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信託3億元産品面臨兌付危機 兌付方案遭抵制
- 發佈時間:2015-11-09 00:29:37 來源:經濟參考報 責任編輯:李春暉
前身為甘肅信託的光大興隴信託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光大信託”)再遇危情。繼黃河15號、黃河17號信託項目逾期之後,甘肅信託(光大信託)-黃氏控股集團有限公司路橋建築裝飾城二期産品也面臨兌付危機。面對兌付時間拖延半年、本金還要打“八折”的處境,投資者要求信託公司10日前以法定方式通知全體受益人準時參會,並於25日召開受益人大會。
“對逾期項目的八折兌付方案,我們表示不能接受。該項目抵押物估值縮水過半,為啥信託公司沒有盡職卻讓投資者買單?”一位投資者8日向《經濟參考報》記者表示,“事實上,項目合同中註明‘還款來源’的幾個項目都已經完成,開發商也已收回投資,但是回收資金並未用於項目還款。”
公開資料顯示,黃氏裝飾城二期集合資金信託項目于2013年5月6日成立,募集規模為3.28億元,期限24個月,按季付息。收益率方面,投資100萬元至300萬元,年化收益為10.5%;投資300萬元(含)至500萬元,年化收益為11.5%;投資500萬元(含)以上,年化收益為12.5%。該項目共涉及82名投資者和32859萬份信託單位。
信託合同顯示,該信託計劃于2013年募集資金,用於黃氏控股集團有限公司路橋建築裝飾城二期項目建設,貸款期限兩年,資金規模為3.28億元。而根據盡職調查報告顯示,項目總投資12.5億元,其中銀行貸款6億元,企業自籌6.5億元,路橋建築裝飾城二期長期處於停工狀態,目前尚未開工。
2015年5月6日産品到期後,投資人並沒有如期拿到本息。光大信託曾於今年5月8日召開受益人大會。根據受益人大會審議結果,該信託計劃展期半年,信託終止日順延至2015年11月6日,作為補償,受益人預期收益上浮0.5%。
然而,融資方(黃氏控股集團有限公司)迄今仍無力還款。對此,光大信託在稍早之前的公告中稱:“按照最新解決方案,可保證所有投資人本金安全,並實現一定盈利。”
“按照光大的説法,兩年我們已經收到20%左右的利息,這次本金八折兌付,就等於本金保住了,2年利息沒有。要麼就等法院判決,等土地拍賣結束。”一位投資者對《經濟參考報》記者表示對此“不能接受”。
一位信託業內法律人士表示:“無論信託計劃能否如期兌付,信託公司向投資者已經支付的利息,都不應從投資者的本金中予以扣除或衝抵。”不過,有業界人士指出,我國信託主要遵循“買者自負、賣者有責”的原則,如果投資者的損失是因為信託公司沒有嚴格履職造成的,投資者的損失可以通過向信託公司主張盡職管理不到位的賠償責任。但目前行業沒有針對信託公司履職的具體標準,相關公司是否履職到位也很難界定。