監管。
第四節 提升城市治理水準
創新城市治理方式,改革城市管理和執法體制,推進城市精細化、全週期、合作性管理。創新城市規劃理念和方法,合理確定城市規模、開發邊界、開發強度和保護性空間,加強對城市空間立體性、平面協調性、風貌整體性、文脈延續性的規劃管控。全面推行城市科學設計,推進城市有機更新,提倡城市修補改造。發展適用、經濟、綠色、美觀建築,提高建築技術水準、安全標準和工程品質,推廣裝配式建築和鋼結構建築。
第三十五章 健全住房供應體系
構建以政府為主提供基本保障、以市場為主滿足多層次需求的住房供應體系,優化住房供需結構,穩步提高居民住房水準,更好保障住有所居。
第一節 完善購租並舉的住房制度
以解決城鎮新居民住房需求為主要出發點,以建立購租並舉的住房制度為主要方向,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對無力購買住房的居民特別是非戶籍人口,支援其租房居住,對其中符合條件的困難家庭給予貨幣化租金補助。把公租房擴大到非戶籍人口,實現公租房貨幣化。研究完善公務人員住房政策。
第二節 促進房地産市場健康發展
優化住房供給結構,促進市場供需平衡,保持房地産市場平穩運作。在住房供求關係緊張地區適度增加用地規模。在商品房庫存較大地區,穩步化解房地産庫存,擴大住房有效需求,提高棚戶區改造貨幣化安置比例。積極發展住房租賃市場,鼓勵自然人和各類機構投資者購買庫存商品房,擴大租賃市場房源,鼓勵發展以住房租賃為主營業務的專業化企業。促進房地産業兼併重組,提高産業集中度,開展房地産投資信託基金試點。發展旅遊地産、養老地産、文化地産等新業態。加快推進住宅産業現代化,提升住宅綜合品質。
第三節 提高住房保障水準
將居住證持有人納入城鎮住房保障範圍。統籌規劃保障性住房、棚戶區改造和配套設施建設,確保建築品質,方便住戶日常生活和出行。完善投資、信貸、土地、稅費等支援政策。多渠道籌集公共租賃房房源。實行實物保障與貨幣補貼並舉,逐步加大租賃補貼發放力度。健全保障性住房投資運營和準入退出管理機制。
第三十六章 推動城鄉協調發展
推動新型城鎮化和新農村建設協調發展,提升縣域經濟支撐輻射能力,促進公共資源在城鄉間均衡配置,拓展農村廣闊發展空間,形成城鄉共同發展新格局。
第一節 發展特色縣域經濟
培育發展充滿活力、特色化、專業化的縣域經濟,提升承接城市功能轉移和輻射帶動鄉村發展能力。依託優勢資源,促進農産品精深加工、農村服務業及勞動密集型産業發展,積極探索承接産業轉移新模式,融入區域性産業鏈和生産網路。引導農村二三産業向縣城、重點鄉鎮及産業園區集中。擴大縣域發展自主權,提高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水準。
第二節 加快建設美麗宜居鄉村
推進農村改革和制度創新,增強集體經濟組織服務功能,激發農村發展活力。全面改善農村生産生活條件。科學規劃村鎮建設、農田保護、村落分佈、生態涵養等空間佈局。加快農村寬頻、公路、危房、飲水、照明、環衛、消防等設施改造。開展新一輪農網改造升級,農網供電可靠率達到99.8%。實施農村飲水安全鞏固提升工程。改善農村辦學條件和教師工作生活條件,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鄉村醫生隊伍建設。建立健全農村留守兒童和婦女、老人關愛服務體系。加強和改善農村社會治理,完善農村治安防控體系,深入推進平安鄉村建設。加強農村文化建設,深入開展“星級文明戶”、“五好文明家庭”等創建活動,培育文明鄉風、優良家風、新鄉賢文化。開展農村不良風氣專項治理,整治農村非法宗教活動等突出問題。開展生態文明示範村鎮建設行動和農村人居環境綜合整治行動,加大傳統村落和民居、民族特色村鎮保護力度,傳承鄉村文明,建設田園牧歌、秀山麗水、和諧幸福的美麗宜居鄉村。
第三節 促進城鄉公共資源均衡配置
統籌規劃城鄉基礎設施網路,健全農村基礎設施投入長效機制,促進水電路氣信等基礎設施城鄉聯網、生態環保設施城鄉統一佈局建設。把社會事業發展重點放在農村和接納農業轉移人口較多的城鎮,推動城鎮公共服務向農村延伸,逐步實現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制度並軌、標準統一。
第九篇 推動區域協調發展
以區域發展總體戰略為基礎,以“一帶一路”建設、京津冀協同發展、長江經濟帶發展為引領,形成沿海沿江沿線經濟帶為主的縱向橫向經濟軸帶,塑造要素有序自由流動、主體功能約束有效、基本公共服務均等、資源環境可承載的區域協調發展新格局。
第三十七章 深入實施區域發展總體戰略
深入實施西部開發、東北振興、中部崛起和東部率先的區域發展總體戰略,創新區域發展政策,完善區域發展機制,促進區域協調、協同、共同發展,努力縮小區域發展差距。
第一節 深入推進西部大開發
把深入實施西部大開發戰略放在優先位置,更好發揮“一帶一路”建設對西部大開發的帶動作用。加快內外聯通通道和區域性樞紐建設,進一步提高基礎設施水準,明顯改善落後邊遠地區對外通行條件。大力發展綠色農産品加工、文化旅遊等特色優勢産業。設立一批國家級産業轉移示範區,發展産業集群。依託資源環境承載力較強地區,提高資源就地加工轉化比重。加強水資源科學開發和高效利用。強化生態環境保護,提升生態安全屏障功能。健全長期穩定資金渠道,繼續加大轉移支付和政府投資力度。加快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加大門戶城市開放力度,提升開放型經濟水準。
第二節 大力推動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振興
加快市場取向的體制機制改革,積極推動結構調整,加大支援力度,提升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發展活力、內生動力和整體競爭力。加快服務型政府建設,改善營商環境,加快發展民營經濟。大力開展和積極鼓勵創業創新,支援建設技術和産業創新中心,吸引人才等各類創新要素集聚,使創新真正成為東北地區發展的強大動力。加快發展現代化大農業,促進傳統優勢産業提質增效,建設産業轉型升級示範區,推進先進裝備製造業基地和重大技術裝備戰略基地建設。支援資源型城市轉型發展,組織實施好老舊城區改造、沉陷區治理等重大民生工程。加快建設快速鐵路網和電力外送通道。深入推進國資國企改革,加快解決廠辦大集體等問題。支援建設面向俄日韓等國家的合作平臺。
第三節 促進中部地區崛起
制定實施新時期促進中部地區崛起規劃,完善支援政策體系,推動城鎮化與産業支撐、人口集聚有機結合,形成重要戰略支撐區。支援中部地區加快建設貫通南北、連接東西的現代立體交通體系和現代物流體系,培育壯大沿江沿線城市群和都市圈增長極。有序承接産業轉移,加快發展現代農業和先進製造業,支援能源産業轉型發展,建設一批戰略性新興産業和高技術産業基地,培育一批産業集群。加強水環境保護和治理,推進鄱陽湖、洞庭湖生態經濟區和漢江、淮河生態經濟帶建設。加快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建設。支援發展內陸開放型經濟。
第四節 支援東部地區率先發展
支援東部地區更好發揮對全國發展的支撐引領作用,增強輻射帶動能力。加快實現創新驅動發展轉型,打造具有國際影響力的創新高地。加快推動産業升級,引領新興産業和現代服務業發展,打造全球先進製造業基地。加快建立全方位開放型經濟體系,更高層次參與國際合作與競爭。在公共服務均等化、社會文明程度提高、生態環境品質改善等方面走在前列。推進環渤海地區合作協調發展。支援珠三角地區建設開放創新轉型升級新高地,加快深圳科技、産業創新中心建設。深化泛珠三角區域合作,促進珠江-西江經濟帶加快發展。
第五節 健全區域協調發展機制
創新區域合作機制,加強區域間、全流域的協調協作。完善對口支援制度和措施,通過發展“飛地經濟”、共建園區等合作平臺,建立互利共贏、共同發展的互助機制。建立健全生態保護補償、資源開發補償等區際利益平衡機制。鼓勵國家級新區、國家級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重點開發開放試驗區等平臺體制機制和運營模式創新。
第三十八章 推動京津冀協同發展
堅持優勢互補、互利共贏、區域一體,調整優化經濟結構和空間結構,探索人口經濟密集地區優化開發新模式,建設以首都為核心的世界級城市群,輻射帶動環渤海地區和北方腹地發展。
第一節 有序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
積極穩妥推進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降低主城區人口密度。重點疏解高耗能高耗水企業、區域性物流基地和專業市場、部分教育醫療和培訓機構、部分行政事業性服務機構和企業總部等。高水準建設北京市行政副中心。規劃建設集中承載地和“微中心”。
第二節 優化空間格局和功能定位
構建“一核雙城三軸四區多節點”的空間格局。優化産業佈局,推進建設京津冀協同創新共同體。北京重點發展知識經濟、服務經濟、綠色經濟,加快構建高精尖産業結構。天津優化發展先進製造業、戰略性新興産業和現代服務業,建設全國先進製造研發基地和金融創新運營示範區。河北積極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轉移和京津科技成果轉化,重點建設全國現代商貿物流重要基地、新型工業化基地和産業轉型升級試驗區。
第三節 構建一體化現代交通網路
建設高效密集軌道交通網,強化幹線鐵路建設,加快建設城際鐵路、市域(郊)鐵路並逐步成網,充分利用現有能力開行城際、市域(郊)列車,客運專線覆蓋所有地級及以上城市。完善高速公路網路,提升國省幹線技術等級。構建分工協作的港口群,完善港口集疏運體系,建立海事統籌監管新模式。打造國際一流航空樞紐,構建航空運輸協作機制。
第四節 擴大環境容量和生態空間
構建區域生態環境監測網路、預警體系和協調聯動機制,削減區域污染物排放總量。加強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實施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地區氣化工程,細顆粒物濃度下降25%以上。加強飲用水源地保護,聯合開展河流、湖泊、海域污染治理。劃定生態保護紅線,實施分區管理,建設永定河等生態廊道。加大京津保地區營造林和白洋淀、衡水湖等湖泊濕地恢復力度,共建壩上高原生態防護區、燕山-太行山生態涵養區。
第五節 推動公共服務共建共用
建設區域人力資源資訊共用與服務平臺,銜接區域間勞動用工和人才政策。優化教育資源佈局,鼓勵高等學校學科共建、資源共用,推動職業教育統籌發展。建立健全區域內雙向轉診和檢查結果互認制度,支援開展合作辦醫試點。實現養老保險關係在三省市間的順利銜接,推動社會保險協同發展。
第三十九章 推進長江經濟帶發展
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的戰略定位,把修復長江生態環境放在首要位置,推動長江上中下游協同發展、東中西部互動合作,建設成為我國生態文明建設的先行示範帶、創新驅動帶、協調發展帶。
第一節 建設沿江綠色生態廊道
推進全流域水資源保護和水污染治理,長江幹流水質達到或好于Ⅲ類水準。基本實現干支流沿線城鎮污水垃圾全收集全處理。妥善處理好江河湖泊關係,提升調蓄能力,加強生態保護。統籌規劃沿江工業與港口岸線、過江通道岸線、取排水口岸線。推進長江上中游水庫群聯合調度。加強流域磷礦及磷化工污染治理。實施長江防護林體系建設等重大生態修復工程,增強水源涵養、水土保持等生態功能。加強長江流域地質災害預防和治理。加強流域重點生態功能區保護和修復。設立長江濕地保護基金。創新跨區域生態保護與環境治理聯動機制,建立生態保護和補償機制。建設三峽生態經濟合作區。
第二節 構建高品質綜合立體交通走廊
依託長江黃金水道,統籌發展多種交通方式。建設南京以下12.5米深水航道,開展宜昌至安慶航道整治,推進三峽樞紐水運新通道建設,完善三峽綜合交通運輸體系。優化港口佈局,加快建設武漢、重慶長江中上游航運中心和南京區域性航運物流中心,加強集疏運體系建設,大力發展江海聯運、水鐵聯運,建設舟山江海聯運服務中心。推進長江船型標準化,健全智慧安全保障系統。加快高速鐵路和高等級公路建設。強化航空樞紐功能,完善支線機場佈局。建設沿江油氣主幹管道,推動管道互聯互通。
第三節 優化沿江城鎮和産業佈局
提升長三角、長江中游、成渝三大城市群功能,發揮上海“四個中心”引領作用,發揮重慶戰略支點和聯接點的重要作用,構建中心城市帶動、中小城市支撐的網路化、組團式格局。根據資源環境承載力,引導産業合理佈局和有序轉移,打造特色優勢産業集群,培育壯大戰略性新興産業,建設集聚度高、競爭力強、綠色低碳的現代産業走廊。加快建設國際黃金旅遊帶。培育特色農業區。
第四十章 扶持特殊類型地區發展
加大對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和困難地區的支援力度,實施邊遠貧困地區、邊疆民族地區和革命老區人才支援計劃,推動經濟加快發展、人民生活明顯改善。
第一節 支援革命老區開發建設
完善革命老區振興發展支援政策,大力推動贛閩粵原中央蘇區、陜甘寧、大別山、左右江、川陜等重點貧困革命老區振興發展,積極支援沂蒙、湘鄂贛、太行、海陸豐等欠發達革命老區加快發展。加快交通、水利、能源、通信等基礎設施建設,大幅提升基本公共服務水準,加大生態建設和保護力度。著力培育特色農林業等對群眾增收帶動性強的優勢産業,大力發展紅色旅遊,積極有序推進能源資源開發。加快推進革命老區勞動力轉移就業。
第二節 推動民族地區健康發展
把加快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發展擺到更加突出的戰略位置,加大財政投入和金融支援,改善基礎設施條件,提高基本公共服務能力。支援民族地區發展優勢産業和特色經濟。加強跨省區對口支援和對口幫扶工作。加大對西藏和四省藏區支援力度。支援新疆南疆四地州加快發展。促進少數民族事業發展,大力扶持人口較少民族發展,支援民族特需商品生産發展,保護和傳承少數民族傳統文化。深入開展民族團結進步示範區創建活動,促進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第三節 推進邊疆地區開發開放
推進邊境城市和重點開發開放試驗區等建設。加強基礎設施互聯互通,加快建設對外骨幹通道。推進新疆建成向西開放的重要窗口、西藏建成面向南亞開放的重要通道、雲南建成面向南亞東南亞的輻射中心、廣西建成面向東盟的國際大通道。支援黑龍江、吉林、遼寧、內蒙古建成向北開放的重要窗口和東北亞區域合作的中心樞紐。加快建設面向東北亞的長吉圖開發開放先導區。大力推進興邊富民行動,加大邊民扶持力度。
第四節 促進困難地區轉型發展
加強政策支援,促進資源枯竭、産業衰退、生態嚴重退化等困難地區發展接續替代産業,促進資源型地區轉型創新,形成多點支撐、多業並舉、多元發展新格局。全面推進老工業區、獨立工礦區、採煤沉陷區改造轉型。支援産業衰退的老工業城市加快轉型,健全過剩産能行業集中地區過剩産能退出機制。加大生態嚴重退化地區修復治理力度,有序推進生態移民。加快國有林場和林區改革,基本完成重點國有林區深山遠山林業職工搬遷和國有林場撤並整合任務。
第四十一章 拓展藍色經濟空間
堅持陸海統籌,發展海洋經濟,科學開發海洋資源,保護海洋生態環境,維護海洋權益,建設海洋強國。
第一節 壯大海洋經濟
優化海洋産業結構,發展遠洋漁業,推動海水淡化規模化應用,扶持海洋生物醫藥、海洋裝備製造等産業發展,加快發展海洋服務業。發展海洋科學技術,重點在深水、綠色、安全的海洋高技術領域取得突破。推進智慧海洋工程建設。創新海域海島資源市場化配置方式。深入推進山東、浙江、廣東、福建、天津等全國海洋經濟發展試點區建設,支援海南利用南海資源優勢(1787.285, 38.48, 2.20%)發展特色海洋經濟,建設青島藍谷等海洋經濟發展示範區。
第二節 加強海洋資源環境保護
深入實施以海洋生態系統為基礎的綜合管理,推進海洋主體功能區建設,優化近岸海域空間佈局,科學控制開發強度。嚴格控制圍填海規模,加強海岸帶保護與修復,自然岸線保有率不低於35%。嚴格控制捕撈強度,實施休漁制度。加強海洋資源勘探與開發,深入開展極地大洋科學考察。實施陸源污染物達標排海和排污總量控制制度,建立海洋資源環境承載力預警機制。建立海洋生態紅線制度,實施“南紅北柳”濕地修復工程和“生態島礁”工程,加強海洋珍稀物種保護。加強海洋氣候變化研究,提高海洋災害監測、風險評估和防災減災能力,加強海上救災戰略預置,提升海上突發環境事故應急能力。實施海洋督察制度,開展常態化海洋督察。
第三節 維護海洋權益
有效維護領土主權和海洋權益。加強海上執法機構能力建設,深化涉海問題歷史和法理研究,統籌運用各種手段維護和拓展國家海洋權益,妥善應對海上侵權行為,維護好我管轄海域的海上航行自由和海洋通道安全。積極參與國際和地區海洋秩序的建立和維護,完善與周邊國家涉海對話合作機制,推進海上務實合作。進一步完善涉海事務協調機制,加強海洋戰略頂層設計,制定海洋基本法。
第十篇 加快改善生態環境
以提高環境品質為核心,以解決生態環境領域突出問題為重點,加大生態環境保護力度,提高資源利用效率,為人民提供更多優質生態産品,協同推進人民富裕、國家富強、中國美麗。
第四十二章 加快建設主體功能區
強化主體功能區作為國土空間開發保護基礎制度的作用,加快完善主體功能區政策體系,推動各地區依據主體功能定位發展。
第一節 推動主體功能區佈局基本形成
有度有序利用自然,調整優化空間結構,推動形成以“兩橫三縱”為主體的城市化戰略格局、以“七區二十三帶”為主體的農業戰略格局、以“兩屏三帶”為主體的生態安全戰略格局,以及可持續的海洋空間開發格局。合理控制國土空間開發強度,增加生態空間。推動優化開發區域産業結構向高端高效發展,優化空間開發結構,逐年減少建設用地增量,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推動重點開發區域集聚産業和人口,培育若干帶動區域協同發展的增長極。劃定農業空間和生態空間保護紅線,拓展重點生態功能區覆蓋範圍,加大禁止開發區域保護力度。
第二節 健全主體功能區配套政策體系
根據不同主體功能區定位要求,健全差別化的財政、産業、投資、人口流動、土地、資源開發、環境保護等政策,實行分類考核的績效評價辦法。重點生態功能區實行産業準入負面清單。加大對農産品主産區和重點生態功能區的轉移支付力度,建立健全區域流域橫向生態補償機制。設立統一規範的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建立國家公園體制,整合設立一批國家公園。
第三節 建立空間治理體系
以市縣級行政區為單元,建立由空間規劃、用途管制、差異化績效考核等構成的空間治理體系。建立國家空間規劃體系,以主體功能區規劃為基礎統籌各類空間性規劃,推進“多規合一”。完善國土空間開發許可制度。建立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監測預警機制,對接近或達到警戒線的地區實行限制性措施。實施土地、礦産等國土資源調查評價和監測工程。提升測繪地理資訊服務保障能力,開展地理國情常態化監測,推進全球地理資訊資源開發。
第四十三章 推進資源節約集約利用
樹立節約集約迴圈利用的資源觀,推動資源利用方式根本轉變,加強全過程節約管理,大幅提高資源利用綜合效益。
第一節 全面推動能源節約
推進能源消費革命。實施全民節能行動計劃,全面推進工業、建築、交通運輸、公共機構等領域節能,實施鍋爐(窯爐)、照明、電機系統升級改造及餘熱暖民等重點工程。大力開發、推廣節能技術和産品,開展重大技術示範。實施重點用能單位“百千萬”行動和節能自願活動,推動能源管理體系、計量體系和能耗線上監測系統建設,開展能源評審和績效評價。實施建築能效提升和綠色建築全産業鏈發展計劃。推行節能低碳電力調度。推進能源綜合梯級利用。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在50億噸標準煤以內。
第二節 全面推進節水型社會建設
落實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實施全民節水行動計劃。堅持以水定産、以水定城,對水資源短缺地區實行更嚴格的産業準入、取用水定額控制。加快農業、工業、城鎮節水改造,紮實推進農業綜合水價改革,開展節水綜合改造示範。加強重點用水單位監管,鼓勵一水多用、優水優用、分質利用。建立水效標識制度,推廣節水技術和産品。加快非常規水資源利用,實施雨洪資源利用、再生水利用等工程。用水總量控制在6700億立方米以內。
第三節 強化土地節約集約利用
嚴控新增建設用地,有效管控新城新區和開發區無序擴張。有序推進城鎮低效用地再開發和低丘緩坡土地開發利用,推進建設用地多功能開發、地上地下立體綜合開發利用,促進空置樓宇、廠房等存量資源再利用。嚴控農村集體建設用地規模,探索建立收儲制度,盤活農村閒置建設用地。開展建設用地節約集約利用調查評價。單位國內生産總值建設用地使用面積下降20%。
第四節 加強礦産資源節約和管理
強化礦産資源規劃管控,嚴格分區管理、總量控制和開採準入制度,加強複合礦區開發的統籌協調。支援礦山企業技術和工藝改造,引導小型礦山兼併重組,關閉技術落後、破壞環境的礦山。大力推進綠色礦山和綠色礦業發展示範區建設,實施礦産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示範工程、礦産資源保護和儲備工程,提高礦産資源開採率、選礦回收率和綜合利用率。完善優勢礦産限産保值機制。建立礦産資源國家權益金制度,健全礦産資源稅費制度。開展找礦突破行動。
第五節 大力發展迴圈經濟
實施迴圈發展引領計劃,推進生産和生活系統迴圈連結,加快廢棄物資源化利用。按照物質流和關聯度統籌産業佈局,推進園區迴圈化改造,建設工農複合型迴圈經濟示範區,促進企業間、園區內、産業間耦合共生。推進城市礦山開發利用,做好工業固廢等大宗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加快建設城市餐廚廢棄物、建築垃圾和廢舊紡織品等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系統,規範發展再製造。實行生産者責任延伸制度。健全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網路,加強生活垃圾分類回收與再生資源回收的銜接。
第六節 倡導勤儉節約的生活方式
倡導合理消費,力戒奢侈消費,制止奢靡之風。在生産、流通、倉儲、消費各環節落實全面節約要求。管住公款消費,深入開展反過度包裝、反食品浪費、反過度消費行動,推動形成勤儉節約的社會風尚。推廣城市自行車和公共交通等綠色出行服務系統。限制一次性用品使用。
第七節 建立健全資源高效利用機制
實施能源和水資源消耗、建設用地等總量和強度雙控行動,強化目標責任,完善市場調節、標準控制和考核監管。建立健全用能權、用水權、碳排放權初始分配製度,創新有償使用、預算管理、投融資機制,培育和發展交易市場。健全節能、節水、節地、節材、節礦標準體系,提高建築節能標準,實現重點行業、設備節能標準全覆蓋。強化節能評估審查和節能監察。建立健全中央對地方節能環保考核和獎勵機制,進一步擴大節能減排財政政策綜合示範。建立統一規範的國有自然資源資産出讓平臺。組織實施能效、水效領跑者引領行動。
第四十四章 加大環境綜合治理力度
創新環境治理理念和方式,實行最嚴格的環境保護制度,強化排污者主體責任,形成政府、企業、公眾共治的環境治理體系,實現環境品質總體改善。
第一節 深入實施污染防治行動計劃
制定城市空氣品質達標計劃,嚴格落實約束性指標,地級及以上城市重污染天數減少25%,加大重點地區細顆粒物污染治理力度。構建機動車船和燃料油環保達標監管體系。提高城市燃氣化率。強化道路、施工等揚塵監管,禁止秸稈露天焚燒。加強重點流域、海域綜合治理,嚴格保護良好水體和飲用水水源,加強水質較差湖泊綜合治理與改善。推進水功能區分區管理,主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區水質達標率達到80%以上。開展地下水污染調查和綜合防治。實施土壤污染分類分級防治,優先保護農用地土壤環境品質安全,切實加強建設用地土壤環境監管。
第二節 大力推進污染物達標排放和總量減排
實施工業污染源全面達標排放計劃。完善污染物排放標準體系,加強工業污染源監督性監測,公佈未達標企業名單,實施限期整改。城市建成區內污染嚴重企業實施有序搬遷改造或依法關閉。開展全國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改革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制度,擴大污染物總量控制範圍。在重點區域、重點行業推進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總量控制,全國排放總量下降10%以上。對中小型燃煤設施、城中村和城鄉結合區域等實施清潔能源替代工程。沿海和匯入富營養化湖庫的河流沿線所有地級及以上城市實施總氮排放總量控制。實施重點行業清潔生産改造。
第三節 嚴密防控環境風險
實施環境風險全過程管理。加強危險廢物污染防治,開展危險廢物專項整治。加大重點區域、有色等重點行業重金屬污染防治力度。加強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環境和健康風險評估能力建設。推進核設施安全改進和放射性污染防治,強化核與輻射安全監管體系和能力建設。
第四節 加強環境基礎設施建設
加快城鎮垃圾處理設施建設,完善收運系統,提高垃圾焚燒處理率,做好垃圾滲濾液處理處置;加快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和管網建設改造,推進污泥無害化處理和資源化利用,實現城鎮生活污水、垃圾處理設施全覆蓋和穩定達標運作,城市、縣城污水集中處理率分別達到95%和85%。建立全國統一、全面覆蓋的實時線上環境監測監控系統,推進環境保護大數據建設。
第五節 改革環境治理基礎制度
切實落實地方政府環境責任,開展環保督察巡視,建立環境品質目標責任制和評價考核機制。實行省以下環保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探索建立跨地區環保機構,推行全流域、跨區域聯防聯控和城鄉協同治理模式。推進多污染物綜合防治和統一監管,建立覆蓋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業排放許可制,實行排污許可“一證式”管理。建立健全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制度。嚴格環保執法,開展跨區域聯合執法,強化執法監督和責任追究。建立企業環境信用記錄和違法排污黑名單制度,強化企業污染物排放自行監測和環境資訊公開,暢通公眾參與渠道,完善環境公益訴訟制度。實行領導幹部環境保護責任離任審計。
第四十五章 加強生態保護修復
堅持保護優先、自然恢復為主,推進自然生態系統保護與修復,構建生態廊道和生物多樣性保護網路,全面提升各類自然生態系統穩定性和生態服務功能,築牢生態安全屏障。
第一節 全面提升生態系統功能
開展大規模國土綠化行動,加強林業重點工程建設,完善天然林保護制度,全面停止天然林商業性採伐,保護培育森林生態系統。發揮國有林區林場在綠化國土中的帶動作用。創新産權模式,引導社會資金投入植樹造林。嚴禁移植天然大樹進城。擴大退耕還林還草,保護治理草原生態系統,推進禁牧休牧輪牧和天然草原退牧還草,加強“三化”草原治理,草原植被綜合蓋度達到56%。保護修復荒漠生態系統,加快風沙源區治理,遏制沙化擴展。保障重要河湖濕地及河口生態水位,保護修復濕地與河湖生態系統,建立濕地保護制度。
第二節 推進重點區域生態修復
堅持源頭保護、系統恢復、綜合施策,推進荒漠化、石漠化、水土流失綜合治理。繼續實施京津風沙源治理二期工程。強化三江源等江河源頭和水源涵養區生態保護。加大南水北調水源地及沿線生態走廊、三峽庫區等區域生態保護力度,推進沿黃生態經濟帶建設。支援甘肅生態安全屏障綜合示範區建設。開展典型受損生態系統恢復和修復示範。完善國家地下水監測系統,開展地下水超採區綜合治理。建立沙化土地封禁保護制度。有步驟對居住在自然保護區核心區與緩衝區的居民實施生態移民。
第三節 擴大生態産品供給
豐富生態産品,優化生態服務空間配置,提升生態公共服務供給能力。加大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濕地公園、沙漠公園等保護力度,加強林區道路等基礎設施建設,適度開發公眾休閒、旅遊觀光、生態康養服務和産品。加快城鄉綠道、郊野公園等城鄉生態基礎設施建設,發展森林城市,建設森林小鎮。打造生態體驗精品線路,拓展綠色宜人的生態空間。
第四節 維護生物多樣性
實施生物多樣性保護重大工程。強化自然保護區建設和管理,加大典型生態系統、物種、基因和景觀多樣性保護力度。開展生物多樣性本底調查與評估,完善觀測體系。科學規劃和建設生物資源保護庫圃,建設野生動植物人工種群保育基地和基因庫。嚴防並治理外來物種入侵和遺傳資源喪失。強化野生動植物進出口管理,嚴厲打擊象牙等野生動植物製品非法交易。
第四十六章 積極應對全球氣候變化
堅持減緩與適應並重,主動控制碳排放,落實減排承諾,增強適應氣候變化能力,深度參與全球氣候治理,為應對全球氣候變化作出貢獻。
第一節 有效控制溫室氣體排放
有效控制電力、鋼鐵、建材、化工等重點行業碳排放,推進工業、能源、建築、交通等重點領域低碳發展。支援優化開發區域率先實現碳排放達到峰值。深化各類低碳試點,實施近零碳排放區示範工程。控制非二氧化碳溫室氣體排放。推動建設全國統一的碳排放交易市場,實行重點單位碳排放報告、核查、核證和配額管理制度。健全統計核算、評價考核和責任追究制度,完善碳排放標準體系。加大低碳技術和産品推廣應用力度。
第二節 主動適應氣候變化
在城鄉規劃、基礎設施建設、生産力佈局等經濟社會活動中充分考慮氣候變化因素,適時制定和調整相關技術規範標準,實施適應氣候變化行動計劃。加強氣候變化系統觀測和科學研究,健全預測預警體系,提高應對極端天氣和氣候事件能力。
第三節 廣泛開展國際合作
堅持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公平原則、各自能力原則,積極承擔與我國基本國情、發展階段和實際能力相符的國際義務,落實強化應對氣候變化行動的國家自主貢獻。積極參與應對全球氣候變化談判,推動建立公平合理、合作共贏的全球氣候治理體系。深化氣候變化多雙邊對話交流與務實合作。充分發揮氣候變化南南合作基金作用,支援其他發展中國家加強應對氣候變化能力。
第四十七章 健全生態安全保障機制
加強生態文明制度建設,建立健全生態風險防控體系,提升突發生態環境事件應對能力,保障國家生態安全。
第一節 完善生態環境保護制度
落實生態空間用途管制,劃定並嚴守生態保護紅線,確保生態功能不降低、面積不減少、性質不改變。建立森林、草原、濕地總量管理制度。加快建立多元化生態補償機制,完善財政支援與生態保護成效掛鉤機制。建立覆蓋資源開採、消耗、污染排放及資源性産品進出口等環節的綠色稅收體系。研究建立生態價值評估制度,探索編制自然資源資産負債表,建立實物量核算賬戶。實行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産離任審計。建立健全生態環境損害評估和賠償制度,落實損害責任終身追究制度。
第二節 加強生態環境風險監測預警和應急響應
建立健全國家生態安全動態監測預警體系,定期對生態風險開展全面調查評估。健全國家、省、市、縣四級聯動的生態環境事件應急網路,完善突發生態環境事件資訊報告和公開機制。嚴格環境損害賠償,在高風險行業推行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
第四十八章 發展綠色環保産業
培育服務主體,推廣節能環保産品,支援技術裝備和服務模式創新,完善政策機制,促進節能環保産業發展壯大。
第一節 擴大環保産品和服務供給
完善企業資質管理制度,鼓勵發展節能環保技術諮詢、系統設計、設備製造、工程施工、運營管理等專業化服務。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合同節水管理和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鼓勵社會資本進入環境基礎設施領域,開展小城鎮、園區環境綜合治理託管服務試點。發展一批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大型節能環保企業,推動先進適用節能環保技術産品走出去。統籌推行綠色標識、認證和政府綠色採購制度。建立綠色金融體系,發展綠色信貸、綠色債券,設立綠色發展基金。完善煤矸石、餘熱余壓、垃圾和沼氣等發電上網政策。加快構建綠色供應鏈産業體系。
第二節 發展環保技術裝備
增強節能環保工程技術和設備製造能力,研發、示範、推廣一批節能環保先進技術裝備。加快低品位餘熱發電、小型燃氣輪機、細顆粒物治理、汽車尾氣凈化、垃圾滲濾液處理、污泥資源化、多污染協同處理、土壤修復治理等新型技術裝備研發和産業化。推廣高效煙氣除塵和餘熱回收一體化、高效熱泵、半導體照明、廢棄物迴圈利用等成熟適用技術。
第十一篇 構建全方位開放新格局
以“一帶一路”建設為統領,豐富對外開放內涵,提高對外開放水準,協同推進戰略互信、投資經貿合作、人文交流,努力形成深度融合的互利合作格局,開創對外開放新局面。
第四十九章 完善對外開放戰略佈局
全面推進雙向開放,促進國內國際要素有序流動、資源高效配置、市場深度融合,加快培育國際競爭新優勢。
第一節 完善對外開放區域佈局
加強內陸沿邊地區口岸和基礎設施建設,開闢跨境多式聯運交通走廊。發展外向型産業集群,形成各有側重的對外開放基地。加快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整合優化升級,提高邊境經濟合作區、跨境經濟合作區發展水準。提升經濟技術開發區的對外合作水準。以內陸中心城市和城市群為依託,建設內陸開放戰略支撐帶。支援沿海地區全面參與全球經濟合作和競爭,發揮環渤海、長三角、珠三角地區的對外開放門戶作用,率先對接國際高標準投資和貿易規則體系,培育具有全球競爭力的經濟區。支援寧夏等內陸開放型經濟試驗區建設。支援中新(重慶)戰略性互聯互通示範項目。推進雙邊國際合作産業園建設。探索建立舟山自由貿易港區。
第二節 深入推進國際産能和裝備製造合作
以鋼鐵、有色、建材、鐵路、電力、化工、輕紡、汽車、通信、工程機械、航空航太、船舶和海洋工程等行業為重點,採用境外投資、工程承包、技術合作、裝備出口等方式,開展國際産能和裝備製造合作,推動裝備、技術、標準、服務走出去。建立産能合作項目庫,推動重大示範項目建設。引導企業集群式走出去,因地制宜建設境外産業集聚區。加快拓展多雙邊産能合作機制,積極與發達國家合作共同開拓第三方市場。建立企業、金融機構、地方政府、商協會等共同參與的統籌協調和對接機制。完善財稅、金融、保險、投融資平臺、風險評估等服務支撐體系。
第三節 加快對外貿易優化升級
實施優進優出戰略,推動外貿向優質優價、優進優出轉變,加快建設貿易強國。促進貨物貿易和服務貿易融合發展,大力發展生産性服務貿易,服務貿易佔對外貿易比重達到16%以上。鞏固提升傳統出口優勢,促進加工貿易創新發展。優化對外貿易佈局,推動出口市場多元化,提高新興(13.820, 1.05, 8.22%)市場比重,鞏固傳統市場份額。鼓勵發展新型貿易方式。發展出口信用保險。積極擴大進口,優化進口結構,更多進口先進技術裝備和優質消費品。積極應對國外技術性貿易措施,強化貿易摩擦預警,化解貿易摩擦和爭端。
第四節 提升利用外資和對外投資水準
擴大開放領域,放寬準入限制,積極有效引進境外資金和先進技術,提升利用外資綜合品質。放開育幼、建築設計、會計審計等服務領域外資準入限制,擴大銀行、保險、證券、養老等市場準入。鼓勵外資更多投向先進製造、高新技術、節能環保、現代服務業等領域和中西部及東北地區,支援設立研發中心。鼓勵金融機構和企業在境外融資。支援企業擴大對外投資,深度融入全球産業鏈、價值鏈、物流鏈。建設一批大宗商品境外生産基地及合作園區。積極搭建對外投資金融和資訊服務平臺。
第五十章 健全對外開放新體制
完善法治化、國際化、便利化的營商環境,健全有利於合作共贏、同國際投資貿易規則相適應的體制機制。
第一節 營造優良營商環境
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高效廉潔的政務環境、公正透明的法律政策環境和開放包容的人文環境。統一內外資法律法規,制定外資基礎性法律,保護外資企業合法權益。提高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品質,深化在服務業開放、金融開放和創新、投資貿易便利化、事中事後監管等方面的先行先試,在更大範圍推廣複製成功經驗。對外資全面實行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完善外商投資國家安全審查制度。創新外資監管服務方式。建立便利跨境電子商務等新型貿易方式的體制,全面推進國際貿易單一窗口、一站式作業、一體化通關和政府資訊共用共用、口岸風險聯防聯控。健全服務貿易促進體系,發揮貿易投資促進機構、行業協會商會等的作用。加強智慧財産權保護和反壟斷執法,深化執法國際合作。
第二節 完善境外投資管理體制
完善境外投資發展規劃和重點領域、區域、國別規劃體系。健全備案為主、核準為輔的對外投資管理體制,健全對外投資促進政策和服務體系,提高便利化水準。推動個人境外投資,健全合格境內個人投資者制度。建立國有資本、國有企業境外投資審計制度,健全境外經營業績考核和責任追究制度。
第三節 擴大金融業雙向開放
有序實現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提高可兌換、可自由使用程度,穩步推進人民幣國際化,推進人民幣資本走出去。逐步建立外匯管理負面清單制度。放寬境外投資匯兌限制,改進企業和個人外匯管理。放寬跨國公司資金境外運作限制,逐步提高境外放款比例。支援保險業走出去,拓展保險資金境外投資範圍。統一內外資企業及金融機構外債管理,穩步推進企業外債登記制管理改革,健全本外幣全口徑外債和資本流動審慎管理框架體系。加強國際收支監測。推進資本市場雙向開放,提高股票、債券市場對外開放程度,放寬境內機構境外發行債券,以及境外機構境內發行、投資和交易人民幣債券。提高金融機構國際化水準,加強海外網點佈局,完善全球服務網路,提高國內金融市場對境外機構開放水準。
第四節 強化對外開放服務保障
推動同更多國家簽署高標準雙邊投資協定、司法協助協定、稅收協定,爭取同更多國家互免或簡化簽證手續。構建高效有力的海外利益保護體系,維護我國公民和法人海外合法權益。健全反走私綜合治理機制,完善反洗錢、反恐怖融資、反逃稅監管措施,完善風險防範體制機制。提高海外安全保障能力和水準,完善領事保護制度,提供風險預警、投資促進、權益保障等便利服務。強化涉外法律服務,建立智慧財産權跨境維權援助機制。
第五十一章 推進“一帶一路”建設
秉持親誠惠容,堅持共商共建共用原則,開展與有關國家和地區多領域互利共贏的務實合作,打造陸海內外聯動、東西雙向開放的全面開放新格局。
第一節 健全“一帶一路”合作機制
圍繞政策溝通、設施聯通、貿易暢通、資金融通、民心相通,健全“一帶一路”雙邊和多邊合作機制。推動與沿線國家發展規劃、技術標準體系對接,推進沿線國家間的運輸便利化安排,開展沿線大通關合作。建立以企業為主體、以項目為基礎、各類基金引導、企業和機構參與的多元化融資模式。加強同國際組織和金融組織機構合作,積極推進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金磚國家新開發銀行建設,發揮絲路基金作用,吸引國際資金共建開放多元共贏的金融合作平臺。充分發揮廣大海外僑胞和歸僑僑眷的橋梁紐帶作用。
第二節 暢通“一帶一路”經濟走廊
推動中蒙俄、中國-中亞-西亞、中國-中南半島、新亞歐大陸橋、中巴、孟中印緬等國際經濟合作走廊建設,推進與周邊國家基礎設施互聯互通,共同構建連接亞洲各次區域以及亞歐非之間的基礎設施網路。加強能源資源和産業鏈合作,提高就地加工轉化率。支援中歐等國際集裝箱運輸和郵政班列發展。建設上合組織國際物流園和中哈物流合作基地。積極推進“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戰略支點建設,參與沿線重要港口建設與經營,推動共建臨港産業集聚區,暢通海上貿易通道。推進公鐵水及航空多式聯運,構建國際物流大通道,加強重要通道、口岸基礎設施建設。建設新疆絲綢之路經濟帶核心區、福建“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核心區。打造具有國際航運影響力的海上絲綢之路指數。
第三節 共創開放包容的人文交流新局面
辦好“一帶一路”國際高峰論壇,發揮絲綢之路(敦煌)國際文化博覽會等作用。廣泛開展教育、科技、文化、體育、旅遊、環保、衛生及中醫藥等領域合作。構建官民並舉、多方參與的人文交流機制,互辦文化年、藝術節、電影節、博覽會等活動,鼓勵豐富多樣的民間文化交流,發揮媽祖文化等民間文化的積極作用。聯合開發特色旅遊産品,提高旅遊便利化。加強衛生防疫領域交流合作,提高合作處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能力。推動建立智庫聯盟。
第五十二章 積極參與全球經濟治理
推動國際經濟治理體系改革完善,積極引導全球經濟議程,維護和加強多邊貿易體制,促進國際經濟秩序朝著平等公正、合作共贏的方向發展,共同應對全球性挑戰。
第一節 維護多邊貿易體制主渠道地位
堅持互利共贏原則,促進全球貿易投資的自由化和便利化,堅定反對各種形式的貿易保護主義。維護世界貿易組織在全球貿易投資中的主渠道地位,推動多邊貿易談判進程,促進多邊貿易體制均衡、共贏、包容發展,形成公正、合理、透明的國際經貿規則體系。
第二節 強化區域和雙邊自由貿易體制建設
加快實施自由貿易區戰略,逐步構築高標準自由貿易區網路。積極同“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商建自由貿易區,加快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中國-海合會、中日韓自貿區等談判,推動與以色列、加拿大、歐亞經濟聯盟和歐盟等建立自貿關係以及亞太自貿區相關工作。全面落實中韓、中澳等自由貿易協定和中國-東盟自貿區升級議定書。繼續推進中美、中歐投資協定談判。
第三節 推動完善國際經濟治理體系
積極參與全球經濟治理機制合作,支援主要全球治理平臺和區域合作平臺更好發揮作用,推動全球治理體制更加公平合理。支援發展中國家平等參與全球經濟治理,促進國際貨幣體系和國際金融監管改革。加強宏觀經濟政策國際協調,促進全球經濟平衡、金融安全、穩定增長。積極參與網路、深海、極地、空天等領域國際規則制定。積極參與國際標準制定。辦好二十國集團杭州峰會。
第五十三章 積極承擔國際責任和義務
擴大對外援助規模,完善對外援助方式,為發展中國家提供更多免費的人力資源、發展規劃、經濟政策等方面諮詢培訓,擴大科技教育、醫療衛生、防災減災、環境治理、野生動植物保護、減貧等領域對外合作和援助,加大人道主義援助力度。積極落實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推動形成多元化開發性融資格局。維護國際公共安全,反對一切形式的恐怖主義,積極支援並參與聯合國維和行動,加強防擴散國際合作,參與管控熱點敏感問題,共同維護國際通道安全。加強多邊和雙邊協調,參與國際網路空間治理,維護全球網路安全。推動反腐敗國際合作。
第十二篇 深化內地和港澳、大陸和台灣地區合作發展
支援港澳鞏固傳統優勢、培育發展新優勢,拓寬兩岸關係和平發展道路,更好實現經濟互補互利、共同發展。
第五十四章 支援香港澳門長期繁榮穩定發展
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針,嚴格依照憲法和基本法辦事,發揮港澳獨特優勢,提升港澳在國家經濟發展和對外開放中的地位和功能,支援港澳發展經濟、改善民生、推進民主、促進和諧。
第一節 支援港澳提升經濟競爭力
支援香港鞏固和提升國際金融、航運、貿易三大中心地位,強化全球離岸人民幣業務樞紐地位和國際資産管理中心功能,推動融資、商貿、物流、專業服務等向高端高增值方向發展。支援香港發展創新及科技事業,培育新興産業。支援香港建設亞太區國際法律及解決爭議服務中心。支援澳門建設世界旅遊休閒中心、中國與葡語國家商貿合作服務平臺,積極發展會展商貿等産業,促進經濟適度多元可持續發展。
第二節 深化內地與港澳合作
支援港澳參與國家雙向開放、“一帶一路”建設,鼓勵內地與港澳企業發揮各自優勢,通過多種方式合作走出去。加大內地對港澳開放力度,推動內地與港澳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安排升級。深化內地與香港金融合作,加快兩地市場互聯互通。加深內地同港澳在社會、民生、文化、教育、環保等領域交流合作,支援內地與港澳開展創新及科技合作,支援港澳中小微企業和青年人在內地發展創業。支援共建大珠三角優質生活圈,加快前海、南沙、橫琴等粵港澳合作平臺建設。支援港澳在泛珠三角區域合作中發揮重要作用,推動粵港澳大灣區和跨省區重大合作平臺建設。
第五十五章 推進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和祖國統一進程
堅持“九二共識”和一個中國原則,堅決反對“台獨”。在堅持原則立場基礎上,以互利共贏方式深化兩岸經濟合作,擴大兩岸合作領域,增進兩岸同胞福祉,鞏固和推進兩岸關係和平發展。
第一節 促進兩岸經濟融合發展
加強兩岸宏觀政策交流,拓展經濟合作空間和共同利益。推動兩岸産業優勢互補、融合發展,鼓勵兩岸企業相互持股、合作創新、共創品牌、共拓市場。深化兩岸金融合作,支援兩岸資本市場開展多層次合作。推動兩岸貿易投資擴大規模、提升層次。擴大對台灣服務業開放,加強兩岸在農漁業、中小企業、電子商務等領域合作。推進海峽西岸經濟區、中國(福建)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打造臺商投資區、平潭綜合實驗區、福州新區、昆山深化兩岸産業合作試驗區等對臺合作平臺,深化廈門對臺合作支點建設。鼓勵長三角、珠三角、環渤海等台資企業聚集區發揮優勢,支援台資企業轉型升級,引導向中西部地區梯度轉移。
第二節 加強兩岸人文社會交流
擴大兩岸人員往來,完善台灣同胞待遇政策措施,為台灣居民在大陸工作、學習、生活提供更多便利。加強兩岸文化交流合作,共同弘揚中華文化,增進兩岸同胞文化、民族認同。深化兩岸教育交流合作,擴大兩岸高校學歷互認範圍,推進閩臺職業教育交流合作試驗區建設。鼓勵兩岸聯合開展科技研發合作,深化兩岸學術交流。加強兩岸基層和青少年交流,讓更多台灣普通民眾、青少年和中小企業在交流合作中受益。
第十三篇 全力實施脫貧攻堅
充分發揮政治優勢和制度優勢,貫徹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基本方略,創新扶貧工作機制和模式,採取超常規措施,加大扶貧攻堅力度,堅決打贏脫貧攻堅戰。
第五十六章 推進精準扶貧精準脫貧
按照扶貧對象精準、項目安排精準、資金使用精準、措施到戶精準、因村派人精準、脫貧成效精準的要求,切實提高扶貧實效,穩定實現農村貧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義務教育、基本醫療和住房安全有保障。
第一節 創新扶貧開發方式
根據致貧原因和脫貧需求,對貧困人口實行分類精準扶持。通過發展特色産業、轉移就業、易地扶貧搬遷、生態保護扶貧、教育培訓、開展醫療保險和醫療救助等措施,實現約5000萬建檔立卡貧困人口脫貧;通過實行社保政策兜底,實現其餘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貧困人口脫貧。探索資産收益扶持制度,通過土地託管、扶持資金折股量化、農村土地經營權入股等方式,讓貧困人口分享更多資産收益。
第二節 健全精準扶貧工作機制
全面做好精準識別、建檔立卡工作。加強貧困人口動態統計監測,建立精準扶貧臺賬,加強定期核查和有進有出動態管理。建立貧困戶脫貧認定機制,制定嚴格規範透明的貧困縣退出標準、程式、核查辦法。建立扶貧工作績效社會監督機制,開展貧困地區群眾扶貧滿意度調查,建立扶貧政策落實情況跟蹤審計和扶貧成效第三方評估機制。
第五十七章 支援貧困地區加快發展
把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集中連片貧困地區作為脫貧攻堅重點,持續加大對集中連片特殊困難地區的扶貧投入力度,增強造血能力,實現貧困地區農民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增長幅度高於全國平均水準,基本公共服務主要領域指標接近全國平均水準。
第一節 加強貧困地區基礎設施建設
因地制宜解決貧困地區通路、通水、通電、通網路等問題。構建貧困地區外通內聯的交通運輸通道。建設15.2萬公里通建制村瀝青(水泥)路。加強貧困地區水利建設,全面解決貧困人口飲水安全問題,大力扶持貧困地區農村水電開發。加大貧困地區農網改造力度。寬頻網路覆蓋90%以上的貧困村。加大以工代賑投入力度,支援貧困地區中小型公益性基礎設施建設。繼續實施整村推進,加快改善貧困村生産生活條件。
第二節 提高貧困地區公共服務水準
把建檔立卡貧困戶放在優先位置,全面完成危房改造,切實保障貧困戶住房安全。改善貧困地區基本公共服務,提高教育品質和醫療服務水準。集中實施一批文化惠民扶貧項目,推動貧困地區縣級公共文化體育設施達到國家標準。
第五十八章 完善脫貧攻堅支撐體系
完善扶貧脫貧扶持政策,健全扶貧工作機制,創新各類扶貧模式及其考評體系,為脫貧攻堅提供強有力支撐。
第一節 強化政策保障
加大中央和省級財政扶貧投入,發揮政策性金融、開發性金融、商業性金融和合作性金融的互補作用,整合各類扶貧資源,拓寬資金來源渠道。優先保證扶貧開發用地需要,專項安排貧困縣年度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加大貧困地區土地整治支援力度,允許貧困縣將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指標在省域範圍內使用。對在貧困地區開發水電、礦産資源佔用集體土地的,試行給原住居民集體股權方式進行補償。完善資源開發收益分享機制,使貧困地區更多分享開發收益。加大科技扶貧力度。實施貧困地區人才支援計劃和本土人才培養計劃。
第二節 健全廣泛參與機制
健全東西扶貧協作和黨政機關、部隊、人民團體、國有企業定點扶貧機制。鼓勵支援民營企業、社會組織、個人參與扶貧開發,引導社會扶貧重心下移,實現社會幫扶資源和精準扶貧有效對接。創新參與模式,鼓勵設立産業投資基金和公益信託基金,實施扶貧志願者行動計劃和社會工作專業人才服務貧困地區計劃。著力打造扶貧公益品牌。
第三節 落實脫貧工作責任制
進一步完善中央統籌、省(自治區、直轄市)負總責、市(地)縣抓落實的工作機制。強化脫貧工作責任考核,全面落實扶貧開發工作成效考核辦法,對貧困縣重點考核脫貧成效。建立扶貧工作督查制度,強化責任追究。
第十四篇 提升全民教育和健康水準
把提升人的發展能力放在突出重要位置,全面提高教育、醫療衛生水準,著力增強人民科學文化和健康素質,加快建設人力資本強國。
第五十九章 推進教育現代化
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教育優先發展,加快完善現代教育體系,全面提高教育品質,促進教育公平,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
第一節 加快基本公共教育均衡發展
建立城鄉統一、重在農村的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加大公共教育投入向中西部和民族邊遠貧困地區的傾斜力度。科學推進城鄉義務教育公辦學校標準化建設,改善薄弱學校和寄宿制學校辦學條件,優化教育佈局,努力消除城鎮學校“大班額”,基本實現縣域校際資源均衡配置,義務教育鞏固率提高到95%。加強教師隊伍特別是鄉村教師隊伍建設,落實鄉村教師支援計劃,通過政府購買崗位等方式,解決結構性、階段性、區域性教師短缺問題。改善鄉村教學環境。鼓勵普惠性幼兒園發展,加強農村普惠性學前教育,實施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劃,學前三年毛入園率提高到85%。普及高中階段教育,率先從建檔立卡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實施普通高中免除學雜費,高中階段教育毛入學率達到90%以上。提升殘疾人群特殊教育普及水準、條件保障和教育品質。積極推進民族教育發展,科學穩妥推行雙語教育,加大雙語教師培訓力度。
第二節 推進職業教育産教融合
完善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加強職業教育基礎能力建設。推動具備條件的普通本科高校向應用型轉變。推行産教融合、校企合作的應用型人才和技術技能人才培養模式,促進職業學校教師和企業技術人才雙向交流。推動專業設置、課程內容、教學方式與生産實踐對接。促進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雙向互認、縱向流動。逐步分類推進中等職業教育免除學雜費,實行國家基本職業培訓包制度。
第三節 提升大學創新人才培養能力
推進現代大學制度建設,完善學校內部治理結構。建設一流師資隊伍,用新理論、新知識、新技術更新教學內容。完善高等教育品質保障體系。推進高等教育分類管理和高等學校綜合改革,優化學科專業佈局,改革人才培養機制,實行學術人才和應用人才分類、通識教育和專業教育相結合的培養制度,強化實踐教學,著力培養學生創意創新創業能力。深入實施中西部高等教育振興計劃,擴大重點高校對中西部和農村地區招生規模。全面提高高校創新能力,統籌推進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
第四節 加快學習型社會建設
大力發展繼續教育,構建惠及全民的終身教育培訓體系。推動各類學習資源開放共用,辦好開放大學,發展線上教育和遠端教育,整合各類數字教育資源向全社會提供服務。建立個人學習賬號和學分累計制度,暢通繼續教育、終身學習通道,制定國家資歷框架,推進非學歷教育學習成果、職業技能等級學分轉換互認。發展老年教育。
第五節 增強教育改革發展活力
深化教育改革,增強學生社會責任感、法治意識、創新精神、實踐能力,全面加強體育衛生、心理健康、藝術審美教育,培養創新興趣和科學素養。深化考試招生制度和教育教學改革。推行初高中學業水準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全面推開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改善教師待遇。推動現代資訊技術與教育教學深度融合。依法保障教育投入。實行管辦評分離,擴大學校辦學自主權,完善教育督導,加強社會監督。建立分類管理、差異化扶持的政策體系,鼓勵社會力量和民間資本提供多樣化教育服務。完善資助體系,實現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全覆蓋。
第六十章 推進健康中國建設
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堅持預防為主的方針,建立健全基本醫療衛生制度,實現人人享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推廣全民健身,提高人民健康水準。
第一節 全面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
實行醫療、醫保、醫藥聯動,推進醫藥分開,建立健全覆蓋城鄉居民的基本醫療衛生制度。全面推進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堅持公益屬性,破除逐利機制,降低運作成本,逐步取消藥品加成,推進醫療服務價格改革,完善公立醫院補償機制。建立現代醫院管理制度,落實公立醫院獨立法人地位,建立符合醫療衛生行業特點的人事薪酬制度。完善基本藥物制度,深化藥品、耗材流通體制改革,健全藥品供應保障機制。鼓勵研究和創制新藥,將已上市創新藥和通過一致性評價的藥品優先列入醫保目錄。鼓勵社會力量興辦健康服務業,推進非營利性民營醫院和公立醫院同等待遇。強化全行業監管,提高醫療服務品質,保障醫療安全。優化從醫環境,完善糾紛調解機制,構建和諧醫患關係。
第二節 健全全民醫療保障體系
健全醫療保險穩定可持續籌資和報銷比例調整機制,完善醫保繳費參保政策。全面實施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制度,健全重特大疾病救助和疾病應急救助制度。降低大病慢性病醫療費用。改革醫保管理和支付方式,合理控制醫療費用,實現醫保基金可持續平衡。改進個人賬戶,開展門診費用統籌。城鄉醫保參保率穩定在95%以上。加快推進基本醫保異地就醫結算,實現跨省異地安置退休人員住院醫療費用直接結算。整合城鄉居民醫保政策和經辦管理。鼓勵商業保險機構參與醫保經辦。將生育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合併實施。鼓勵發展補充醫療保險和商業健康保險。探索建立長期護理保險制度,開展長期護理保險試點。完善醫療責任險制度。
第三節 加強重大疾病防治和基本公共衛生服務
完善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和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提高服務品質效率和均等化水準。提升基層公共衛生服務能力。加強婦幼健康、公共衛生、腫瘤、精神疾病防控、兒科等薄弱環節能力建設。實施慢性病綜合防控戰略,有效防控心腦血管疾病、糖尿病、惡性腫瘤、呼吸系統疾病等慢性病和精神疾病。加強重大傳染病防控,降低全人群B型肝炎病毒感染率,艾滋病疫情控制在低流行水準,肺結核發病率降至58/10萬,基本消除血吸蟲病危害,消除瘧疾、麻風病危害。做好重點地方病防控工作。加強口岸衛生檢疫能力建設,嚴防外來重大傳染病傳入。開展職業病危害普查和防控。增加艾滋病防治等特殊藥物免費供給。加強全民健康教育,提升健康素養。大力推進公共場所禁煙。深入開展愛國衛生運動和健康城市建設。加強國民營養計劃和心理健康服務。
第四節 加強婦幼衛生保健及生育服務
全面推行住院分娩補助制度,向孕産婦免費提供生育全過程的基本醫療保健服務。加強出生缺陷綜合防治,建立覆蓋城鄉居民,涵蓋孕前、孕期、新生兒各階段的出生缺陷防治免費服務制度。全面提高婦幼保健服務能力,加大婦女兒童重點疾病防治力度,提高婦女常見病篩查率和早診早治率,加強兒童疾病防治和預防傷害。全面實施貧困地區兒童營養改善和新生兒疾病篩查項目。嬰兒死亡率、5歲以下兒童死亡率、孕産婦死亡率分別降為7.5‰、9.5‰、18/10萬。
第五節 完善醫療服務體系
優化醫療機構佈局,推動功能整合和服務模式創新。加強專業公共衛生機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醫院之間的分工協作,健全上下聯動、銜接互補的醫療服務體系,完善基層醫療服務模式,推進全科醫生(家庭醫生)能力提高及電子健康檔案等工作,實施家庭簽約醫生模式。全面建立分級診療制度,以提高基層醫療服務能力為重點,完善服務網路、運作機制和激勵機制,實行差別化的醫保支付和價格政策,形成科學合理就醫秩序,基本實現基層首診、雙向轉診、上下聯動、急慢分治。加強醫療衛生隊伍建設,實施全民健康衛生人才保障工程和全科醫生、兒科醫生培養使用計劃,健全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制度。通過改善從業環境和薪酬待遇,促進醫療資源向中西部地區傾斜、向基層和農村流動。完善醫師多點執業制度。全面實施臨床路徑。提升健康資訊服務和大數據應用能力,發展遠端醫療和智慧醫療。每千人口執業(助理)醫師數達到2.5名。
第六節 促進中醫藥傳承與發展
健全中醫醫療保健服務體系,創新中醫藥服務模式,提升基層服務能力。加強中醫臨床研究基地和科研機構建設。發展中醫藥健康服務。開展中藥資源普查,加強中藥資源保護,建立中醫古籍數據庫和知識庫。加快中藥標準化建設,提升中藥産業水準。建立大宗、道地和瀕危藥材種苗繁育基地,促進中藥材種植業綠色發展。支援民族醫藥發展。推廣中醫藥適宜技術,推動中醫藥服務走出去。
第七節 廣泛開展全民健身運動
實施全民健身戰略。發展體育事業,加強群眾健身活動場地和設施建設,推行公共體育設施免費或低收費開放。實施青少年體育活動促進計劃,培育青少年體育愛好和運動技能,推廣普及足球、籃球、排球、冰雪等運動,完善青少年體質健康監測體系。發展群眾健身休閒項目,鼓勵實行工間健身制度,實行科學健身指導。促進群眾體育與競技體育全面協調發展。鼓勵社會力量發展體育産業。做好北京2022年冬季奧運會籌辦工作。
第八節 保障食品藥品安全
實施食品安全戰略。完善食品安全法規制度,提高食品安全標準,強化源頭治理,全面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實施網格化監管,提高監督檢查頻次和抽檢監測覆蓋面,實行全産業鏈可追溯管理。開展國家食品安全城市創建行動。深化藥品醫療器械審評審批制度改革,探索按照獨立法人治理模式改革審評機構。推行藥品經營企業分級分類管理。加快完善食品監管制度,健全嚴密高效、社會共治的食品藥品安全治理體系。加大農村食品藥品安全治理力度,完善對網路銷售食品藥品的監管。加強食品藥品進口監管。
第十五篇 提高民生保障水準
按照人人參與、人人盡力、人人享有的要求,堅守底線、突出重點、完善制度、引導預期,注重機會公平,保障基本民生,不斷提高人民生活水準,實現全體人民共同邁入全面小康社會。
第六十一章 增加公共服務供給
堅持普惠性、保基本、均等化、可持續方向,從解決人民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入手,增強政府職責,提高公共服務共建能力和共用水準。
第一節 促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
圍繞標準化、均等化、法制化,加快健全國家基本公共服務制度,完善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建立國家基本公共服務清單,動態調整服務項目和標準,促進城鄉區域間服務項目和標準有機銜接。合理增加中央和省級政府基本公共服務事權和支出責任。健全基層服務網路,加強資源整合,提高管理效率,推動服務項目、服務流程、審核監管公開透明。
第二節 滿足多樣化公共服務需求
開放市場並完善監管,努力增加非基本公共服務和産品供給。積極推動醫療、養老、文化、體育等領域非基本公共服務加快發展,豐富服務産品,提高服務品質,提供個性化服務方案。積極應用新技術、發展新業態,促進線上線下服務銜接,讓人民群眾享受高效便捷優質服務。
第三節 創新公共服務提供方式
推動供給方式多元化,能由政府購買服務提供的,政府不再直接承辦;能由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提供的,廣泛吸引社會資本參與。制定發佈購買公共服務目錄,推行特許經營、定向委託、戰略合作、競爭性評審等方式,引入競爭機制。創新從事公益服務事業單位體制機制,健全法人治理結構,推動從事生産經營活動事業單位轉制為企業。
第六十二章 實施就業優先戰略
實施更加積極的就業政策,創造更多就業崗位,著力解決結構性就業矛盾,鼓勵以創業帶就業,實現比較充分和高品質就業。
第一節 推動實現更高品質的就業
把促進充分就業作為經濟社會發展優先目標、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堅持分類施策,提高勞動參與率,穩定並擴大城鎮就業規模。落實高校畢業生就業促進和創業引領計劃,搭建創新創業平臺,健全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到基層就業的激勵政策。促進農村富餘勞動力轉移就業和外出務工人員返鄉創業。加強對靈活就業、新就業形態的扶持,促進勞動者自主就業。做好退役軍人就業安置工作。加強就業援助,對就業困難人員實行實名制動態管理和分類幫扶,做好“零就業”家庭幫扶工作。加大再就業支援力度。不斷改善勞動條件,規範勞動用工制度,落實職工帶薪年休假制度。嚴禁各種形式的就業歧視。規範就業仲介服務。健全勞動關係協調機制,加強勞動保障監察和爭議調解仲裁,維護職工合法權益,保障非正規就業勞動者權益,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建立和諧勞動關係。
第二節 提高公共就業創業服務能力
完善就業創業服務體系,推行終身職業技能培訓制度。開展貧困家庭子女、未升學初高中畢業生、農民工、失業人員和轉崗職工、退役軍人和殘疾人免費接受職業培訓行動。完善高技能人才職稱評定、技術等級認定等政策。完善就業失業統計指標體系,健全失業監測預警機制,發佈城鎮調查失業率數據,強化對部分地區、行業規模性失業的監測和應對。提高公共就業創業服務資訊化水準,推進各類就業資訊共用開放。
第六十三章 縮小收入差距
正確處理公平和效率關係,堅持居民收入增長和經濟增長同步、勞動報酬提高和勞動生産率提高同步,持續增加城鄉居民收入,規範初次分配,加大再分配調節力度,調整優化國民收入分配格局,努力縮小全社會收入差距。
第一節 完善初次分配製度
完善市場評價要素貢獻並按貢獻分配的機制。健全科學的工資水準決定機制、正常增長機制、支付保障機制,推行企業工資集體協商制度,完善最低工資增長機制。健全高技能人才薪酬體系,提高技術工人待遇。完善適應機關事業單位特點的工資制度。加強對國有企業薪酬分配的分類監管。注重發揮收入分配政策激勵作用,擴展知識、技術和管理要素參與分配途徑。多渠道增加城鄉居民財産性收入。
第二節 健全再分配調節機制
實行有利於縮小收入差距的政策,明顯增加低收入勞動者收入,擴大中等收入者比重。加快建立綜合和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度。將一些高檔消費品和高消費行為納入消費稅徵收範圍。完善鼓勵回饋社會、扶貧濟困的稅收政策。健全針對困難群體的動態社會保障兜底機制。增加財政民生支出,公共資源出讓收益更多用於民生保障,逐步提高國有資本收益上繳公共財政比例。
第三節 規範收入分配秩序
保護合法收入,規範隱性收入,遏制以權力、行政壟斷等非市場因素獲取收入,取締非法收入。嚴格規範工資外收入和非貨幣性福利。全面推行非現金結算,建立健全自然人收入和財産資訊系統,完善收入統計調查和監測體系。
第六十四章 改革完善社會保障制度
堅持全民覆蓋、保障適度、權責清晰、運作高效,穩步提高社會保障統籌層次和水準,建立健全更加公平、更可持續的社會保障制度。
第一節 完善社會保險體系
實施全民參保計劃,基本實現法定人員全覆蓋。堅持精算平衡,完善籌資機制,分清政府、企業、個人等的責任。適當降低社會保險費率。完善統賬結合的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構建包括職業年金、企業年金和商業保險的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持續擴大覆蓋面。實現職工基礎養老金全國統籌。完善職工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制度,健全參保繳費激勵約束機制,建立基本養老金合理調整機制。推出稅收遞延型養老保險。更好發揮失業、工傷保險作用,增強費率確定的靈活性,優化調整適用範圍。建立更加便捷的社會保險轉移接續機制。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拓寬社會保險基金投資渠道,加強風險管理,提高投資回報率。大幅提升靈活就業人員、農民工等群體參加社會保險比例。加強公共服務設施和資訊化平臺建設,實施社會保障卡工程,持卡人口覆蓋率達到90%。
第二節 健全社會救助體系
統籌推進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建設,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強化政策銜接,推進制度整合,確保困難群眾基本生活。加強社會救助制度與其他社會保障制度、專項救助與低保救助統籌銜接。構建綜合救助工作格局,豐富救助服務內容,合理提高救助標準,實現社會救助“一門受理、協同辦理”。建立健全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對機制,努力做到應救盡救、應退盡退。開展“救急難”綜合試點,加強基層流浪乞討救助服務設施建設。
第三節 支援社會福利和慈善事業發展
健全以扶老、助殘、愛幼、濟困為重點的社會福利制度。建立家庭養老支援政策,提增家庭養老扶幼功能。做好困境兒童福利保障工作。完善兒童收養制度。加強優撫安置工作。發展公益性基本殯葬服務,支援公共殯儀館、公益性骨灰安放(葬)設施和墓地建設。加快公辦福利機構改革,加強福利設施建設,優化佈局和資源共用。大力支援專業社會工作和慈善事業發展,健全經常性社會捐助機制。廣泛動員社會力量開展社會救濟和社會互助、志願服務活動。
第六十五章 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
開展應對人口老齡化行動,加強頂層設計,構建以人口戰略、生育政策、就業制度、養老服務、社保體系、健康保障、人才培養、環境支援、社會參與等為支撐的人口老齡化應對體系。
第一節 促進人口均衡發展
堅持計劃生育的基本國策,全面實施一對夫婦可生育兩個孩子政策。改革完善計劃生育服務管理,完善生育登記服務制度。提高生殖健康、婦幼保健、托幼等公共服務水準。做好相關經濟社會政策與全面兩孩政策的有效銜接。完善農村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和特別扶助制度,加強對失獨家庭的關愛和幫助。做好優生優育的全程服務。注重家庭發展。綜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別比偏高問題。全國總人口14.2億人左右。
完善人口發展戰略,建立健全人口與發展綜合決策機制。綜合應對勞動年齡人口下降,實施漸進式延遲退休年齡政策,加強老年人力資源開發,增強大齡勞動力就業能力。開展重大經濟社會政策人口影響評估,健全人口動態監測機制。
第二節 健全養老服務體系
建立以居家為基礎、社區為依託、機構為補充的多層次養老服務體系。統籌規劃建設公益性養老服務設施,支援面向失能老年人的老年養護院、社區日間照料中心等設施建設。全面建立針對經濟困難高齡、失能老年人的補貼制度。加強老齡科學研究。實施養老護理人員培訓計劃,加強專業化養老服務護理人員和管理人才隊伍建設。推動醫療衛生和養老服務相結合。完善與老齡化相適應的福利慈善體系。推進老年宜居環境建設。全面放開養老服務市場,通過購買服務、股權合作等方式支援各類市場主體增加養老服務和産品供給。加強老年人權益保護,弘揚敬老、養老、助老社會風尚。
第六十六章 保障婦女未成年人和殘疾人基本權益
堅持男女平等基本國策和兒童優先,切實加強婦女、未成年人、殘疾人等社會群體權益保護,公平參與並更多分享發展成果。
第一節 促進婦女全面發展
實施婦女發展綱要。保障婦女平等獲得就學、就業、婚姻財産和參與社會事務等權利和機會,保障農村婦女土地權益,提高婦女參與決策管理水準。加強婦女扶貧減貧、勞動保護、衛生保健、生育關懷、社會福利、法律援助等工作。嚴厲打擊拐賣婦女兒童、暴力侵害婦女等違法犯罪行為。消除對婦女的歧視和偏見,改善婦女發展環境。
第二節 關愛未成年人健康成長
實施兒童發展綱要。強化對未成年人生存權、發展權、受保護權、參與權的依法保障和社會責任。完善未成年人監護制度,構建未成年人關愛社會網路,健全社區未成年人保護與服務體系。消除童工現象。制定實施青年發展規劃,營造良好成長成才環境,促進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協調互動,培養青少年勤學、修德、明辨、篤實的良好品質,激發青少年活力和創造力。加強學校及周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嚴厲打擊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違法犯罪行為。加強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引導。有效預防未成年人犯罪。鼓勵青少年更多參與志願服務和社會公益活動。
第三節 提升殘疾人服務保障水準
支援殘疾人事業發展,建立健全殘疾人基本福利制度,實現殘疾人基本民生兜底保障。完善重度殘疾人醫療報銷制度。優先保障殘疾人基本住房。完善殘疾人就業創業扶持政策,健全公共機構為殘疾人提供就業崗位制度。加強殘疾人康復和托養設施建設,鼓勵社會力量提供服務。加強殘疾人無障礙設施建設和維護。實施0-6歲殘疾兒童康復、貧困殘疾人基本型輔助器具適配等重點康復工程。建設康復大學,培養康復專業技術人才。
第十六篇 加強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
堅持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前進方向,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工作導向,堅持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相統一,加快文化改革發展,推動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協調發展,建設社會主義文化強國。
第六十七章 提升國民文明素質
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引領,加強思想道德建設和社會誠信建設,弘揚中華傳統美德和時代新風,倡導科學精神和人文精神,全面提高國民素質和社會文明程度。
第一節 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用中國夢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凝聚共識、匯聚力量,增強國家意識、法治意識、道德意識、社會責任意識、生態文明意識。加強理想信念教育,深化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的學習研究宣傳,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貫穿融入經濟社會發展各領域和社會生活各方面。通過教育引導、輿論宣傳、文化熏陶、行為實踐、制度保障,使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內化為人們的堅定信念,外化為人們的自覺行動,增強全社會的道路自信、理論自信、制度自信。加強和改進基層宣傳思想文化工作。推進公民道德建設,培育正確的道德判斷和道德責任。
第二節 推進哲學社會科學創新
實施哲學社會科學創新工程,構建哲學社會科學創新體系。加強思想理論工作平臺和學科建設,深入實施馬克思主義理論研究和建設工程。深化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的研究闡釋。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經濟學。重點建設50-100家國家高端智庫。
第三節 傳承發展優秀傳統文化
構建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傳承體系,實現傳統文化創造性轉化和創新性發展。廣泛開展優秀傳統文化普及活動並納入國民教育,繼承五四運動以來的革命文化傳統。大力推行和規範使用國家語言文字。加強文物保護利用,杜絕破壞性開發和不當經營。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與傳承,振興傳統工藝,傳承發展傳統戲曲。發展民族民間文化,扶持民間文化社團組織發展。
第四節 深化群眾性精神文明創建活動
廣泛開展文明城市、文明村鎮、文明單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園等群眾性精神文明創建活動,深化學雷鋒志願服務活動。發揮重要傳統節日、重大禮儀活動、公益廣告的思想熏陶和文化教育功能。普及科學知識,推動全民閱讀,公民具備科學素質的比例超過10%。深入開展惠民演出、藝術普及等活動。培育良好家風、鄉風、校風、行風,營造現代文明風尚。
第六十八章 豐富文化産品和服務
推進文化事業和文化産業雙輪驅動,實施重大文化工程和文化名家工程,為全體人民提供昂揚向上、多姿多彩、怡養情懷的精神食糧。
第一節 繁榮發展社會主義文藝
扶持優秀文化作品創作生産,推出更多傳播當代中國價值觀念、體現中華文化精神、反映中國人審美追求的精品力作。更好發揮政府投入和各類基金作用,鼓勵內容和形式創新,支援文藝院團發展,加強排演場所建設。加強文藝理論和評論工作。建設德藝雙馨的文藝隊伍。
第二節 構建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
推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完善公共文化設施網路,加強基層文化服務能力建設。加大對老少邊窮地區文化建設幫扶力度。加快公共數字文化建設。加強文化産品、惠民服務與群眾文化需求對接。鼓勵社會力量參與公共文化服務。繼續推進公共文化設施免費開放。繁榮發展文學藝術、新聞出版、廣播影視和體育事業。加強老年人、未成年人、農民工、殘疾人等群體的文化權益保障。
第三節 加快發展現代文化産業
加快發展網路視聽、移動多媒體、數字出版、動漫遊戲等新興産業,推動出版發行、影視製作、工藝美術等傳統産業轉型升級。推進文化業態創新,大力發展創意文化産業,促進文化與科技、資訊、旅遊、體育、金融等産業融合發展。推動文化企業兼併重組,扶持中小微文化企業發展。加快全國有線電視網路整合和智慧化建設。擴大和引導文化消費。
第四節 建設現代傳媒體系
加強主流媒體建設,提高輿論引導水準,增強傳播力公信力影響力。以先進技術為支撐、內容建設為根本,推動傳統媒體和新興媒體在內容、渠道、平臺、經營、管理等方面深度融合,建設“內容+平臺+終端”的新型傳播體系,打造一批新型主流媒體和傳播載體。優化媒體結構,規範傳播秩序。
第五節 加強網路文化建設
實施網路內容建設工程,豐富網路文化內涵,鼓勵推出優秀網路原創作品,大力發展網路文藝,發展積極向上的網路文化。創新符合網路傳播規律的網上宣傳方式,提升網路輿情分析和引導能力。加強網際網路分類管理,強化運營主體的社會責任。推進文明辦網、文明上網,引導廣大青年爭當“中國好網民”,倡導網路公益活動,凈化網路環境。
第六節 深化文化體制改革
健全黨委領導、政府管理、行業自律、社會監督、企事業單位依法運營的文化管理體制。深化公益性文化單位改革。推動文化企業建立有文化特色的現代企業制度。健全國有文化資産管理體制。降低社會資本進入門檻,鼓勵非公有制文化企業發展。開展新聞出版傳媒(9.000, 0.42, 4.90%)企業特殊管理股試點。健全現代文化市場體系,落實完善文化經濟政策。深入開展“掃黃打非”,加強市場監管,提升綜合執法能力。
第六十九章 提高文化開放水準
加大中外人文交流力度,創新對外傳播、文化交流、文化貿易方式,在交流互鑒中展示中華文化獨特魅力,推動中華文化走向世界。
第一節 拓展文化交流與合作空間
推動政府合作和民間交流互促共進,增進文化互信和人文交流。推進國際漢學交流。完善海外中國文化中心建設運營機制。支援海外僑胞開展中外人文交流。鼓勵文化企業對外投資合作,推進文化産品和服務出口,努力開拓國際文化市場。積極吸收借鑒國外優秀文化成果、先進文化經營管理理念,鼓勵外資企業在華進行文化科技研發和服務外包。維護國家文化安全。
第二節 加強國際傳播能力建設
拓展海外傳播網路,豐富傳播渠道和手段。打造旗艦媒體,推進合作傳播,加強與國際大型傳媒集團的合資合作,發揮各類資訊網路設施的文化傳播作用。打造符合國際慣例和國別特徵、具有我國文化特色的話語體系,運用生動多樣的表達方式,增強文化傳播親和力。
第十七篇 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
加強社會治理基礎制度建設,構建全民共建共用的社會治理格局,提高社會治理能力和水準,實現社會充滿活力、安定和諧。
第七十章 完善社會治理體系
完善黨委領導、政府主導、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的社會治理體制,實現政府治理和社會調節、居民自治良性互動。
第一節 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水準
創新政府治理理念,強化法治意識和服務意識,寓管理于服務,以服務促管理。改進政府治理方式,充分運用現代科技改進社會治理手段,推進社會治理精細化,加強源頭治理、動態管理、應急處置和標本兼治。健全政府資訊發佈制度。加強基層政府服務能力建設。建立國家人口基礎資訊庫,加強人口管理、實名登記、信用體系、危機預警干預等制度建設。完善政府社會治理考核問責機制。
第二節 增強社區服務功能
完善城鄉社區治理體制,依法厘清基層政府和社區組織權責邊界,建立社區、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聯動機制。健全城鄉社區綜合服務管理平臺,促進公共服務、便民利民服務、志願服務有機銜接,實現一站式服務。實現城市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全覆蓋,推進農村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建設。提升社區工作者隊伍職業素質。註冊志願者人數佔居民人口比例達到13%。
第三節 發揮社會組織作用
健全社會組織管理制度,形成政社分開、權責明確、依法自治的現代社會組織體制。推動登記制度改革,實行分類登記制度。支援行業協會商會類、科技類、公益慈善類、社區服務類社會組織發展。加快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鉤,健全法人治理結構。推進有條件的事業單位轉為社會組織,推動社會組織承接政府轉移職能。加強綜合監督和誠信建設,更好發揮自律、他律、互律作用。
第四節 增強社會自我調節功能
引導公眾用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個人品德等道德規範修身律己,自覺履行法定義務、社會責任和家庭責任,自覺遵守和維護社會秩序。加強行業規範、社會組織章程、村規民約、社區公約等社會規範建設,充分發揮社會規範在協調社會關係、約束社會行為等方面的積極作用。
第五節 完善公眾參與機制
依法保障居民知情權、參與權、決策權和監督權,完善公眾參與治理的制度化渠道。對關係公眾切身利益的重大決策,以居民會議、議事協商、民主聽證等形式,廣泛徵求公眾意見建議。完善村務公開、居務公開、民主評議等途徑,加強公眾監督評估。
第六節 健全權益保障和矛盾化解機制
健全利益表達、協調機制,引導群眾依法行使權利、表達訴求、解決糾紛。完善行政復議、仲裁、訴訟等法定訴求表達機制,發揮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民團體、社會組織等的訴求表達功能。全面推行陽光信訪,落實及時就地化解責任,完善涉法涉訴信訪依法終結制度。落實重大決策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制度,完善調解、仲裁、行政裁決、行政復議、訴訟等有機銜接、相互協調的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健全利益保護機制,保障群眾權利得到公平對待、有效維護。健全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加強對特殊人群的心理疏導和矯治。
第七十一章 完善社會信用體系
加快推進政務誠信、商務誠信、社會誠信和司法公信等重點領域信用建設,推進信用資訊共用,健全激勵懲戒機制,提高全社會誠信水準。
第一節 健全信用資訊管理制度
全面實施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制度。制定全國統一的信用資訊採集和管理標準。依法推進信用資訊在採集、共用、使用、公開等環節的分類管理,加強涉及個人隱私和商業秘密的信用資訊保護。加快推動信用立法。
第二節 強化信用資訊共建共用
建立資訊披露和誠信檔案制度,加快完善各類市場主體和社會成員信用記錄。加強部門、行業和地方信用資訊整合,建立企業信用資訊歸集機制,完善全國信用資訊共用平臺,建設國家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依法推進全社會信用資訊資源開放共用。
第三節 健全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
建立守信獎勵激勵機制。在市場監管和公共服務過程中,對誠實守信者實行提供便利化服務等激勵政策。健全多部門、跨地區、跨行業聯動響應和聯合懲戒機制,強化企業信用依法公示和監管,建立各行業失信黑名單制度和市場退出機制。
第四節 培育規範信用服務市場
建立公共和社會信用服務機構互為補充、信用資訊基礎服務和增值服務相輔相成的多層次信用服務組織體系。推動信用服務産品開發創新和廣泛運用。支援徵信、信用評級機構規範發展,提高服務品質和國際競爭力。健全徵信和信用服務市場監管體系。
第七十二章 健全公共安全體系
牢固樹立安全發展觀念,堅持人民利益至上,加強全民安全意識教育,健全公共安全體系,為人民安居樂業、社會安定有序、國家長治久安編織全方位、立體化的公共安全網,建設平安中國。
第一節 全面提高安全生産水準
建立責任全覆蓋、管理全方位、監管全過程的安全生産綜合治理體系,構建安全生産長效機制。完善和落實安全生産責任、考核機制和管理制度,實行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失職追責,嚴格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加快安全生産法律法規和標準的制定修訂。改革安全評審制度,健全多方參與、風險管控、隱患排查化解和預警應急機制,強化安全生産和職業健康監管執法,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頻發勢頭。加強隱患排查治理和預防控制體系、安全生産監管資訊化和應急救援、監察監管能力等建設。實施危險化學品和化工企業生産、倉儲安全環保搬遷工程。加強交通安全防控網路等安全生産基礎能力建設,強化電信、電網、路橋、供水、油氣等重要基礎設施安全監控保衛。實施全民安全素質提升工程。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單位國內生産總值生産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30%。
第二節 提升防災減災救災能力
堅持以防為主、防抗救相結合,全面提高抵禦氣象、水旱、地震、地質、海洋等自然災害綜合防範能力。健全防災減災救災體制,完善災害調查評價、監測預警、防治應急體系。建立城市避難場所。健全救災物資儲備體系,提高資源統籌利用水準。加快建立巨災保險制度。制定應急救援社會化有償服務、物資裝備徵用補償、救援人員人身安全保險和傷亡撫恤等政策。廣泛開展防災減災宣傳教育和演練。
第三節 創新社會治安防控體系
完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體制機制,以資訊化為支撐加快建設社會治安立體防控體系,建設基礎綜合服務管理平臺。大力推進基礎資訊化、警務實戰化、執法規範化、隊伍正規化建設。構建群防群治、聯防聯治的社會治安防控網,加快推進網上綜合防控體系建設。實施社會治安重點部位、重點領域、重點地區聯動管控和排查整治。加強打擊違法犯罪、禁毒、防範處理邪教等基礎能力建設。
第四節 強化突發事件應急體系建設
建成與公共安全風險相匹配、覆蓋應急管理全過程和全社會共同參與的突發事件應急體系。加強應急基礎能力建設,健全完善重大危險源、重要基礎設施的風險管控體系,增強突發事件預警發佈和應急響應能力,提升基層應急管理水準。加強大中城市反恐應變能力建設。強化危險化學品處置、海上溢油、水上搜救打撈、核事故應急、緊急醫療救援等領域核心能力,加強應急資源協同保障能力建設。建立應急徵收徵用補償制度,完善應急志願者管理,實施公眾自救互救能力提升工程。提高境外涉我突發事件應對能力。
第七十三章 建立國家安全體系
深入貫徹總體國家安全觀,實施國家安全戰略,不斷提高國家安全能力,切實保障國家安全。
第一節 健全國家安全保障體制機制
制定實施政治、國土、經濟、社會、資源、網路等重點領域國家安全政策,明確中長期重點領域安全目標和政策措施,提高應對各種風險挑戰的能力。加強國家安全科技和裝備建設,建立健全國家安全監測預警體系,強化不同領域監測預警系統的高效整合,提升安全資訊蒐集分析和處理能力。建立外部風險衝擊分類分等級預警制度。加強重大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制定國家安全重大風險事件應急處置預案。健全國家安全審查制度和機制。對重要領域、重大改革、重大工程、重大項目、重大政策等進行安全風險評估。建立重點領域維護國家安全工作協調機制,加強國家安全工作組織協調。
第二節 保障國家政權主權安全
建立健全跨部門跨地區聯合工作機制,依法嚴密防範和嚴厲打擊敵對勢力滲透顛覆破壞活動、暴力恐怖活動、民族分裂活動、宗教極端活動。加強反恐怖專業力量建設。加強反恐國際合作。加強反間諜工作。加強網上主權空間對敵鬥爭和網路輿情管控,遏制敵對勢力和恐怖勢力利用網路空間進行滲透破壞活動。加強邊境技防體系建設。高度重視做好意識形態領域工作,切實維護意識形態安全。
第三節 防範化解經濟安全風險
堅持底線思維、預防為主,維護戰略性資源、關鍵産業、財政金融、資本跨境流動等領域國家經濟安全。加強重要經濟指標的動態監測和研判,制定重要經濟領域風險應對預案。統籌應對去過剩産能、去商品房庫存和去債務杠桿過程中的財政金融風險,以可控方式和節奏主動釋放風險。加強對金融市場異常波動、風險傳遞和金融新業態風險的監管應對。完善全口徑政府債務管理,推動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市場化轉型,有效化解地方政府債務風險。拓寬銀行業不良資産處置渠道,完善流動性風險管理工具和應急預案,嚴厲打擊非法集資。防範企業債務風險。提高能源、礦産資源、水資源、糧食、生態環保、安全生産、網路等方面風險防控能力。健全國家戰略物資儲備,構建産品産能産地儲備相結合的國家戰略資源能源儲備體系。
第四節 加強國家安全法治建設
貫徹落實國家安全法,出臺相關實施細則。推進國家經濟安全、防擴散、國家情報、網路安全、出口管制、外國代理人登記、外資安全審查等涉及國家安全的立法工作,加快健全國家安全法律制度體系,充分運用法律手段維護國家安全。
第十八篇 加強社會主義民主法治建設
堅持中國共産黨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發展社會主義政治文明。
第七十四章 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
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中國共産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民族區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層群眾自治制度,擴大公民有序政治參與,充分發揮我國社會主義政治制度優越性。加強協商民主制度建設,構建程式合理、環節完整的協商民主體系,進一步加強政黨協商,拓寬國家政權機關、政協組織、黨派團體、基層組織、社會組織的協商渠道。完善基層民主制度,暢通民主渠道,健全基層選舉、議事、公開、述職、問責等機制。開展形式多樣的基層民主協商,推進基層協商制度化。
第七十五章 全面推進法治中國建設
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
第一節 完善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
維護憲法尊嚴、權威,健全憲法實施和監督制度。完善立法體制,加強黨對立法工作的領導,健全有立法權的人大主導立法工作的體制機制,加強和改進政府立法制度建設,明確立法權力邊界。深入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加強人大對立法工作的組織協調,健全立法起草、論證、協調、審議機制,健全立法機關主導、社會各方有序參與立法的途徑和方式。加快重點領域立法,堅持立改廢釋並舉,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社會治理法律制度,加快形成完備的法律規範體系。
第二節 加快建設法治政府
全面實施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深入推進依法行政,依法設定權力、行使權力、制約權力、監督權力,實現政府活動全面納入法治軌道。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完善行政組織和行政程式法律制度,推進機構、職能、許可權、程式、責任法定化。完善重大行政決策程式制度,健全依法決策機制。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推行綜合執法,健全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機制。堅持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最大限度地縮小自由裁量權。健全執法考核評價體系。完善審計制度,保障依法獨立行使審計監督權。
第三節 促進司法公正
深化司法體制改革,完善對權利的司法保障、對權力的司法監督,建設公正高效權威的社會主義司法制度。健全司法權力分工負責、互相配合、互相制約機制,完善審級制度、司法組織體系和案件管轄制度。探索設立跨行政區劃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強化司法人員職業保障,完善確保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和檢察權的制度。全面推進審判公開、檢務公開、警務公開、獄務公開,加強人權司法保障。加強對司法活動的監督,健全司法機關內部監督制約機制。完善司法機關辦案責任制,落實誰辦案誰負責。加強監獄、強制戒毒、社區矯正、安置幫教、司法鑒定等設施建設。
第四節 全面推進法治社會建設
推進多層次多領域依法治理,提高社會治理法治化水準。加強法治文化建設,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增強全社會特別是公職人員尊法學法守法用法觀念,在全社會形成良好法治氛圍和法治習慣。深入開展“七五”普法,把法治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系,健全公民和組織守法信用記錄。完善法律服務體系,加強律師等法律人才和法律服務隊伍建設,推進覆蓋城鄉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健全司法救助體系。
第七十六章 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
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永遠在路上,反腐不能停步、不能放鬆。堅持全面從嚴治黨,落實“三嚴三實”要求,嚴明黨的紀律和規矩,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強化責任追究。貫徹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堅持不懈糾正“四風”,健全改進作風長效機制。堅決整治和糾正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堅持有腐必反、有貪必肅,鞏固反腐敗成果,構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機制,努力實現幹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為經濟社會發展營造良好政治生態。
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強化權力運作制約和監督,堅持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剷除權力腐敗的溫床,讓人民監督權力,保證權力在陽光下運作。規範領導幹部職責許可權,建立科學的問責程式和制度,強化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健全政府內部權力制約機制,加強對權力部門的監察和審計監督。
第十九篇 統籌經濟建設和國防建設
堅持發展和安全兼顧、富國和強軍統一,實施軍民融合發展戰略,形成全要素、多領域、高效益的軍民深度融合發展格局,全面推進國防和軍隊現代化。
第七十七章 全面推進國防和軍隊建設
以黨在新形勢下的強軍目標為引領,貫徹新形勢下軍事戰略方針和改革強軍戰略,全面推進軍隊革命化、現代化、正規化建設。加強軍隊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建設,深入貫徹落實古田全軍政治工作會議精神,培育“四有”新一代革命軍人。深入推進依法治軍、從嚴治軍,加快軍事立法工作,構建與形勢任務和新領導指揮體制相適應的軍事法規體系。加強各方向各領域軍事鬥爭準備,發揮軍事需求牽引作用,優化軍事戰略佈局,積極經略重大安全領域,加強新型作戰力量建設,加強國防科技、裝備和現代後勤發展建設,紮實開展實戰化軍事訓練,著力提高基於網路資訊體系的聯合作戰能力。基本完成國防和軍隊改革目標任務,基本實現機械化,資訊化取得重大進展,構建能夠打贏資訊化戰爭、有效履行使命任務的中國特色現代軍事力量體系。加強國際軍事交流與合作,積極參加國際維和行動。
第七十八章 推進軍民深度融合發展
在經濟建設中貫徹國防需求,在國防建設中合理兼顧民用需要。完善軍民融合發展體制機制,健全軍民融合發展的組織管理、工作運作和政策制度體系。建立國家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軍民融合領導機構。推進軍民融合發展立法。堅持軍地資源優化配置、合理共用、平戰結合,促進經濟領域和國防領域技術、人才、資金、資訊等要素交流,加強軍地在基礎設施、産業、科技、教育和社會服務等領域的統籌發展。探索建立軍民融合項目資金保障機制。深化國防科技工業體制改革,建立國防科技協同創新機制,實施國防科技工業強基工程。改革國防科研生産和武器裝備採購體制機制,加快軍工體系開放競爭和科技成果轉化,引導優勢民營企業進入軍品科研生産和維修領域。加快軍民通用標準化體系建設。實施軍民融合發展工程,在海洋、太空、網路空間等領域推出一批重大項目和舉措,打造一批軍民融合創新示範區,增強先進技術、産業産品、基礎設施等軍民共用的協調性。加強國防邊海防基礎設施建設。
深化國防動員領域改革,健全完善國防動員體制機制。加強以愛國主義為核心的全民國防教育,強化全民國防觀念。加強後備力量建設,突出海上動員力量建設,增強基於打贏戰爭和服務國家大局需要的組織動員、快速反應、支援保障能力。加強現代化武裝警察部隊建設。加強人民防空工程建設和維護管理。加強對退役軍人管理保障工作的組織領導,健全服務保障體系和相關政策制度。密切軍政軍民團結。黨政軍警民合力強邊固防,大力推進政治安邊、富民興邊、軍事強邊、外交睦邊、科技控邊,提高邊境綜合管控能力,維護邊境地區安全穩定。增強新疆生産建設兵團綜合實力和自我發展能力,加快向南發展,充分發揮維穩戍邊功能。
第二十篇 強化規劃實施保障
保障“十三五”規劃有效實施,要在中國共産黨的領導下,更好履行各級政府職責,最大程度地激發各類主體的活力和創造力,形成全黨全國各族人民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強大合力。
第七十九章 發揮黨的領導核心作用
堅持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發揮各級黨委(黨組)領導核心作用,提高領導能力和水準,為實現“十三五”規劃提供堅強保證。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以改革創新精神全面推進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保持和發展黨的先進性、純潔性,提高黨的執政能力,確保黨始終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堅強領導核心。加強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建設,完善政績考核評價體系和獎懲機制,調動各級幹部幹事創業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強化基層黨組織整體功能,發揮戰鬥堡壘作用和黨員先鋒模範作用,更好帶領群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
注重發揮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組織的作用,鞏固和發展最廣泛的愛國統一戰線,全面落實黨的知識分子、民族、宗教、僑務等政策,充分發揮民主黨派、工商聯和無黨派人士作用,最大限度凝聚全社會共識和力量,推進改革發展,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第八十章 形成規劃實施合力
明確政府主體責任,科學制定政策和配置公共資源,廣泛動員全社會力量,共同推動規劃順利實施。
第一節 加強規劃協調管理
加強統籌管理和銜接協調,形成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為統領,專項規劃、區域規劃、地方規劃、年度計劃等為支撐的發展規劃體系。國務院有關部門要組織編制一批國家級專項規劃特別是重點專項規劃,細化落實本規劃提出的主要目標任務。地方規劃要做好發展戰略、主要目標、重點任務、重大工程項目與國家規劃的銜接,切實貫徹落實國家規劃的統一部署。加快出臺發展規劃法。
第二節 完善規劃實施機制
各地區、各部門要加強對本規劃實施的組織、協調和督導。開展規劃實施情況動態監測和評估工作,把監測評估結果作為改進政府工作和績效考核的重要依據,並依法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報告規劃實施情況,自覺接受人大監督。本規劃確定的約束性指標以及重大工程、重大項目、重大政策和重要改革任務,要明確責任主體、實施進度要求,確保如期完成。對納入本規劃的重大工程項目,要簡化審批核準程式,優先保障規劃選址、土地供應和融資安排。發揮審計機關對推進規劃實施的審計監督作用。密切關注形勢變化和風險演化,堅持守住底線,做好應對困難複雜局面準備。需要對本規劃進行調整時,由國務院提出調整方案,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
第三節 強化財力保障
加強財政預算與規劃實施的銜接協調,在明晰各級政府支出責任的基礎上,強化各級財政對規劃實施的保障作用。中期財政規劃和年度預算要結合本規劃提出的目標任務和財力可能,合理安排支出規模和結構。加快政府投資立法。
第四節 充分調動全社會積極性
本規劃提出的預期性指標和産業發展、結構調整等任務,主要依靠市場主體的自主行為實現。要激發全國各族人民參與規劃實施、建設祖國的主人翁意識,充分發揮各級政府、社會各界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尊重基層首創精神,匯聚人民群眾的力量和智慧,形成全體人民群策群力、共建共用的生動局面。
實現“十三五”時期發展目標,前景光明,任務繁重。全黨全國各族人民要更加緊密地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周圍,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改革創新,萬眾一心、艱苦奮鬥,共同奪取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決勝階段的偉大勝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